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应强调上述事实,提出要求国美双方武装立即退出安平地区,并恢复午廿九日以前原状,否则一切调查已由国方摆布,必无公正结果。”《中央对处理安平事件给叶剑英并周恩来的指示》,1946年8月11日。
但新华社的相关报道,已经开始出现前后不一的情况。负责交涉谈判的周恩来等颇为被动,对此已委婉地提出了批评意见。
中共中央宣传部连同新华社和解放日报社负责人均联名致电周恩来,作了自我批评,承认对安平事件,因“无任何详细情报,仅据冀东来电发表”,
冀东亦未成立新华分社,“电台联络亦数日不通,致催询详情之电经常积压”,“新华社发表消息时亦未能详细研究,亦未向中央详细报告,遂造成此次之前后不符”的情况。
中共中央也已注意到此一问题,故明令“各地此后报告军事与外交消息时,特别注重迅速准确,如不能判断绝对准确,必须注明”。《陆定一、胡乔木、余光生致恩来同志电》,1946年8月11日,《胡乔木书信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8页。
既然明明知道美军没有主动进攻解放区的意图,且确是自己的部队设计伏击美军车队,再继续拿美军先开枪与之纠缠下去,只会对自己不利。
因此,中共中央考虑再三,还是于16日再电周恩来、叶剑英,提出了妥协的设想。电称:
詹李十日电证明美方非主动向我进攻,同时美方坚决否认当时有国顽参加,我亦未获具体证据。
目前我对安平事件处理方针似宜采取承认误会,实行双方道歉,双方不提要求的方法和平解决,或仍坚持原案,咬定美顽双方配合向我进攻。
如美不认错,则准备向国际控诉。上述两法,互有利弊,请周叶考虑以何者为宜,并速电告。
如坚持原案,对我有利者为美军武装巡逻队侵入我解放区,先向我开枪,事后配合国顽占我安平镇,同时此事自我扩大宣传后,已引起若干方面对我同情。
但对我不利者,上述坚持部分既与事实不符,在进行实地调查时难免有漏洞,更难收场(因调查时美方可能从细小枝节上进行盘问调查)……可能造成各方(包括马司饶等)不良印象,增加我党今后对美外交之困难。
如采取承认误会的方针,对我不利者,为我方对此事宣传甚广,突然改变,可能造成若干误会,并予美方向我反攻机会,但如此处理与当时实情相符,易于应会和说服各方,使美方不致中顽挑拨毒计,并可给马司饶等好印象。
同时我可指出此事为我当地地方部队的误会行动,说明此种不幸地方事件发生的原因,完全出于误会,而且美我双方均应负责。
美方责任是在国顽不断向我冀东进攻抢粮之时……竟派大批武装巡逻车队进入我方早已存在战斗状态的地区,既未事先向我通知,又未挂有旗帜标记,且向我开枪,造成双方互有死伤的不幸事件,并事后配合国军占领我安平地区等等。《中央关于安平事件解决方案致周恩来、叶剑英电》,1946年8月16日。
不难看出,中共中央这时不仅承认:(1)美方非主动向我进攻;(2)事件发生时并无国民党军队参与。而且开始承认:安平并非是在自己军事控制下的解放区,只是“我方早已存在战斗状态的地区”。
实际上毛泽东自6月下旬以来一边鼓动反美,一边再三提醒各级干部“不要反对整个美国与整个美国政府”,仍要“注意拉拢美国一切人员”,特别是马歇尔,因为“谈判中仍须经过他来缓和局面”,故他这个时候反美显然还是有分寸的。
他也不想置基本事实于不顾,刻意否认事实去造成马歇尔、司徒雷登乃至饶伯森等人的恶感。
承认中共一方有过失,美军一方也有过失,通过双方各退一步来解决问题,在他看来,恐怕是目前最理想的一种办法。
然而,让中共中央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这封电报发出的当天,情况又有了新的变化。
因为,在十四军分区司令员曾雍雅等进一步的追问下,参加袭击的部队干部最终讲了实话。他们承认,不仅美军没有进攻意图、车队中没有国民党军,甚至也不是美军首先开枪,而是“我方先开枪”。
注意到事实与过去汇报的完全相反,曾雍雅感到情况严重,马上电告了冀东军区,并请其转报给中共中央。
但是,身为前线直接面对美国与国民党方面调查人员的最高指挥官,他无论如何不能,也不愿马上全盘推翻过去的说辞,承认整个事件都是自己的部下主动袭击造成的。
因此,曾雍雅在电报中一面承认说:“七月二十九日美军汽车开到时,系由我方先开枪”;一面又专门要求冀东军区领导人,乃至中共中央领导人,一定不能完全改口。
他的建议是:“谈判时我决不能承认(我方先开枪这一点――引者注),就说廿五日接到情报,河西务敌准备出来抢粮,当时误以美汽车为抢粮之敌。”《冀东军区詹、李、毕转十四分区电致中央》,1946年8月16日。
连美军先开枪都无法再坚持,要让美方承认对此事也负有责任,就更难了。
对此,就连一向不主张太过强硬的周恩来,也怀疑现在改口和让步是否明智。鉴于情况如此复杂,中共中央自然也犹豫起来,决定拖一下再说。
大战将至,何顾安平?
周恩来的顾虑,有着十分现实的理由。
不是因为安平事件,而是因为国共关系破裂在即,安平事件其实已经不重要了,这个时候大可不必、也绝不应当出来承认自己一方的过错,给美国,包括给国民党,提供更多可以用来攻击共产党的口实。
8月7日,司徒雷登明确电告美国国务卿:我今日已将蒋委员长与中共继续和平商谈的先决条件交给了周恩来。这些条件是:
1苏北共军撤至陇海路以北;
2共军自胶济路撤退;
3共军自承德及热河省承德地区撤出;
4共军须退至东北北部两个半省内地区;
5共军须撤离于6月7日后所占一切地区;
6放弃地方行政尤其是苏北地方行政,但共产党总部可允许保留。转见《被遗忘的大使:司徒雷登驻华报告(1946―1949)》,第7―8页。
对此,中共中央表示了断然拒绝的态度,坚决要求先停战,再谈其他。
三天后,即8月10日,马歇尔和司徒雷登鉴于继续居间调解国共冲突已无可能,在最后与周恩来就蒋介石的条件问题沟通无效后,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
《大公报》就此所做的报道简单明了。其标题即是“和平商谈已告失败”。内称:
马帅司徒大使于十日晨与周恩来商谈后于午后一时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国共双方对重新配置军队之若干问题不能接近,停战无成立协议之可能。
自六月七日开始之停战商谈,至此遂宣告无结果而结束。其症结即在所谓地方行政问题。政府于六月十九日提出整军方案之补充方案,规定中共须自苏北热察冀东胶济路沿线及东北各大城市撤出,中共表示无法接受,商谈即陷僵局。
其后再经马帅与国共五代表会商折冲,求取妥协,终未能成功。
最后司徒大使就任后,亦曾居间努力调停,于六日自牯岭带京蒋主席之商谈意见五点,大体与六月十九日之整军问题补充方案相同……中共当表示不能接受,并建议首先停战。
商谈毫无进展。马帅八日返京,九十两日与周恩来两次商谈。十日晨之谈司徒大使亦参加,折冲再四,国共双方在此所谓地方行政问题上绝无接近之可能。
商谈遂在万分无奈之情绪下无形宣告结束。《大公报》,1946年8月10日,第2版。
注意到整个形势的变化,中共中央明确主张尽快结束调查,争取按照原定的妥协方针,照顾美方态度,各让一步,努力和平解决安平事件。《中共中央关于安平事件以和平解决为好致叶李并周电》,1946年8月13日、22日、27日。
但是,就在中共中央准备作出妥协的时候,却传来了美国政府有意向国民党政府转让战时剩余物资的消息,这再度强烈刺激了延安方面,乃至周恩来的神经。周受命向美国政府提出抗议。《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上),第704页。
而马歇尔的解释是,剩余物资的转售早在1946年初就已经讨论并决定了下来,它们只会对中国的经济恢复有好处,涉及可以用于作战的军事货品,美国政府已经下令暂停提供和援助了。《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第231―232页。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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