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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中朝黄金坪特区:外媒普遍将其误读为特权租界

www.sinoca.com 2012-11-27  中国经济周刊



  特区有哪些优惠政策

  对于投资者而言,最为关心的莫过于两点:投资安全和投资收益。中朝经济区作为两国共同开发、共同管理的经济特区,从一开始就致力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管理制度,以及管理机构和投资政策等,这些都为投资者提供了充足的信心。

  2011年12月17日,朝鲜国家领导人金正日逝世,但他之前关于中朝经济区的战略规划,既没有改变,也没有停滞。其实,在此之前的2011年12月3日,朝鲜就正式颁布了《朝鲜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法》。随后又先后达成了《协定》、《规划纲要》、《详细规划》、相关纪要和谅解备忘录。中朝经济区前期筹备工作的顺利、规范的推进和落地,充分体现了经济区决策和政策的坚定不移,给投资者提供了最根本的安全信心。

  《中国经济周刊》从黄金坪管委会处得到了一份中文版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法》(2011年12月3日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以政令第2006号通过),该法共分7章74条,内容包括:经济区法的基本,经济区开发,经济区管理,企业的设立,注册和经营,保障经济活动的条件,鼓励及优惠政策,申诉及解决纠纷等,该法基本囊括了经济区投资的相关事项,而且规定也较为详细、具体。

  例如,经济区法明确规定,各国法人、个人和经济组织可在经济区进行投资,设立公司、分公司、代表处等,自由进行企业活动。投资者的财产和合法所得以及相应权利将依法得到保障,朝鲜不对投资者财产进行国有化,如因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已没收投资者财产或临时使用,将事先通报并按照相应合法程序对其价值进行及时、充分、有效的补偿。

  黄金坪管委会的成立,被认为是投资安全的进一步保证。“一是经济区管委会有了直接的管理机构,二是管委会班子人员由双方人员组成。”一位对经济区有投资意向的人士对记者如此分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管委会成立后,已经根据经济区法规定,推出了更为具体和更有吸引力的投资优惠政策。例如,企业所得税率为决算利润的14%,享受特别奖励的企业所得税率为决算利润的10%;经营投资10年以上的特定企业可以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将利润进行再投资、增加注册资本或新设企业且经营5年以上的,可申请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50%所得税;对基础设施部门再投资的,可申请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100%所得税税款;等等。

  “中朝正在商谈,计划出台一系列更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黄金坪管委会主任卢秉宇对记者透露说。

  管委会招人了

  管委会成立后,两国政府只是任命了管委会班子成员,而管委会的工作人员,则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区管委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

  2012年10月17日,“辽宁省对朝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记者从其招聘公告中了解到,招聘公告是通过辽宁省人事局的官网――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考核工作则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招聘单位组织;最终被正式聘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加补贴的相关待遇。

  据介绍,此次招聘包括管委会下属的财政局、招商促进局、规划建设局、办公室、税务局,具体岗位包括负责投融资相关业务管理的投融资岗,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招商引资岗,负责规划管理相关工作的规划管理岗,负责电力管理相关工作的电力管理岗,负责环境管理相关工作的环境管理岗,负责税政,税收征管的税收管理岗和负责法律顾问、办公室综合工作的文员岗及秘书岗。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个东风就是投资者。”在位于黄金坪岛陆地相连的丹东浪头镇,记者遇到一位来丹东实地考察和了解中朝特区投资环境及政策的人士,他说特区现在还没有想象中的热火朝天的开发建设场景,甚至还有点冷清,但 “相信这里很快就会变成一块经贸往来的投资热土”。

  从2010年5月中朝两国元首在北京首次就中朝经济区合作达成共识,到2012年秋天黄金坪经济区开发建设正式启动,两年多的时间里,中朝经济区一直是世界舆论的热点和焦点:从最初的惊叹、猜测,到后来的担忧、质疑,再到现在的钦佩、追捧,中朝经济区合作在世人复杂多变的注视和眼光中稳健推进,为世界各国之间的经贸合作,探索和开创了一种全新模式。

  汇聚了中朝两国领导人胆识和智慧的中朝经济区国际化战略,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愿望和利益,进一步增强两国人民之间的深厚友谊;同时,作为中朝合作共同开发和共同管理的首个经济区,黄金坪经济区将会成为中朝经贸合作的示范区、世界各国经贸合作的平台。

  中朝经济区大事记

  2010年5月

  时任朝鲜国家领导人金正日访华,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就中朝共同开发和共同管理朝鲜罗先经济贸易区和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达成共识。

  2010年11月19日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率团访问朝鲜,与朝方正式签署了中朝两国关于共同开发和共同管理罗先经济贸易区和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的相关协议,形成了中朝合作开发最基本、也是最具法律约束力的纲领性文件。

  2010年11月中旬

  商务部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编制完成了《中朝合作开发罗先经济贸易区和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2011―2015年及2025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作为协议的补充。2011年12月3日,朝鲜正式颁布《朝鲜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法》。

  2012年8月14日

  中朝共同开发和共同管理罗先经济贸易区和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联合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朝双方宣布成立罗先经济贸易区管理委员会和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并签署了成立和运营管理委员会的协议、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2012年8月17日

  朝鲜劳动党中央行政部部长张成泽访问了辽宁省,辽宁省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陈政高会见了张成泽一行,双方就共同开发和共同管理黄金坪经济区进行了深入洽谈,达成了一系列共识,并签署了相关谅解备忘录。

  2012年9月26日

  在北京共同举办中朝两个经济区(朝鲜罗先经贸区和黄金坪、威化岛经济区)投资说明会。这是落实中朝两个经济区开发合作联合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共识,推动相关合作尤其是招商引资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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