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在1946年7月29日,天津往北京方向的京津公路(时称平津公路)上。位于河北省通县(现北京市通州区)、香河县、武清县(现天津市武清区)三县交界处,事后查实,美军护送的是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物资。
1946年7月30日,安平事件发生的第二天一早,即七时三十分,美海军陆战队D.A。瓦顿(D.A.Wharton)将军就在北平举行了一个简短的记者招待会,只说明:
美海军陆战队一支摩托化巡逻部队“昨午十二时十五分于大小沙河村河西务北”,即北平东南三十五英里的安平镇附近“被袭击”。
袭击者是“为数约三百余着制服的中国人”。昨日下午四时美军派了一支有力的摩托化部队与飞机支援他们,双方都有伤亡。“其他无可奉告。”《本报讯》,《大公报》,1946年7月30日,第2版。
7月31日,美海军陆战队驻华部队司令部进一步核实了事件发生时的一些细节后,发出了正式的情况说明。内称:
七月廿九日美海军陆战队加强第一师派出一队摩托化巡逻队护送某输送队由津至平,在十二时零五分行至大小沙河村(在北平东南三十五英里处)时,突遭预伏该处穿着制服之三百余中国部队袭击。
双方战斗达四小时之久。美军死一官长、二士兵,四士兵重伤、八士兵轻伤。另有军官士兵各一人因受袭击汽车失事而受伤。中国部队方面,据估计约死十二人,受伤若干不得而知。
该巡逻队共有官长一人,士兵41人,分乘设有无线电通讯装备之吉普车二辆、吉普车一辆、一吨重巡逻卡车二辆、二吨半重货车三辆。
该输送队包括执行部指挥车一辆,内坐美陆军官长三人,海军陆战队二吨半卡车六辆,内装食物及军用品,均由美海军陆战队士兵驾驶,及行总卡车一辆,由中国人驾驶。
当年的京津公路路线沿用至今,即G103国道,从北京建国门开始,通过通州区,继续往天津武清、杨村方向走,经过天津最终抵达塘沽。事件发生的具体位置,是武清河西务镇和香河安平镇之间的大、小沙河村,现天津市武清区大沙河乡。
运输队由一海军陆战队军官指挥。此种巡逻队每三日内即往来平津一次,视察公路情况,并护送接济北平陆战队及美军执行部人员之输送队。
肇事地点之地形极适于埋伏战。该处公路两旁为深沟,沟外植有甚高之玉蜀黍。公路之西某村庄对面有小树林一片,该村庄之外围有短墙。
大小沙河村距公路约为五百米。袭击者预先在树林与村庄之间公路上置放两辆无轮牛车,作为障碍物,村南角则置一机关枪,恰对公路。
巡逻队抵达障碍物停放处时,为首军官方行下车,即有一手榴弹掷来,该军官立被炸毙。紧跟着即有十一枚手榴弹向其他各车掷来,同时袭击者步枪及一机关枪即向公路上射击。
迨巡逻队及运输队集中停当,对方火力又从路右三百米处另一丛林及左右两面后翼射来。
排长傅兰纳干上士当即执行指挥官职务,令众人掩蔽于路旁沟中。双方攻击直至下午四时始停。
运输队之陆军军官一人亦协同设置迫击炮及重机枪阵地,并指挥射击。
四时许路右丛林中中国部队阵地突鸣号声,火力加强,两分钟之后遂止。不久该村墙上挂出白旗。
一海军士兵带同二译员乃试向前进,腿部竟中一枪,此即该役中最后之一发子弹。
事发地卫星图,尽管已有很大改变。但仍可看到大片田野,以及村庄和田野道路间沿道路种载的防风林线。
巡逻队嗣即照顾伤者登车,开往北平。大部死伤均系战斗对方突然攻击开始时所掷之手榴弹所炸死或炸伤。全部过程中仅有二人为步枪所伤。
攻击者组织极佳,埋伏亦经事先充分准备。无警告之射击极为猛烈。彼等均着蓝灰色与黄色之制服,亦有着农民服装者。
因当日天气情状不佳,联络中断,陆战队司令部得讯甚迟,派出有力巡逻部队及飞机至出事地点搜索时,攻击者已无踪影。
当将不能发动之卡车修整,携阵亡官兵尸体前往北平。次日该队及飞机复返该处,但所见者仅一平静之村落,仅有着灰军装扎裹腿之中国人死尸二具。《本报讯》,《大公报》,1946年8月1日,第2版。
这时美国总统特使、负责在华调处国共关系的马歇尔将军,也马上和新任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商谈了此事,并确定了不扩大事态和不公开就此事表态的应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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