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来了”
1998年10月16日一大早,还没到上班时间,巫继成就来了办公室。
前一天下午,他刚参加了审委会对涡阳“五周”案的讨论,已经决定宣告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无罪。
此时,周继鼎走了进来,质问该案是否要宣告无罪。
“谁告诉你要宣告无罪?”
“你管谁告诉呢,反正我知道了。”
“如果我们定下来,会把判决书送给你,因为你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如刑事部分你不服,可以提请检察院抗诉;如果民事部分不服,你可以直接上诉。”
周继鼎突然掏出一个装有剧毒农药的小瓶子喝了下去,阜阳市法院紧急将其送医抢救。
审委会前一天下午刚刚讨论决定要宣告无罪,被害者父亲次日一大早就赶来法院质问,巫继成怀疑有人故意将审委会的讨论内容泄露给了周继鼎。
澎湃新闻后来发现,嫌犯周继坤在一份材料中把矛头指向了参加了审委会讨论的本案公诉人于月刚,他称是于月刚叫被害人家属到到法庭去闹的。
但于月刚否认自己参加过这次审委会,他告诉澎湃新闻,案件过去很多年,很多情况都记不清了。
周继鼎在医院抢救三天后最终死亡。“人一死,麻烦就来了”,巫继成说,审委会开始重新讨论,“就变过来了,两被告被判死刑。”
据悉,周继鼎服毒自杀事件发生后,时任阜阳中院院长的刘家义指示,审委会成员分别阅卷、重新复议后再定。
阜阳中院向安徽省高院打报告,请求延长办案期限,理由是“案情复杂”。
阜阳市还将情况上报安徽省政法委,省政法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示,随后阜阳市委两位主要负责人也先后进行了批示。
1999年3月,阜阳市中院下达了一审判决。因犯故意杀人罪,周继坤、周家华判处死刑,周在春判处无期徒刑,周正国和周在华各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判决书中对于证据情况写得非常简略:有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法医鉴定结论等所证实,五被告人亦曾作过供述,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可以认定。
关键证人庭上再翻证
五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1999年7月,安徽省高院撤销阜阳中院的判决,发回重审。
安徽省高院的裁定认为,五被告人曾做过的有罪供述尚未得到其他相关证据的印证,多名证人证言出现反复且相互矛盾,部分证人当庭又提出其作证时曾受到关押或殴打,在没有排除证据疑点和矛盾的情况下不能确认系五人所为。
五个多月后,阜阳中院另组合议庭,再次开庭审理此案。而公诉人依然是齐杰和于月刚。
五名被告人依旧坚称自己无罪,依旧指责警方刑讯逼供。
受害人之一的周翠兰出庭作证,称当晚死者周翠菊叫她起来解手并开了门。她在床下找鞋,床下出来后就看见周继坤和周家华进来,二人手中并未拿东西。
但嫌犯周正国的辩护律师反驳称,周正国在警方供述称被害人是睡在床上被砍的,而周翠兰则证明她和周翠菊当时已经从床上起来,两人证言明显存在矛盾。
嫌犯周家华直接指周翠兰的证言“是大人教的”。
虽然开庭时仍被警方羁押,但证人周杰、周开慧也被带到了法庭作证,且坚持了上一次开庭时的证言:此前被又 “关”又“打”,才按警方的要求作出了对,并指出了打人警察的名字。
公诉人申请法庭播放了二人此前的作证录像,并称录像时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场。
但周开慧称录像里也是假话,“录像之前他们在看守所威胁我”。
面对证人翻供,公诉人突然“提醒”合议庭,“今天的场合不利于证人周开慧实事求是地作证”。
公诉人再次提到了物证---两把菜刀,称第一次开庭时已提交法庭。
周在春辩护人表示,菜刀是案发几个月后从周家菜板上拿走的,“如果菜刀杀了人,不可能还用于切菜”。
与第一次开庭相比,此次开庭并没有增加有价值的新证据,依旧主要靠被告人的口供,而关键证人也依旧坚持了在警方审讯时违心做了对被告不利证言的陈述。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