为了能有生火做饭的钱,我开了一家小制造厂。专业经验和训练帮我挣到了养家糊口的钱。我的虚荣,我的自大,我的狂傲都已烟消云散,但我执着的那股劲儿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
儿子两岁时,我们送他去了社区学校。我醉心于他的每一次捣蛋,每一丝欢喜和每一分幸福。我每天给他洗澡,一边还坐着给他念东西。我不规律的职业生活有个极好的地方——我有了充足的时间陪儿子。在那段日子里,他养成了对印刷字的兴趣,这种兴趣一直延伸到长远的后来。
儿子不断长大,进了正规的精英学校,我的任务也成了接送他去公交车站。当我们等车的时候,我会给他念百科全书上的东西。这些等车的片刻是我们陪伴彼此处的美好时光。我儿子有时还会责怪我下午去接他:“爸爸,下午就别来了,人人都觉得你像是没工作一样。”
那些下午,我们一起阅读,读那些我到处买来的书。那些陪伴他,亲近他,督促他,爱他的宝贵时光,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我的失业之苦。
晚上我们过得很特别。我们会去社区公园玩——荡秋千,还在草坪上又跑又跳。从他很小我就不断告诫他,要有竞争意识,要有赢的精神,要学会团队合作,还有最关键的,需要有强壮的身体和身心健康。
我们家的第一次远行是去那原始、瑰丽、银白色的果阿海滩。尽管我女儿以前有过坐飞机旅游的经历,对我儿子来说那是一次新奇的体验。
丰裕的物产,静美的海滩,一月的凉风轻抚海面。而最关键的是那种阖家团圆的感觉,造就了这次难忘的旅行。那些拥有这般生活品质和美满家庭的人真有福分,当然,那时的我们也真有福分。儿子一开始害怕海浪,害怕涛声,但慢慢就爱上了阿拉伯海。他在沙滩上奔跑,看着跃起的海豚,坐进水艇潜入深海,还第一次尝到了椰子汁。
不爱家的人永远无法度量一个完整的家庭有多欢乐。儿子是给我这种满足感的核心人物。美好的时光终究结束,我们的假期也到头了。我们晒得黝黑,心满意足回了家。
后来我又过上了公司上班的生活,更少回家而更多地待在单位。然而,我还是几乎每天晚上给他念东西(只要不出差),和他拥抱着入睡。他均匀的呼吸、柔软的身子,以及他仍留有的婴儿香气是我的灵丹妙药。每周六晚,我们家一定会出去玩,那时我们最喜欢的是野餐。奶球、妙芙蛋糕和汤羹,都是我们翘首以待的美食。
儿子继续成长,而且渐渐拥有了我想要他有的那些品质。他酷爱读书,我也到处给他找书看。不管我是出差去美国、英国、南非,还是去古加拉邦、孟买,我都会给他买关于历史、科学、民俗和文化的书。我给他买传记、短篇故事集、小说,还有通识类的书。我会在书的页码边标上日期,作为给他布置的阅读任务,而他总能读完。回过头来,我们也会一块儿讨论书上的内容。
这些就是我们的“私人往来”环节。他很听话,也很真诚。他总是想证明:“爸爸,我爱你!”
我们一起玩耍的时光很有趣,很快乐。周末早晨,我们会在院子里玩蟋蟀,有一种看上去“披着睡衣”的蟋蟀特别有意思。随后我们就去附近的小吃摊上买儿子最喜欢吃的曲奇饼干,叫“小甜心”。买完饼干就去公园里,秋千上或是长凳上坐着享用我们的大餐。世上没有哪儿的顶级餐厅里的七道菜大餐能比这更宝贵。整一周,我们都会等待着这样的早晨,简单而快乐。
儿子十岁出头了,我开始带他去我们的体育社团,叫做Siri Fort社。在社团里,我带他了解壁球、网球、乒乓球和慢跑运动。我雄心勃勃,满怀热情,想要我儿子学会所有这些运动,而我的努力要让他在生活的任何一个节点上都很充实。他确实成了人尽皆知的人物,成了“全能手”。我们一起打球,有时我会故意输给他,这样他会很有自信心。这种诡计很快就不奏效了,他会彬彬有礼地抗议:“爸爸,请不要故意输球,让我靠自己本事来赢吧!”
这就是我儿子,拼尽全力要靠自己去赢,这也其实是他老爹心里最想要的方式。
他的游泳课试一次惨败。耳朵的问题总是困扰他,而他开始逃避游泳。他确实进行了阶段性的尝试,去上了游泳课,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童年的儿子在很多方面并不像我,这让我五味杂陈。尽管他聪明太多,善于沉思,做事耐心,但却没有我身上的那种活跃,我那种与人攀谈的能力,我那种自信(有时快要达到自负的边缘)和我那种与陌生人交流的能力。我观察到了这些差异并决定不去理会这些,让自己相信他的那些长处对于在生活中获得成功是更重要的,而我的那些则是肤浅的,不必要的。
我是多么没有远见啊!多么鼠目寸光、不可饶恕,以致最终向这个家庭证明我那是毫无洞察力。常言道:“事后诸葛亮。”这句话我到今天算是明白了。那时候,我忽视了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一面,以致最终给我带来了今日的无尽痛苦,折磨我的余生。
那时候我给他准备着大江大海的生活,要他去赢得一切的战斗,却忘了给他钉上那个马掌钉。然而“正因为一个马掌钉……”。
儿子获得了去首都最好的公立学校上学的名额。他成了王牌辩手、犀利写手,对诗歌有着天然的鉴赏力,最后当上了那所精英学校屈指可数的学生领袖。那就像是他要向一个人,也向所有人证明,他那青春期早期的性格问题是一次需要立即得到纠正的越轨。在青春期后期,他的生活充满了自信、成功和满足。他在学术上成绩出众,作为学校辩论队的一员代表学校担架全国性和世界范围的论坛,是受学校老师瞩目的焦点……我们那年轻魁梧的儿子啊!
那几年的家庭出游,我们去了新加坡、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和果阿邦,次次都是愉快的家庭团聚。我们在海滩上奔跑,逛商场,去游戏城,还畅游在太平洋和澳大利亚的大堡礁。他的冷幽默和即兴评论是我们一家最欢乐的时刻。对于我和店员、出租车司机、守门人和售货员们有趣的闲谈,他则会挑起眉毛,用略带恼火的声音表示抗议。
他最厉害的地方是给我指方向。我们常会走在陌生的城市,找地标,然后来来回回地走。我总是不服输,不去看地图,甚至不去问路,结果总是原地打转。他给我造了个词,叫“路痴”,还告诉所有人,别跟着他爸爸,要跟着他。从那以后,他就随身带着导游手册和地图,成了我们的向导。
一个普通的中产印度人,还要祈求什么别的呢?一个完美的家庭,有妻有儿有女,健康能干;孩子上了最好的学校,课内课外都超棒;工作上,在全球最好最大的美国企业有一个好职位,一家四口过得富裕而和气。
生活如歌、如梦、如一场欢宴,让我得意而自傲。谁能比我们更接近永恒的幸福?命运稍后就会奉上答案。
当儿子泰然自若地搞定他高中的所有考试,我们去了他校长家,关于他未来的职业选择寻求建议。校长是一位全国大奖的获得者。“别送他去那些培养人才的工厂,”她说,“他太有天分了,送他去美国的常青藤大学吧。”
现在回过头来看,我们真要带着后悔和愧疚而哀叹了。他的殁难早已注定,他的宿命在那儿召唤着他,在那片他再也没有从那儿回来的土地上。
这是生活的讽刺,是生活最大的悖论。当你觉得你什么都赢得的时候,当你拥有一切快乐、心满意足的时候,你忽视了大自然那不可思议的告诫:“今日之欢乐孕育着明日之悲伤。”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