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2016年4月6日,陈光标通过微信视频向财新记者展示了青海给他颁发的荣誉证书。证书显示,“江苏黄埔(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青海玉树教育事业,援建光彩小学46所,乡村卫生所10所……”,落款为“玉树藏族自治州教育局、玉树藏族自治州卫生局”,时间为2007年7月26日。
财新记者向陈光标提出疑问,陈光标回答:“光彩小学就是希望小学。”当财新记者提出两者是不同慈善机构的不同捐赠项目、并追问陈光标具体给了哪个机构时,陈光标没有回应。
财新记者致电青海玉树州教育局,一位项目部拒绝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也听说过陈光标援建46所小学”的说法,但具体是什么学校、学校在哪里、钱给了什么机构,该工作人员一概表示不知道。
在向官方慈善机构捐赠方面,经财新记者核实,《自传》中提及的这类捐赠,有些确有其事,部分由其自行执行,但没有这些慈善机构开具的发票背书。
光彩会财务人员证实,《自传》提到的2010年10月26日向福建台风灾区捐款100万元账目上查不到。“2005年之后陈光标在光彩会这边的捐款,就只有2010年8月巴基斯坦水灾的100万元。”
中华慈善总会证实,2010年4月3日“抗旱救灾我们在行动”公益晚会上,陈光标当场向中华慈善总会认捐600万元,其中500万元根据捐赠者意愿转给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100万元入总会发展基金,“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的500万发票是开给中华慈善总会的”。
对于陈光标在《自传》和媒体报道中声称的其他给中华慈善总会的5000多万元捐赠,该会给财新记者的回复表示,(2010年4月14日玉树地震发生后)4月15日,陈光标联合丁书苗的博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向中华慈善总会认捐21台救援机械设备、50台发电机、3000顶帐篷、3000件棉大衣、500吨矿泉水、200万元药品等救灾物资,价值约4100万元,“这些物资由捐赠者自行运往玉树地震灾区。中华慈善总会未出具任何捐赠发票” 。
2010年8月7日甘肃舟曲县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8月13日,一位时任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出席陈光标在南京举办的捐赠活动,陈光标当场表示通过总会向舟曲泥石流灾区及偏远地区捐赠5000台电脑,中华慈善总会对财新记者回复称,“这批捐赠物资由陈自行执行。中华慈善总会未出具任何捐赠发票”。
曾任山西省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的丁书苗,因涉及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于2011年被警方抓捕,2014年12月以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其中罚金数创下个人罚金最高记录。
一位接近丁书苗的知情人士称,玉树和舟曲两次,丁书苗都给陈光标汇了款。2010年玉树地震陈光标的捐赠中,“至少有1500万现金是丁书苗捐的”。“但是陈光标展示的救援物资,每次都是那些不值多少钱的电脑和挖掘机,倒来倒去还是那些。我就在想钱花哪去了。”
该人士透露,“那一年3月份丁书苗已经被边境控制,丁听到风声说自己要被调查,很惶恐,陈光标告诉丁他有关系可以帮忙,丁就答应跟着捐款。”
陈光标在采访中,向财新记者快速展示了部分“捐赠票据复印件”,他介绍:“这是中华慈善总会的,一个600万,一个890万”。但中华慈善总会财务部门应财新记者要求核查后答复称,“经我们核查原始财务账,有发票的就(600万)一笔”。中华慈善总会负责人补充说,正规的凭证只有发票,不会开收据。
视频采访中,当财新记者提出仔细看一下或对发票拍照时,陈光标没有理会。
无账目可查的:拿别人的钱捐赠
自行发现金、捐建公共设施两种捐赠方式,更多地是靠陈光标自己执行、自行估值,公众完全无账可查。
“我们老大就喜欢现金。”上述江苏黄埔一位经理称。与其他慈善家不同,陈光标非常喜欢发现金。2010年、2011年春节陈光标都召集了”春节爱心团”,接受企业和个人捐款后,到困难地区发放现金红包。
2010年1月,陈光标第一次用人民币砌墙引起舆论关注。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在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分行的会议厅里,10万元人民币被捆为一块“墙砖”,共计330块,陈光标站在价值3300万元的“钱墙”后拍照。陈光标宣称,这些钱和一些没有亮相的支票共计4316万元,由全国513名企业家和爱心人士共同捐赠,之后将以现金红包的形式由爱心团分组赴新疆、西藏、云南、贵州、四川分发。
2011年春节,陈光标再次摆出了自称“1.27亿元”的现金墙,自称“向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以及新疆、西藏、云南、贵州、甘肃和苏北部分地区捐赠款物共1.27亿元”。2013年12月24日,“现金墙”规模达到顶峰,据新华网等媒体报道,陈光标在南京摆出16吨人民币现金,助推全国经济普查。
工行江苏分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财新记者,2010年的3300万元人民币确实是真钞。两位接近陈光标、曾参与当时捐款的信源称,3300万现金并非来自募捐。其中一位信源称,钱由包括他在内几个朋友帮陈光标凑起来摆一摆。该两位信源均认为,以他们对陈光标财力的了解,2013年底16吨现金中,真钞并不多。
据江苏黄埔内部人士透露,在陈光标组织的各类爱心团中,不少捐款商人是丁书苗的朋友。公开报道显示,2010年春节爱心团中捐款最多(600万元)的中盟世纪厦门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朋也在丁书苗案中被抓。除丁书苗,还有一位鄂尔多斯企业家、一位香港企业家前后给陈光标捐款数千万。丁书苗案发后,陈光标曾向纪检部门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承认接受了丁书苗3000万捐款。而据江苏黄埔的一位高管称,之前陈光标自称的数字是6000万元。“我们当时在公司看到陈光标对一个老太太毕恭毕敬,后来看电视才知道那是丁书苗。”
更重要的是,陈光标向他人募集的捐款,基本都是打到自己的银行卡里。在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登载的《中国人需要阳光慈善 企业家要履行社会责任》一文中,陈光标自述很多人捐款是把钱打到他的个人账户。
“他是非公募,什么叫非公募,就是不得公开募集资金,但是他就是公开募集了。他多次募资都是以个人名义,已经是凌驾于法律之上了。陈光标非法募集的这些钱都去哪儿了?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去查?”资深慈善界人士、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连续反问道。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金墙”捐赠发生的前一天,即2010年1月21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予以制止,责令返还募捐的财产,不能返还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该财产交由其他慈善组织管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徐永光认为,如果陈光标确实通过个人账户募捐且有私吞行为,就涉嫌违法了。
陈氏慈善甚至走向海外。2011年1月陈光标率团赴台进行“行善感恩之旅”。他到南投、桃园、花莲、高雄,力邀各媒体跟随宣传报导。根据中国台湾网和台湾当地媒体报道,陈光标自称他向台湾低收入户派发慈善红包合计新台币5亿元(人民币1.12亿元)。2011年日本大地震后,据《钱江晚报》报道,陈光标“已取了100万现金”、“买了将近1万元的日常药品会带往灾区”;2014年6月,陈光标斥资17.5万美元在《纽约时报》刊登整版广告,称将携手美国慈善机构,请1000名美国穷人及流浪者吃一顿午餐,并在餐后为每人发放300美元现金。
徐永光认为,很多公众对官方慈善组织不信任,陈光标正好利用了这一点,用直接给穷人派发现金的方式高调作秀,“实际上陈光标的慈善是最不透明的。陈光标式慈善是绑架慈善、暴力慈善”。
“在无记录可查的慈善捐赠中,陈光标对捐赠事实的叙述中还存在大量违背常识的漏洞。”徐永光多次提出疑问:陈光标说带一个亿人民币到台湾、带100万人民币到日本,外汇管理制度允许吗?如何堆16吨现金,中国的现金管理制度允许一下取十几亿现金吗?”
陈光标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承认:“发现金没有记账”,“我就不统计了”,又辩称去日本、台湾“没有带现金”;至于“16吨现金怎么取的”,陈光标以自己“之前说过”而拒绝回答。
除了前文所说的南京黄埔防灾减灾培训中心,陈光标还曾两次捐赠同一公共设施,在家乡引发的争议比捐款还要大。陈光标《自传》中称,2007年5月,其向江苏红十字会、江苏慈善总会、江苏省光彩事业促进会捐赠了在家乡江苏泗洪县天岗湖乡兴建的一所西南岗老年活动中心,价值2600万元。但这笔捐赠不仅在不同慈善机构入账,而且还被陈光标在慈善机构捐赠之外单列,不断重复计算。 直到2015年4月,陈光标再一次在天岗湖乡举行捐赠交接仪式,将号称价值7000万元的老年活动中心、农贸市场、光彩幼儿园的产权及经营管理权移交给当地政府。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