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技术宅,扎克伯格其实刚开始并不太懂这些,还是当初创立 Facebook 的伙伴肖恩帕克帮扎克伯格设计的这种架构。
后来Facebook 不断融资,增减董事会席位的事情就不多说了,直接来到 Facebook IPO,当时 Facebook 的招股书显示,扎克伯格拥有 533801850 股 B 类普通股,占比 28.4%,但其通过与股东之间协议拥有 56.9% 的投票权,是的,一些股东和扎克伯格达成了投票协议,同意扎克伯格代表他们的股份投票。
除了常见的 AB 股双层股权之外,其实还有更为复杂的三层股权结构,比如最近不景气的 Zynga 还设过三层结构,投票权之比是 70:7:1,拥有 1 股顶 70 股投票权的只有当时他们的 CEO Mark Pincus。
Google 的情况和 Zynga 又有些不同,如果留意 Google 股票的话,会发现 Google 发行了两只股票,代号分别是 GOOG 和 GOOGL,这是因为 Google 在 2014 年的时候拆股了。GOOGL 所代表的是 C 类股,这类股票没有投票权。
因此,Google 的股票类型就是一张顶一张投票权的 A 类股票,一张顶十张投票权的 B 类股票,和一张顶零张投票权的 C 类股票。
其中,B 股掌握在 Google 的两位创始人佩奇和布林手中,随着 Google 在资本市场的前行,他们可能随着股权的稀释而丧失对 Google 的控制权,即使手上拥有的是超级投票权的 B 股。
C 股登场象征着企业在未来无论如何增发融资,若两位创始人不大比例抛售手上持有的 B 股,他们就不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
当然,Google C 股发行背后还有很多的股东博弈制衡,法律诉讼以及约束条款。
不过,不管是 AB 股,还是 ABC 股的多层股权结构,这种设计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尽最大可能来保证公司的创始人和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不管是汽车之家 CEO 秦致被替换,还是王石面临着被清理的局面,或是更早乔布斯人生中的插曲,其中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在于股权和控制权的旁落。
这一点上,Facebook、Google、百度、京东、阿里巴巴等等企业在创办之初,就做好了对策,而在公司的发展中又做出了相应地改变,唯一不变的,就是控制权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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