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伟的申诉书。尹博林 摄
2005年10月1日,她在一处偏僻的山坡上被人发现,多处受伤。随后,她指控范天贵对其进行伤害,范天贵当天被拘捕归案。案发9天后,范天贵指认办公室同事施伟参与作案。施伟被传唤后,案件变成了“轮奸故意伤害案”。
2006年9月的一审判决,范天贵和施伟分获刑期16年和18年。
在曲靖会泽发生的这起案件,审理过程中,受害者、嫌疑人以及证人,在案发后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留下的数十份笔录材料中,核心内容始终在变,而每一次变化,都牵一发而动全身地左右着这起重大刑案的走向。
获刑后,变,变成了辩。施伟一直在进行申诉,辩称自己无罪。这起扑朔迷离的案件,在范天贵与施伟服刑数年后,最终因证据不足,被云南省高院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去年11月份,范天贵与施伟从曲靖监狱转回会泽县看守所。至此,两人已经在监狱里服刑6年。
今年4月11日,本来是此案重审开庭的时间,但该案的辩护律师邱云于10日接到通知,被告知庭审延期。
今年5月初,当地法院通知邱云,再就案件进行磋商,犯罪嫌疑人施伟有望变更强制措施。
审判之变
2013年4月中旬,施涵仍在忙着为弟弟施伟申诉,她感慨7年来不断寻找律师申诉的艰辛。2012年11月,省高院下达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决定对2005年那桩发生在曲靖市会泽县娜姑镇莲花山的强奸故意伤害案,撤销并发回重审,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欣慰的微笑。
一审获刑的两人
>按原定计划,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拟于今年4月11日重新开庭。而4月10日,辩护律师邱云接到通知,他奔走代理5年的这单案件,因案情复杂,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在邱云看来,正因为此案的复杂和存在冤案的可能,司法机关的准备时间才需要更长。而听到这个消息后,施涵与家人坐在沙发上,回忆起8年前,发生在施伟身上的事。
2005年10月1日案发前,范天贵与刘敏是有着比较复杂关系的朋友。范天贵与施伟,则是会泽县娜姑镇甘沟乡扶贫办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的同事。案发后,范天贵与施伟陆续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故意伤害他人罪刑拘。
2006年9月一审判决,范天贵与施伟都犯有强奸罪与故意伤害罪,且二被告人的行为属于轮奸,数罪并罚,分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6年与18年。法院给与范天贵轻判的理由是,鉴于其能当庭认罪,并揭发同案被告人施伟参与作案的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
范天贵与施伟均不服并提出上述,三个月后,云南省高院驳回二人上诉,维持原判。
再审之后的重审
在此之后,施伟不停地进行申诉,并通过律师提出了案件中的疑点和新证据。
2011年12月15日,因发现新证据证实施伟案发时不在犯罪现场,且在案证据也不能充分证明施伟与范天贵共同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省检察院建议重新审理本案。理由是: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判可能存在错误。
2012年2月27日,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原审判决据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尚不确实、充分。
2012年3月7日,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再审期间不停止原裁定的执行。
省高院经过再审后认为,原审上诉人范天贵、施伟强奸、故意伤害一案,本院终审刑事裁定生效后,公诉机关又向本院提交了新的证据,该证据指向原起诉事实,并有可能影响对原审上诉人范天贵、施伟的定罪量刑,且原审中部分证据也需要进一步审核,以查清本案的事实。原判决、裁定认定本案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
省高院于2012年11月1日作出裁定:撤销本院(2006)云高刑终字第2040号刑事裁定及曲靖中院(2006)曲中刑初字第15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曲靖中院重新审判。
供词之变
作为受害人,刘敏的供述从“被两人拖上山弄伤”到“被两人强奸未遂”,最后变为“被两人轮奸”。而范天贵虽然一开始没有承认自己作案,但随后,他供认自己和施伟强奸了刘敏。
因范天贵指认了施伟参与作案,施伟也被卷入这起当年震惊曲靖市会泽县的强奸故意伤害案。从“没有作案”到“参与作案”,施伟的供述,也悄无声息地改变着案件和自己的人生。
范天贵与刘敏
承认伤人
2005年10月1日,是会泽县娜姑镇甘沟乡赶街的日子。早上9时15分左右,刘敏骑着摩托车穿过人群,来到姨娘詹玉家门市,这一天,她准备去接自己的男友管波。
10 月2日23时,范天贵向甘沟派出所民警陈述,10月1日事发当天早上10时左右,他正在电影院隔壁一家小店吃早点,刘敏打来电话,自己并未接听。吃完后,他看见刘敏骑摩托车从早点摊经过,向舒心园旅社方向驶去。范天贵说,几分钟后,他顺刘敏走的方向走到舒心园,见到刘敏与一名陌生男子相距十米左右距离,朝附近莲花山上方向走去。“我在公路上边走边抽烟,过了十多分钟,才慢慢向刘敏走的方向靠近。”
山路边一根电杆柱的转弯处,范天贵听到刘敏与随行男子开始吵架。“只听到她说要砍了那个男的,后来还打了起来。”几分钟后,范天贵走过去,“那个男的已经不见了,我就想强奸她,她手里还拿着刀。”
“我将她按倒抢了她的刀,我右手拿着刀,左手脱她的裤子,她来拉我的手,我就用刀砍她的手,她的脚乱蹬,我就用刀砍她的脚。”而后,刘敏随手抓起一块石头大声吼着骂范天贵。
“我怕她吼,就抢过石头砸了她头部两下,砸完她就没吼了,我害怕了就朝山下走掉了”。范天贵称,跟着刘敏上山的理由是想吓走陌生男子,再与刘敏发生性关系。但没想到刘敏反抗,随即用刀伤了她。当天19时左右,刘敏才在山上被发现并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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