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法庭为 Brendan 指派的公共律师和调查员,都在不断的诱导 Brendan赶快承认罪行,而不是为他辩护和争取利益。
大家注意,Brendan 是一个智商很低,惟命是从的孩子,面对经验丰富的律师和侦探,怎么可能有招架之力?而 Brendan 的证词也立即成为了指控 Steven 有罪的最重要证据。
我们似乎又看到了 1985 年 Steven 第一次被指控的情景:警方先认定 Steven 就是凶手,然后不择手段地去寻找甚至伪造证据。
没错,就是伪造证据,前面那五项证据,很有可能全是伪造的!全是伪造的!
第一项证据:Teresa 的车在 Steven 汽车回收厂找到。拜托,Steven 是运营汽车回收厂的啊,如果他想处理掉这辆车,为啥不把它压成薄片呢?这样不是很难被找到吗?
第二项证据:Steven 房间旁边发现焚烧的骨头。这些骨头在分散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很可能是从别处移动到这里的。
第三项证据:Steven 房间内发现 Teresa 车钥匙。警方在 Steven 家中搜查了数日无果,突然有一天,在地板上一个很明显的位置,这把钥匙神奇地出现了,而且上面只有 Steven 的 DNA,竟然没有主人 Teresa 的 DNA。
发现这个证据的警官叫 Lenk
第四项证据:带有 Teresa DNA 的弹头在 Steven 的车库被发现。之前为期十几天的搜查,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而这个弹头是在案件发生后 4 个月,突然有一天被发现的。
发现这个证据的警官叫 Lenk……
第五项证据,Steven 的血迹在 Teresa 的车内被发现。虽然经检测这确实是 Steven 的血,但车内没有任何 Steven 的指纹,而且,Steven 的律师在调查过程中惊人地发现:1985 年案件抽取的 Steven 血样试管盛放盒,封条竟然是断开的。
打开一看,盛血的试管竟然被扎了一个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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