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的情感
即便已经站在被告席上,梦鸽说起自己的孩子,仍然是饱含怜爱的赞赏:“他非常淡定,非常知错,非常文明。在那里的一切生活自理很强。”她注意到的还是孩子的健康细节:“他以前有呼吸道疾病,可能最近因为天气原因(复发)。我看他说话时都一直在咳嗽,一直在克制自己。”在做庭审陈述时,梦鸽说,她被5个孩子的陈述感动,“他们内心是那么本真、干净”。她坚持认为这件案子的真相是5个涉世不深的孩子,陷入了一个圈套,他们只是因为天真做了错事,但犯罪的不是他们。在给李在珂的短信中,她写道:“我认为(案子分)三个阶段:一是性交易,二是敲诈勒索不成,三是诬告陷害。”8月29日,最后两分钟的亲情会见上,一位距离他们很近的人士则告诉本刊记者,听见梦鸽对李某某说:不要怕,有妈妈在。
梦鸽坚信自己的孩子没有犯罪,一方面来自母亲天然的情感,另一方面还来自李某某和他的朋友在她面前表现得非常温顺,毫无戾气。据梦鸽回忆,这个接近成年的孩子,没有在父母面前表现出青春期常见的叛逆。梦鸽回忆:“我任何时候给他打电话,他都接;发短信,他都及时看,告诉妈妈放心。他说,‘妈妈我怎么就不烦你,在一起玩可愿意妈妈陪着了’。”这次去海南的旅行,“他说,‘妈妈去哪里,我就去哪里’”。“这次春节他决定和我们去玩也是孩子的诚意,他说‘妈妈今年春节我哪儿都不去,跟谁都不出去,您说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陪妈妈一起过年’。”
李在珂也在庭上感受到了这对母子之间的感情。他告诉本刊记者:“在庭审上,李某某每次见到梦老师都很有礼貌,虽然没有出声,但嘴唇动了,好像在喊‘妈妈’。这让我很感动。开完庭了,梦老师指责我后,李某某握紧拳头,怒视着我。”
但以社会的标准来看,李某某确实是一个问题少年。即便在法庭上,他的表现也让人侧目。一位参加了庭审的人士告诉本刊记者,他在出庭时坐姿随便,不时抖动大腿,还因此被审判长呵斥“坐好”。当证人张伟出庭时,他当庭扭头冲证人骂了一句脏话。而且他有的表现并不像母亲说的那么忠义纯净,甚至有经历过庭审的人士对本刊记者评论他“撒起谎来眼都不眨一下”。他的证词中能看到有意识的趋利避害。“庭审中有个细节是关于进湖北大厦电梯的场景。他、王某、小魏和被害人一起进入电梯。他在口供中的陈述是小魏搀着被害人,但录像显示是他。当小魏的律师问他为什么撒谎,他很干脆地说,‘我没说过’。但后来有人再就这个细节询问他为什么要搀着被害人,他说:‘她喝醉了,我怕她摔倒。’”
一位曾在早期介入此案的人士告诉本刊记者,他在做案情准备工作时,需要李某某的成长材料,曾经走访了李某某的一些朋友,并和李某某有一些书信往来。他对李某某的评价是:天资确实不错,字写得很好,聪明,记忆力很好,也很有判断能力,属于问题少年,但还可挽救。他向本刊记者也提到了,这个孩子在父母面前和在外面的表现有很大反差,他结交的朋友也是如此,他们在梦鸽面前都彬彬有礼,但有一些确实已经是坏孩子了。这种表现上的反差或许可以解释梦鸽眼中的“孩子们”,为什么和别人眼中的“孩子们”有那么大的差异。几乎所有人对这个孩子的判断,都免不了要冒犯这位母亲的情感。李在珂就是一个触碰到她红线的人。
失去盟友
梦鸽和李在珂在案件初期,曾经有不错的联系。“在案发后不到20天,梦鸽在一天晚上戴着个大口罩,来到我的办公室。我们谈了大概两三个小时,并且走的时候,梦老师还给我留了电话。我们一直有联系。”李在珂对本刊记者说。他希望做李某某的代理律师,并丝毫不掩饰自己在事业上的企图心。他多次给梦鸽发短信表示自己的理想和能力,而梦鸽对这些专业人士也表现得非常尊重。当第一次庭前会议,李在珂认为他们嘲笑自己律所的律师而非常生气时,梦鸽虽然并没有嘲笑,还是给李在珂发去了措辞非常客气的解释短信。她用非常尊敬的口气和他们短信互动讨论案情,总是在里面加上一句:一切为了孩子们。
但在第一次庭前会议后,李在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了李某某打人的细节。“我当时说他儿子打架了,但我后面加了一句话——打了杨某,与发生性关系没有因果关系。这是一条非常好的诉讼理由。但也就是这篇文章,让梦老师勃然大怒,她发来短信说我伤害了她的孩子。并且威胁我,说我的短信保存在她手上了。我觉得跟她讲不通道理,这本来是个很好的辩护理由,但她不配合。梦鸽老师连儿子打架的事都不愿承认,认为她的孩子完美无缺,不能说她儿子一点不对。当时我就想跟你也说不明白,那我不得罪你。于是我给她发了两个道歉短信,非常诚恳。但我没想到道歉完了,还有威胁。到了最后一次,她说我要是再说他儿子打人的不利信息就告我。我也很生气,就说你再这样威胁我,我对你不客气。从此,我们不来往了。”李在珂对本刊记者说。
这起案件是5人的共同行为。“共同犯罪的特点是部分行为,全部责任。有人罪轻辩护,得到法院认定,那其他人就不可能无罪。如果大家一起做无罪,疑罪从无,这样力量大,他们最起码可以赌一把。”李在珂对本刊记者说。从形成统一辩护观点的角度,他本可能是梦鸽最好的盟友。他一开始就认为该案有无罪辩护的可能,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他还详述了曾考虑过的四条无罪辩护的路径。他代理的被告人母亲与梦鸽是很好的朋友,甚至“对梦鸽言听计从”。在第一次庭前会议上,李在珂律所代理的魏氏兄弟也声明做无罪辩护,与李某某律师公布的辩护立场一致。但和李在珂因孩子是否打人问题上的分歧,双方就此决裂。
即便在一些和梦鸽分道扬镳的人眼里,梦鸽对案子无罪辩护的坚持,并不是全无道理。这个案子的控方证据链确实存在一些瑕疵和值得质疑之处。被害人提供的证物上只检测出两份精斑,其中并不包括李某某的,这是一个重要的物证缺失。而在作为主要定案依据的口供方面,也存在录像和口供不完全一致的瑕疵。比如在湖北大厦电梯内,李某某的口供声称:“在电梯里她突然对我们几个人骂了起来,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骂我,我就扇了她几个嘴巴,她就不骂了。”但录像显示,电梯内,李某某手指属于伸直状态,双方没有语言交流,李某某右手确实有一个扬手的动作,但和扇几个嘴巴的陈述并不匹配。
这些都是控方证据链上的瑕疵。有律师认为因此不能完全依靠口供定案,而应该对整个事发过程做一个情境上的推理,来判断此案中的关键要件:是否违背女方的意愿。从综合全案证据的角度看,被告、对方证人张伟,都有很多说谎的地方。赵运恒在庭审中申请张伟出庭。“这个服务员的话确实有很多假话。他之前在自媒体上发布的内容,和他当庭作证的内容,包括他在公安几次调查时作证的内容,在一些关键情节上有差异。现有证据能证明张伟是想促成这笔性交易的,这个证据很充分,他自己都承认。但不是他主动,而是这边有人问他,他就想促成这个事。”
陈枢告诉本刊记者:“在质证阶段,所有律师都对预审阶段取得的口供提出了质疑,5名被告律师都提出来了。对对方证人也提出强烈质疑。就是对张某的质疑,质疑他说的不是实话。尤其是对被害人的陈述表示质疑。这样一来,既然是对主要的犯罪事实和性质提出质疑了,那么我觉得法庭辩论的意见应该是质疑或者无罪。我没有承认有罪的证据,我对有罪的证据表示强烈的怀疑。你没有给我释明,也没有使我信服,因此,对案件的事实性质应该是一个质疑的辩护或者无罪的辩护。”
“质疑辩其实应该归结为无罪辩,但实际上在特殊情况、特殊法治环境下是律师的一种策略性的辩护方案。我对主要事实存疑,那么疑罪应该从无,疑证应该从无。这种辩护实际上是无罪辩护的变形。说无罪,政法机关对此意见太大,有可能对被告不利,因此我就在根本问题上存疑,存疑就可能导致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在庭审结束后,李某某第二任代理律师薛振源和本刊记者谈起此案时说,他在代理该案期间,认为此案在情境上确实有很多疑点。但做无罪辩护风险很大,可能对当事人有不利的后果。出于这样的考虑,质疑辩是更合理的选择。但这个选择并没有得到梦鸽的认可。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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