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结扎后遗症给妇女生活带来极为严重的伤害
由于上述原因,即便不考虑结扎手术失败对妇女身体带来的直接损害,仅仅是结扎后遗症对很多妇女的生活几乎带来了毁灭性影响。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身体伤害,多数后遗症患者长期忍受后遗症痛折磨,不仅干不了重活,连基本的自我照料都存在困难;二是精神伤害,由于长期经受病痛折磨,神情颓废、无望、或招致家人嫌弃;三是经济负担,多数后遗症患者需长期服用消炎药,成为家庭一项重大开支,拖跨整个家庭。(孔星星《成就背后的代价――农村妇女节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生存样态研究》)孔星星针对山东省某市两个村子的调查现实,这样的病例非常普遍:
妇女1,生育两个孩子后,1986年10月被强制在村临时搭建的卫生棚实施结扎术时伤及膀光并发尿漏症,久治无效,腹痛频繁,躁气不绝,多年丧失劳动能力和性生活能力,神情低迷,家境贫寒,多次向镇计生部门反映未果,只能靠当地民政局给予少量救助维持生活。原因是她只记得当时手术的医生姓姜,其它一概不知,也无任何证据手续证明自己是因结扎手术引起的后遗症,只能自认倒霉。
妇女2,1985年4月生第一胎(男孩)后,先是做了上环手术,后因村里要求给孩子报独生子女,同年12月在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取环并结扎,后长期腹痛,1992年确诊认为取环致子宫穿孔,结扎引起肠粘连,1993年鉴定为节育手术后遗症二等,并以一次性签订协议给予补偿2万元了结。后多年治疗花费近十万元未愈,丧失劳动能力和性生活能力,招致丈夫离弃,并因长年服药与治疗致贫。
妇女3,1987年6月在妇检过程中被强行流产后并实施结扎手术,并发慢性盆腔炎、腹壁屡管、神经官能症,20多年来先后手术3次,结扎刀口多年未愈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做家务也是有心无力。
妇女4,在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后,于1985年9月施行输卵管结扎手术。她在结扎时刚满27周岁,是本村出了名的精明能干的劳动力;结扎后,小腹疼痛,直不起腰来,1987年病情加重,劳动能力受到很大影响。近十多年来,她对收麦子、种玉米等重体力劳动基本不能胜任,只能做一些轻微农活,成了名副其实的家庭累赘,并遭到家人的嫌弃,配偶于2000年打工出走,一去不回,每到农忙季节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妇女5,据家人陈述,今年46岁,自幼体弱多病,1989生育一双胞女儿……一天夜里,一群人潜入她家,从被窝将其强行拉走,第二天对关押一夜的她施行女性输卵管结扎手术,术后两天三夜昏迷不醒,第三天醒来即患上精神病,成了“疯子”,成天只吃不做,漫无目的地游荡,至今两个孩子由婆婆抚养,结扎后生病20多年花费无数。
据查,这两个村子类似的病例就有25个。同样的事情远不止这两个村子有,也远不止山东有,其他地方也不少,仅被媒体报道出来的此类事件就数不胜数:
1988年4月,曾小红经过江西省宁都县长胜镇人民政府下设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安排”到长胜中心卫生院做结扎手术。术后出现后遗症,术后至今18年不能治愈,曾小红不能正常的生产、生活 。
有一个40 多岁的农妇,她早年节扎了,之后每月经期都疼痛难忍,上医院也查不出什么原因,忍受了15 年的痛苦之后才动手术把卵巢摘了。(易文彬《诱致性节育:农村计生新政策》)
2003年11月26日,家住该区金华乡赵堂村的青年妇女刘云玲,为“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经检查无结扎禁忌症,遂在指定的区计生指导站做了“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术后当日回家休养。三天后,她感觉腰痛、腹胀并有呕吐、血压下降等症状出现。经与指导站联系后,于2003年11月29日入住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急性弥慢性腹膜炎,空腔脏器穿孔,麻痹性肠梗阻,感染性休克”。当日施行剖腹探查术,术中见腹盆腔大量粪便性积液,且腹腔内大量脓水,距回盲部30厘米处有回肠系膜侧直径1.5厘米破裂孔,手术室内满屋臭气。医院当即给予腹盆腔冲洗,破裂处修补处置,术中出现了中毒性休克……刘云玲结扎后落下一身的病,后来仅获赔3.5万元 。
河南某乡村民男主人张氏,38 岁,其妻长其一岁,但看上去像他的老娘。生有三子……生了第三胎后,老婆被乡里抓去做了绝育手续,从此不能上班(原在肥乡县化肥厂工作),更不能下地干重活。”我问:“是否绝育手术出了问题?”他说:“那时乡卫生院设备差,医生又不负责任,做绝育手术后出毛病的,俺村里还有好几个呢。”(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P410)
如此严重的后遗症,无论对患者自己,还是对其家庭,都是一场灾难,而这场灾难的始作俑者,正是计划生育强制结扎。正是出于对这种后遗症的恐惧,不断有人抵制结扎手术,甚至有双独家庭宁愿不要二胎,也不愿意做结扎:
“我和妻子都是独生子女,完全符合生育二胎的标准,已经生育一个孩子……但谁也不敢去领‘二胎准生证’,因为我们这里有个规定,只要生育二胎的,夫妻双方必有一人去结扎,我们俩都害怕结扎。因为我父亲30年前做了结扎手术,得了神经官能症,留下了很多后遗症,大小医院都跑遍了,钱花了不少,至今仍多病缠身,无人问津,身心受到伤害。邻居一大妈当年强制做了输卵管结扎手术后,至今仍是个半疯半癫之人。工作中也听说了很多正常人做了结扎手术后,出现一系列的后遗症,想想就害怕,自己才30出头,所以坚决不做结扎手术,万一出现后遗症,这一辈子就完了。”(孔星星《成就背后的代价――农村妇女节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生存样态研究》)
(三)引产流产:最要命的“补救措施”
要说对妇女身体伤害最大的,必然是计划生育中强制引产流产。在严格执行“一胎”政策的过程中,凡是“计划”外的孕妇,或者上环、结扎手术失败而导致怀孕的妇女,计生部门一定会毫不留情地对其实施补救措施――主要是人流和引产。有时候孩子过几天就要出生了,但还是被无情地打掉了。在每年的计生办的工作报表中,都会有“补救措施”实施了多少的统计报告。(贺俊春《中国农村计划生育研究》)
无论是身体、精神还是感情方面,引产流产对妇女的打击都是最大的。这也是计划生育实施过程中最没有人性的措施。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对妇女身心的直接伤害
近日舆论广泛关注的陕西安康孕妇引产一事的冯建梅就是强制引产的受害者,翻翻计划生育的“功绩谱”就会发现,这样的事情几乎就没有断过:
2009年6月12日山东聊城市冠县一高龄孕妇怀胎九个月,因是计划外怀孕,被数十位计生办干部强行引产,导致母子双亡(尚淑娴《从中国文化审视我国的计划生育――以山东冠县计生办野蛮执法强制流产致九月孕妇母子双亡为例》)。
2009年2 月26 日湖南浏阳市的少女刘丹被镇计生办拉到市计生服务站强制注射引产针,第二天下午流血不止,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广西博白县整治计划生育活动中,全县28个乡镇刮起的计生风暴,从2月上旬至4月26日短短两个月内,全县成功迫使堕胎、结扎、放环为3964人,平均每日强制堕胎48人(孔星星《成就背后的代价――农村妇女节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生存样态研究》)。
2002年元月31日,郑州市居民王海霞被人带到封丘县城关乡计划生育指导所,强迫其做了药物流产……药物流产只适用于停经49天以内的妇女,而王海霞已怀孕近3个月,做药物流产很可能不彻底,而且副作用很大。王海霞非常害怕,赶紧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胎盘组织有残留,必须做清宫手术。春节过后,王海霞在郑州市某医院做了清宫手术,住院一周。由于身体恢复得不好,她一直有妇科炎症,看病、吃药又是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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