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强制上环、结扎、流产、引产被捆绑在“计划生育”的无敌战车上横行了30年,不知损害了多少民众的健康和生命,也不知还要残害多久。被强制节育后深受各种后遗症折磨的普通民众被夺走了太多东西。
近日,媒体爆出陕西镇坪县怀有7月身孕的冯建梅因交不起4万元罚款,竟被计生人员强行暴力引产的事件。人们又一次强烈感受到了计划生育强制人流、绝育的惨无人道。
长期以来,计生部门只津津乐道计划生育取得的“巨大成就”,而对强制节育给国人造成的伤害则遮遮掩掩,或予以回避,或轻描淡写。计划生育捆绑人工流(引)产、强制结扎究竟让老百姓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呢?
一、强制流产、绝育害苦了中国女性!
在中国,妇女是避孕节育的主力军,避孕手术85%以上是女性做的。然而,基层计生部门只管“上环、结扎、引流产”,对由此引发的妇女身体、心理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严重问题却很少关注。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强力推行“一环二扎”,让女性深受其害,涉及人数与引发问题之多,影响之深,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一)强制上环:僵硬的政策让最仁慈的节育措施也有害
1980年代初至今,根据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凡是生过一个孩子的妇女,都必须上环(在女性体内安装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用以避孕)。上环原本是相对安全可靠的长效避孕措施,但在强制安装的情况下,由于政策僵硬、手术粗糙、卫生条件差等原因,上环严重损害了一些妇女的身心健康。
1、 上环时间过长,甚至跟肉长到了一起
有些地方的计生条例规定,农村妇女生育一胎后,必须上环直到50岁,而且严格规定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取出,还要定期检查。部分妇女由于节育环在体内放置时间太长,大大超出了节育环的使用期,很容易跟肉长在一起,即使到了50岁也无法取出。在许多农村地区根本没有人通知那些上环者,很多人到60岁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取环了。(孔星星《成就背后的代价――农村妇女节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生存样态研究》)
2、由于体质或手术条件差等原因导致后遗症,危害身体健康
据南京大学孔星星针对山东省某市的调查发现,由于不顾妇女体制强行上环,或者上环手术卫生条件差等原因,部分妇女在上环后出现了腹痛、不孕等后遗症,严重损害了妇女的身体健康:
妇女A,今年34岁,自生育一孩做完上环手术后,小腹部总是时常疼痛,当去计生部门复查时,负责手术的同志告诉她,这是正常反应,过一段时间就会恢复正常,现在已经过了四五年,还是时好时坏。又不敢私自将环取出,因为村里每三个月就进行一次环情与孕情的检查,如果节育环不见了,还要加倍罚款,并且自己付费安第二个,所以A就一直这样拖着,把希望寄托到将来49岁过后,能将环取出,恢复正常。实在痛的厉害就去村里的诊所打点消炎针。(孔星星《成就背后的代价――农村妇女节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生存样态研究》)
加拿大学者宝森在云南禄村调查时,当地妇女在谈及上环时也很无奈:
“一位有三个儿子、经历过无数次小产和流产的妇女说:当计划生育开始的时候是有药可吃的,但吃药不很合适,你可能会不停地流血。所以,我不敢吃了,戴了环。放环20多天之后,我的月经就来了,流了八天血。他们第三次给我放了,环真的是很差。到38岁我最终做绝育之前我走了那么多弯路。”(宝森《中国妇女与农村发展:云南禄村六十年的变迁》P312-356)
3、有人为私自拿出“避孕环”付出了惨痛代价
在被计生办强制上环之后,有些人为了能够继续生孩子,想方设法想把它拿出来,一般的是出点钱找个产婆将其取出,比如黄树民教授在福建省林村调查时,村委书记告诉他:“就算装了子宫环,还可能会找一个没有执照的产婆,把它拿出来。我听说这一带有个产婆,定期到我们村里来帮人取出子官环,每次收10元人民币。”(黄树民《林村的故事: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P202)
但也有因为采取愚昧的方式私自取环而让女性付出惨痛代价的,比如1988年5月我国南方某村民“想动员妻子再给他生个男孩,可是妻子子宫里‘躺’着个金属环,公家不给取,自己又摘不下来。怎么办?丈夫三打听两打听,不知从哪打听出个损招,用丁烷贮气管炸……结果金属环安然无恙,倒把妻子的盆腔和腹腔炸穿,阴道撕裂,妻子伤势惨重,休克了过去。紧急抢救。医院给他妻子输了3800毫升血,才保住了性命。接着是阴道修补术,子宫切除术。”(《中国生育秘闻录》P91)
(二)强制结扎:最害人的“长效措施”
上环虽然有后遗症,但对女性身体的损害还并不算大。最为计生部门所推崇的“长效措施”是结扎手术(指输卵管结扎手术),因为这种方式对计划生育管理来说基本上是一劳永逸的,但其后遗症之多,对女性身心健康损害之严重,实在让人触目惊心。
1、 手术环境差、医生素质低导致被结扎人群后遗症多发
中国大多数的结扎手术几乎都是计生部门“上门服务”或“集中手术”,以“运动”的方式在短时间内大量强制进行,根本不考虑妇女的身体状况,也无法保证手术环境,更不要说手术质量了。当时的结扎手术普遍是在两种情况下做的:
一是通过发动所有计生人员突击下村检查,逐户清查,将未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集中到村委会或学校等地实施手术。张瑞昌的研究表明,上个世纪80年代以集体会战形式进行的输卵管结扎手术占了总手术量的90%(张瑞昌,1994.《吉林地区节育手术后遗症调查分析》,《中国妇幼保健》第2期)。而湖南省临沣计生委服务站对1983年以前的计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的调查也表明,有90%的后遗症患者是在村组临时搭棚做手术的。有一个村在社员家里一天给13个妇女做了结扎手术,术后有8个因刀白严重感染而住院(祝海明《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后遗症防治初探》,《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1996年第8期。)。
二是通过计划生育巡逻车,将锁定目标的个别“反抗分子”强行拉到计划生育服务站,不分青红皂白,不容节育对象有任何的质疑,一切等到节育手术之后再说。虽然计生部门宣传说“整个手术时间约20分钟,术后休息1小时‘即可回家’,两天后即可‘照常工作’”,并信誓旦旦地说“对身体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孔星星《成就背后的代价――农村妇女节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生存样态研究》)但由于大多数基层计生服务站医疗条件所限、设备简陋、技术与卫生条件不达标,导致手术后遗症比比皆是。
同时,2007年的调查显示,当时中国15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有5万人不具备医学执业资质。1980-1990年代合格人数则更少,而强制结扎手术数量极大,可以肯定,那时大部分强制结扎手术是由没有行医资格的人做的(《三分之一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不具备医学执业资质》)。这就更导致手术后遗症大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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