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后来2010年5月底突然送进监狱的《人民日报》上,李庄看到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的报道,他认为这正是李庄案带来的进步。
2009年12月31日凌晨1点0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长达16小时的法庭争锋到此结束,但没有当庭宣布。
2010年1月8日,李庄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不服,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罪。2010年1月15日,李庄的辩护人再次到看守所会见他,他依旧表示自己无罪。
争锋并未结束。
2010年1月5日,法庭的书记员将1月8日开庭传票送至李庄。
再度开庭时,审判长刚一敲法槌,李庄举手说,“今天开庭非法。法律规定开庭的传票要在开庭三日前而不是前三日送达。”审判长则说,今天不开庭,是宣判。李庄马上反驳:宣判?那也是开庭的组成部分。
2010年1月8日,一审判决李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不服,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罪。
颇有意思的是,身陷囹圄之时,审讯之外,李庄受到不少有意无意的关照。
庭审之时,干警都提前问李律师中午想吃点什么,法院则尽量满足他的要求。
高墙之内,李庄多次吃到干警们偷偷带给他的各类食品。
认罪与藏头诗
2010年1月8日,一审判决宣判,审判长当庭问李庄是否上诉,李庄大喊:即便我不上诉,中国16万律师(此为2009年的中国律师总人数的大致说法)也会为我上诉的。同时他告知法庭,你们第九天到看守所取我的上诉书,不要提前。回到看守所,李庄一口气写了几千字的上诉书,逐字逐句驳斥一审判决,一直写到2月9日凌晨,全部写好,但他并不提交。
1月17日,李庄案一审审判长付鸣剑赶到看守所,索要李庄的上诉书,李庄回答,今天还不到期限的最后一天,你们明天来吧。付鸣剑掏出两盒重庆最好的天子香烟,征求了站在一旁的看守所所长,说给李律师两盒烟可以吧,所长说可以。付鸣剑对李庄说:你的案子,别说是我,就是我们院长也做不了主啊,我们也没办法。
“所长在旁边对我讲,你不够意思,人家都给你烟了,天冷雾大,就别让人家再跑一趟了。”最后李庄还是提前一天交了上诉书,李庄说,之所以故意拖延时间,是因为担心上诉状交上去,二审可能随时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他当时内心期待,能拖一天,就争取一天的时间,等待社会各界的救援。
李庄出狱后从法院内部获得消息,当时二审裁定文书20日就已经打印好了,21日盖了章,23日要是不认罪的话裁定书随时可能送达,结局就是服刑两年半了。
作为一个战术设计,“认罪”的念头这个时候在李庄脑子中萌生。李庄说如果不认罪,法庭随时会下达“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八个字的二审裁决。他会因此失去和外面世界进一步接触的机会。1月22日下午李庄精心编写了《悔过书》,每句话的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正好组合为“被逼(比)认罪缓刑,出(础)去坚决申(神)诉”。
李庄说,“17日下午我就开始考虑这个事,出去最要紧。但我必须留下点东西,不然认罪出去就说不清了。《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是促使我认罪的法律条文,我准备以身试法。”
1月23日一早李庄按铃,告诉看守所,要认罪了。郭维国当天下午就来了。
“我说,郭局,咱们还是恢复到原来的谈判。郭维国说,和原来不一样了,原来认个错就可以了,现在你一审已经判决有罪了。”
我把《悔过书》交给他,他说要改成《悔罪书》。第一条我原来写的是“被限制人身自由后”,他认为感觉像是非法拘禁,要改为“被刑拘逮捕后”。“这些我都同意,只要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不改,你让我写杀人强奸放火都可以”。
李庄说,郭维国也很高兴,两个人忙活半天,改了好多遍,等改完已经是半夜12点多了。“他把改好的《悔罪书》装在口袋里,我说回家过年,郭维国改口了,说哎呀,还得和法院商量。我说保外就医、缓刑啥的都可以。”
李庄说,“看到他们当时没有发现藏头诗破绽,我吹着口哨回监室,高高兴兴的,感觉很亢奋。同监室的人都问,老李这是怎么了?”当晚写下一首打油诗日记《车与辙》:小虫轻声叫,可能引海啸,蜈蚣怒气吼,甚至山河摇,外在是表象,内因来主报,人间万千事,皆于笑中闹。
1月24日,李庄认罪的消息传遍了,公检法机关相关人员一上班都过来了。“二审第一公诉人对我说,我们给你录个像可以吗?我说好啊,你们不录我还想让你们录呢,我冲着摄像镜头念藏头诗悔罪书,趁着他们整理笔录时,我对着镜头录口型:被逼认罪缓刑,出去坚决申诉、被逼认罪缓刑,出去坚决申诉。一激动,说出声了,他们听见后,很诧异地抬头看我,我就马上闭嘴,不吭声了。”
检察院的走后,法院的到了。法官问,李庄,这真是你写的吗?李庄说,是我写的。法官将信将疑:你能再写一遍吗?李庄说可以,他们说,我们可是看过你的一审全部庭审录像,你不是这样的人啊。
“让我复述案情,我就逐渐进入角色,开始激动起来,说话声音也大了,双手还比比划划的。”法官对一旁的书记员说:快看,这才是真正的李庄。
正说着,高子程律师来会见。“我从法院提讯室向律师会见室走去,后面跟着一个警察,我一边走一边叠,把《悔过书》叠在手心,前脚刚刚跨进会见室门口,迅疾扔给高子程,高子程机智地用左手拿档案袋盖在上面。”李庄说。
这个情景还是被摄像头拍到了,马上有一个警察跑过来问,高律师,你刚才是不是拿错了一份表格?
高子程拿起档案袋,下面没有,实际上他左手把藏头诗攥在档案袋下面。警察没有发现就走了。
“我马上告知高子程,赶快藏起来。”高上身贴近桌面,右手慢慢地伸在档案袋下面把藏头诗撤出,顺手揣在贴身衬衣口袋中。没多久,警察又折了回来,直接拿起高子程的档案袋往外倒,但没有找到什么。他们也不敢强行对律师搜身。
此时,李庄告知高子程第二审改变策略,认罪换缓刑,已经和重庆方面谈好。高子程提醒他,认罪之后,律师证可是要吊销的,李回答,他们这儿不讲法,一审你都看到了,二审不认无非还是两年半,也是吊销,先出去再说,找到证据再申诉,咱们各自为战,我认罪,你还按照无罪辩护。高子程最后同意了这个方案。
临走时,李庄对高子程说:回去看第一和最后一个字。高子程回答,明白。那次会见陈有西没有参与,直到二审宣判,陈有西仍不知道“认罪”原委。
李庄后来称认罪诈降这个方案是“进可攻退可守。”李庄说,当时只是告诉高子程,都谈好了。因为郭维国说不要和外界说,所以没有告诉高子程具体情况,只是说和一个相当级别的人谈的。
2010年2月2日,李庄案一季二审在重庆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一开庭,李庄就说“我有罪,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撤销以前的全部上诉理由”。
“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就故意停顿了几秒,这个时候审判长应该说:请被告陈述新的上诉理由。如果没问这句话,开100次庭都没有意义了。”李庄这样认为。
李庄说这是给法庭设的陷阱。但当时,法庭显然并未看出来。李庄暗自高兴。
但开庭时,陈有西并不知道李庄与高子程商量诈降之事,要求休庭;高子程则装作不知,要求对李庄进行精神鉴定。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