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大约十点多,杨孟贞的问讯结束,在公安局门口等杨明时,一名刑警告诉她:“不用等了,你哥暂时回不去了。”
杨明回忆,对他的审讯持续了一个多星期。每两三个小时提审一次,不分昼夜。
他记忆中的审讯的情形通常是,他跪在地上,五花大绑,双手背在身后。刑侦警察的圆头皮鞋,踢在他的前胸后背。
根据案卷材料中的警方问讯笔录,在审问杨明之前,警方从王家凤父母处了解到,女儿生前与杨明要好。1994年12月21日晚上11点多,女儿从家里出门说是去找杨明,此后就失踪了。警方还发现了王家凤生前的一本日记,记录了她和杨明从热恋到感情破裂。
杨明并不认同曾和王家凤有过恋人关系。但他在向警方供述时,承认和王发生过几次关系,是在朋友家里。
案卷材料中,由天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队出具的《关于2.18荷花塘女尸案的破案报告》中提及,天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队根据王家凤家人和这本日记提供的线索进一步侦查,发现杨明屋后的厕所距抛尸点仅21.94米。而杨家厕所后门的一根木棒上有荷花塘泥土。杨明的疑点在上升。警方也由此锁定杨明是唯一的嫌疑人。专案组推理,杨明犯罪的动机是情杀为主,但也不排除财杀。
杨明始终未做有罪供述,1995年8月28日,杨明被逮捕。1996年9月13日,贵州黔东南州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明故意杀人。起诉书中写道:王家凤得知杨明与杨雪梅相恋后,1月21日到杨明家与其争吵,次日凌晨一时许杨明将王家凤扼死,并抛尸屋后荷花塘。
判决
女友证言成为关键证据
“当时只判了死缓,很明显这是留有余地的判决。”
实际上,让杨明最终深陷牢狱之灾的,是当时他女友杨雪梅的证言。
1995年4月4日,杨雪梅因涉嫌杀人被刑事拘留,9天后,又因涉嫌赌博收审。直到5月23日杨雪梅被释放。
杨雪梅被拘押期间共作出四份供述,均和她涉嫌杀人以及赌博无关,而是关于杨明涉嫌杀人。杨雪梅直到第四次提审,才作出指向杨明涉嫌杀人的供述。
按开庭时公诉机关宣读的证词,1月21日晚,她留宿杨明家,睡在三楼,次日凌晨大约2点,听到一楼的卡拉OK厅有音乐声,还有女人吵架的声音。她听到“嗯,嗯”的呻吟声。后来上楼睡觉的杨明告诉她是同王家凤吵架。杨雪梅称第二天发现杨明脸上有三道抓痕。
此时已被羁押的杨明并不知道女友也被刑事拘留,更不知道女友在警局做出的供述。直到一审开庭,他和律师还对无罪判决充满信心。听到检方陈述杨雪梅的证词时,他呆住了。“完全出乎意料!”杨明说,他在庭上大喊:“她在说谎。”“简直一派胡言,想不通她为何这么说!”回到看守所,他还气得直哆嗦。“当时恨死她了。”
“我当时就申请让杨雪梅出庭,现场对质。”杨明说,他的家人也书面申请证人出庭,但都未能如愿。
杨明的一审辩护律师杨敏为杨明做了无罪辩护。他认为,指控杨明杀人很荒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比如按警方的认定,王家凤已在1月21日被杨明杀害。但却有多名证人证明曾在此后的1月23日及26日在舞厅等地见过被害人。即使对于关键证人杨雪梅的供述,不能排除其被威胁及引诱作证的可能性,她的证言合法性存疑。
杨敏曾和另外两名律师进行现场模拟。当时天气寒冷,门窗关闭,在杨明家三楼根本无法听见一楼的打闹声。
1996年11月1日,此案第一次开庭审理。黔东南州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1996年12月10日,检察院重新起诉,但没有增加任何证据。12月26日黔东南州法院认定杨明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998年3月2日,贵州高院裁定驳回杨明的上诉,维持原判。
杨明说,当法官把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书宣读给他时,他情绪一下子失控,“我没罪,你们凭什么判我死缓?”
他的举动让一名法官不知所措,“还从来没人敢和我们拍桌子。”
杨明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法官没有办法,收走了判决书。怕场面再度失控,两名警察把他架回了看守所。
回到看守所,他一下子瘫坐到地上。“那时绝望到已经哭不出声来了。”就坐在黑暗里,默默地流眼泪。
天柱县公安局法制办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杨明案发生时,指导公检法机关办案的还是1979年的《刑法》。“当时的背景是疑罪从轻、从有。”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才确立了疑罪从无原则。而杨明正好赶在新旧刑法交替之时。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确作出了补充侦查的决定,可是公安实在收集不到新的证据了。“当时只判了死缓,很明显这是留有余地的判决。”
服刑
“减刑是对我的侮辱”
狱警拿他训诫其他不听话写申诉的犯人:“你看杨明,快20年了,有什么用?”
杨明不服判决。在监狱,他拒绝劳动改造,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写申诉上。
监狱里有几条生产线,做丝锥、齿轮等零件。劳动的好,会得到加分、减刑的奖励。
“我要写申诉,没空。”拒绝劳动改造的后果,是除了一次被关进几个人同住同吃的狭小牢房,不能出去活动外,他很少遭受惩罚,更没有被减分。杨明后来慢慢明白,“很多狱警都知道我的事,他们同情我,所以对我比较宽容。”
他不停地写申诉。从看守所写到监狱,每天至少6个小时。写到手麻得不听使唤,方块字成了无法辨认的线条条。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