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今,人性化社会与理性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正视这种权利。所谓时装模特,所谓T字舞台,所谓选美秀,所谓超女小姐秀,所谓这个哥与那个姐、木子美,都是公然好色的标本。在中国古代,人那超乎寻常的好色之心,常常是因为过度禁锢的结果,就像《西厢记》里的崔莺莺与书生张生,见面即干柴烈火,心急火燎,迫不及待地苛合于闺女的西厢之房,连个谈情说爱,打情骂俏的机会都没有,这实在是性饥渴过度的表现。那时因为“男女授受不亲”,一年到头,男女隔绝,女人深藏深闺之中,无缘相见。即使能够偶尔一瞥,看看中国古人的服装,全都是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什么曲线美,什么前凸后翘,什么大小三围,都是不可能有的。甚至连一张脸,都被遮蔽了三分之二。人之好色的本性空前被扼杀。
中国人说,人生有三大乐趣,并且将“洞房花烛夜”列为第一大人生乐趣,其实就是因为那一晚是人生中第一次“好色”之本性得到充分满足之夜,久旱逢甘雨,那色狼饿虎,饿虎扑食之状,是可想而知的。其实,人,如果还能够好色,至少说明他身体尚且健康,对异性尚有欲望;身体机能尚能够感受到那一丝颤栗之美妙,创造力与生命力尚且没有消失,激情与智慧尚且还有肉体的基础。到一个人见美貌异性如木石,万念俱灰,哀莫大于心死的时候,其实人生的世俗乐趣也就走到了尽头。
人类所谓的文学、艺术、舞蹈、美术、雕塑、学术、思想等等,无不与人的这种好色之心密切相关。追根究源,人类每一种艺术的起源,只要无限地往前推,都是与人的两性关系密切相关的。被现代人视为高雅艺术的国标舞,其实就是来源于拉美土著人的性爱姿势。那一招一式,虽然优雅无比,但是,其基本动作还是蕴含了丰富的性爱成分。其实,革命领袖与科学巨匠中好色之徒也不少,创造力与好色力基本上是同根同源的。“所谓学术之美,在于说得人一头雾水;所谓女人之美,在于蠢得无怨无悔;所谓诗歌之美,在于煽动男女出轨。”文学、艺术本乃性情之学,文学之永恒主题及其永恒魅力之一,就是男女“好色”之事。
试观当今世界,凡人性化社会,平民好色之权是得到充分尊重的。那些社会,人权中天然就包含了“好色”权,两情相悦,终成眷属尚且不说,他们甚至还让这种“好色”交易合法化,公然开设色情交易市场,满足那些好色之徒的好色欲望。在日本东京银座的红灯区不但合法,而且那些男女色相图,还用特大的相片悬挂于大街上,相片越大者,人气越旺,价钱越高,但是,好色之徒也仅有此地可作此交易,其他之地不可滥交。欧洲荷兰的红灯区,满街的美色,一丝不挂地亮相于街头的橱窗里,任人观赏,也任人挑选。但是也奇怪,越是这样的社会,越是少有性侵害,而且,人们的情感世界越丰富多彩,人们对色情,越是无动于衷,色情越不会泛滥成灾。反而是那些禁色禁欲的国度的游客,观之大惊失色,呆若木鸡,垂涎三尺而不自觉,其情其状,丑态百出,简直是惨不忍睹。越是不承认,不敢正视的社会,色情越是泛滥成灾,遍地开花。“好色”不论是人性的弱点也好,是人性的性福之源也好,作为一种权利,不被垄断,而成为常态社会的资源共享,则社会反而是文明的,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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