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2014年1月17日
——“裸”,与官分离,“裸官”无未来!
(导视)
解说:
配偶移居海外,孩子移居海外,独留自己国内为官,这样的官员被称之为“裸官”。
市民:
他可以不受监督,随时可以逃跑。
市民:
他虽然是拿着人民的俸禄,但是没干人民的事。
市民:
这样的官不能提拔。
解说:
“裸官”虽然不等同于贪官,但诸多事实发现,“裸官”已成贪腐案件的标准配件,“裸官”距离外逃贪官也仅仅只有一步之遥。
张曙光 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
我对我自己所犯的罪有了比过去任何一次更深刻的认识。
解说:
突击提拔,破格提拔,带病提拔,新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出台不仅要治“裸官”,也要治“病官”。
2014年1月16日新闻播报:
中共中央发布了党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明确提出了六种情形的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让“裸官”“病官”不再为官!
白岩松 评论员: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裸官”绝对是很中国、很流行也很让人气愤的一个新词,它指的就是那些丈夫或者说妻子还有孩子已经移居国外或者说境外,而自己一个人在国内当官,他身在国内心却在国外,而且总有留着一手要防范点什么这样一个意思,不是一个腐败的温床,就是腐败产生的一个结果。因此,人们当然会去想,对自己生活、生长以及当领导的这块土地都没有信心的人,能把领导干部做好吗?如果大家仔细看这两天的一条新闻的话就会知道了,“裸官”从此在中国没了未来。
解说:
在中国当官可能越来越不易了。近日,有媒体统计,从2013年至今中央已经先后针对公务员们的工作生活出台了15个禁令,借以砍除他们曾经的那些灰色利益。而随着密集出台的禁令,问责的力度也在加强,难怪有公务员向媒体坦言,公务员不好当。而1月15日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布,让干部升官也不那么容易了。
2014年1月16日新闻:
条例明确提出六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其中就包括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经移居(国)境外。此外,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改变了以往的唯GDP政绩观,要求要把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条例将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在选人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解说:
时隔12年,中央再次对干部任用条例做出了重大修订,在今天的《人民日报》上,中组部负责人表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改进”,是此次修订条例的原因之一。
在新条例中,“裸官”成为最受各方关注的焦点,因为近年来一些腐败案件当中的裸官的频现,让裸官现象一直为社会公众所诟病。
1月15日17:40分,新华社率先发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消息,并公布全文。根据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1000条数据统计显示,其中为条例叫好、期待落实的观点占77.6%,认为措施太轻,持质疑态度的观点占22.4%。
为该措施叫好的观点中,其中希望加大反腐力度的言论占34.6%,希望细化制度抓好落实的言论占26.3%,认为被问责免职一年不安排职务,两年不担任更高职务的处罚太轻的言论占20.5%,关注涉及“裸官”的规定要求,对“裸官”从严处理的言论占18.7%,认为该条例体现与时俱进的选人用人机制的言论占15.9%。
白岩松:
官不好干了,其实可能老百姓的日子就更好盼了,这一点都不是一个矛盾之间的问题。可能大家也在关注,新印发的条例,究竟有哪六种干部不能进入考察或者提拔的对象呢?有群众公认度不高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其中特别让人关注的的是,配偶已移民国外或者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境外。媒体果真有很多的报道当中,都把“裸官”这个词当做这次在印发条例过程中特别值得关注的关键词。
接下来我们就来连线一位嘉宾,他是中央党校党史研究专家谢春涛教授。谢教授,您好。
谢春涛 中央党校教授:
岩松您好。
白岩松:
您怎么看待, 条例一出来之后,很多媒体甚至把“裸官”当成一个重要标题?
谢春涛:
条例公布了三天,我注意到媒体反映,尤其网络媒体反映,对条例当中最关注内容可能就是“裸官”相关规定。当然“裸官”这个词在条例当中找不着,这是大家约定俗成的一种说法,条例里并没有这种说法,但是条例里讲的这个情况应该跟“裸官”对的非常准,那就是配偶、子女已经移居国外,或者说虽然没有配偶,但子女移居国外,一个人在国内做官的,这就是“裸官”,我觉得大家对这件事应该说关注程度非常高。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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