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克强的辩护律师称,2006年政策层面并不存在对盐湖集团或盐湖钾肥项目的投资门槛,相反,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将钾肥列为“鼓励外资和民营企业投资”的项目。
在庭审时,张克强的辩护律师提出,公诉人需要明确“诈骗案的受害人是谁”、“国有资产损失是多少”等几个问题。
“表面上看,盐湖集团和云南烟草并没有受到损失,甚至有的部门还获得了利益。”公诉方称。据新华社报道,庭审前两天,公诉方始终未明确受害主体。直到最后一天,公诉机关才确认,国家是张克强实施诈骗行为的受害者。
根据庭审记录,对公诉方将国家列为受害人,张克强方面不予认可。张克强的辩护律师朱征夫阐述说,整个案子找不到受害人,也找不到被骗了多少钱,“这在《刑法》上是不可思议的”。
“可能继续羁押,也可能宣判”
多位刑法专家出示意见称,张克强等人的投资行为,不构成《刑法》规定的诈骗罪。
10月11日,张克强律师朱征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张克强的羁押期被延期至10月底,“之后有可能继续羁押,也有可能宣判”。
据报道,在6月底,云南的看守所通知了当事人,说羁押期将由6月延至10月。朱征夫称,自一审开庭后,张克强等人的羁押期便已连续延期,至于延期的具体原因,云南方面并没有具体通知。
时至今日,庭审结束近两年后,该案仍未判决,而张克强则仍被羁押。自2011年2月算起,张克强已在看守所中度过了1000天左右。
对此,华美集团方面质疑,张克强被“严重地超期羁押”。根据案发时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一审最长羁押期限是5个月。张克强的律师朱征夫表示,“如果超期羁押,应该向最高院申请,而高院一般也只批延长几个月,高院对该案的延期羁押此前已批过一次,一般不会再批”。
今年8月,昆明中院对媒体表示,“昆明中院在审理涉盐湖股权案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限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不存在超期羁押。至于宣判时间,合议庭将会根据案件审理进展情况,依法择日宣判。”
据余佩军介绍,他们多次向昆明中院提出对张克强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但都没有得到回应。
“华美集团的发展陷入了困顿。”余佩军说,董事长张克强被羁押后,公司的许多重大决策无法拍板,“除了学校还正常运转外,投资和地产业务基本全部停摆了”。
据余佩军介绍,华美集团原计划在广州投资20多亿元建设一个商贸中心,在投入10亿元后,张克强被羁押,目前该项目已陷入停顿;先前华美集团曾计划在天津滨海新区大力拓展业务,也因张克强涉案而告吹。
张克强目前仍坚称自己无罪,并相信会得到公正的判决。但以上周五盐湖股份19.19元/股的收盘价计算,华美丰收联合体持有的股票市值为10多亿元——这个数字,不足ST盐湖股价创新高时的1/9。
“同一个投资,给国企和民企带来了不同的命运。”华美集团代理总裁陈金龙说,他们与国企中化集团,以完全相同的价格入股,在相同的时间投资完全相同的项目,但最后,“国企尽情享受投资带来的收益,而华美丰收等投入的3.28亿元及收益全部被冻结”。
张克强曲线入股盐湖路线图
2006年
盐湖集团斥资44亿元建设察尔汗盐湖综合利用二期工程,其中的10亿元,决定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募集。
2006年9月
云南烟草孙公司深圳兴云信拟出资2亿元,认购盐湖集团1.32亿股,后遭云南烟草否决。
2006年12月
华美丰收联合体与兴云信股东单位签约,收购兴云信100%股权,华美集团系华美丰收的第一大股东。
2006年
华美丰收联合体共向兴云信支付3.28亿元,并以兴云信的名义认购盐湖集团的增资扩股及受让了部分股权。
2007年2月
华美丰收联合体与兴云信达成信托协议,华美丰收联合体投资盐湖集团的股权,由兴云信代持和管理。
2007年12月
华美丰收、华美集团与兴云信股东达成协议,兴云信100%股权作价8050万元,被华美系“收入帐下”。
2006年12月5日
上市公司S*ST数码公告称,重组事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20多天后,宣布了其重组方为盐湖集团。
2008年3月
S*ST数码更名ST盐湖,并恢复交易,华美丰收联合体持有的盐湖集团1.69亿股,折为2.25亿股ST盐湖。
2010年
盐湖集团与旗下另一家上市子公司盐湖钾肥合并,盐湖钾肥为存续公司,并变更简称为“盐湖股份”。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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