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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墙
关心吴英生死的不止她的父亲。
从一审宣判起,吴英案便受到相当范围内的关注,二审判决后,这更成为全社会关心的焦点。在今年2月5日举行的亚布力论坛上,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发表演讲,公开呼吁全社会关注此案。“当年邓小平保护了年广久,今天邓小平已经不在了,没有另一个邓小平来保护吴英了,所以我也呼吁各位我们的企业家,我们的政府官员,我们的媒体多多关注吴英案。”张维迎将吴英与当年的“傻子”年广久相提并论,将吴英的命运和改革捆绑在一起。
张维迎提出,吴英案意味着中国公民没有融资的自由,融资是特权不是基本权利;意味着建立在个人基础上的产权交易合同仍然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意味着中国人的企业家精神仍然受到摧残。
85岁的律师界泰斗张思之写了一封致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张军的公开信,指出“解决之道在于开放市场,建立自由、合理的金融制度,断无依恃死刑维系金融垄断的道理。更何况杀人宜少应慎已成国策!少杀,是政策指向;慎杀,乃法律要求。‘两可’(可杀可不杀者不杀)方针正是二者的集中体现,因而是理应逐案遵行的圭臬、至上的标尺。吴案留人刀下,应属入情入理。”
社会各界精英不断加入到这场大讨论中来。讨论角度从对案情的具体分析,到民间金融的规范和松绑,乃至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以及公民权利的伸张。今年的全国“两会”,吴英案成为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更是成为温家宝总理记者见面会上的议题,足见吴英案受关注的程度。
即使是平常谨慎持重的企业家们,在这场大讨论中音量也不算小。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皇明集团董事长黄鸣提交了一份建议案,认为“此案是金融制度弊端的产物”。汇源果汁[2.78 2.21%]集团董事长朱新礼说:“如果说到集资的话,我20年前就借了亲朋好友的钱,借遍了大江南北,借到了海外去,才发展到了今天。”华远地产[4.15 2.22% 股吧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在微博上写道:“改革的路还很长。但吴英案还没结案。拯救吴英就是拯救自己。”
北京浙江商会副会长陈俊表示,“若吴英该杀,目前跟吴英相比有过之无不及的民间借贷者该杀,到浙江去哪个县市都会横扫一片。”
“吴英案已经变成了一堵哭墙。”财经作家吴晓波这样评论中国企业界及社会各界对于吴英案的大讨论,“因为人们对这两年国进民退不满,所以借吴英案进行发泄。”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指出:“吴英判死,民意汹涌。网络调查95%以上的人认为吴英罪不至死,或属于正常的民间借贷。吴英罪不至死,几乎没有太大争议,几乎常人凭直觉凭良知就可得出判断(常人凭良知进行事实认定,正是陪审制的基本原理),无需任何分析,无需法律或金融知识。这一特点正是社会各阶层广泛呼吁的重要原因。”
专栏作家夏楠在其文章《吴英缘何赢得民意》中表达了相似看法:“今日支持吴英的声音,要比当年支持年广久者多得多。在这个话语场里,吴英是否有罪已不重要;她被化成一个符号,这个符号承载着草根阶级的发迹梦想。……(由)不公平感产生的愤怒,正在从吴英案这个阀门里喷涌出来。”
制度
一个不容乐观的事实是:民意也许延缓了吴英走向刑场的进程,但并没有阻止非法集资罪名下的黄泉同路人继续增加。与吴英同为浙江女商人的杜益敏,法院认定她非法集资7亿元,2009年8月5日,杜被执行死刑;2010年,泰州的王菊凤以同样罪名被判死刑。
吴晓波指出,过去一年里,浙江省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有240多起,温州有十来个人因非法集资而自杀。“大家关心吴英,而浙江省就有两百多大小吴英出现,为什么没有人关心他们?”
吴晓波认为,在现有的制度环境下,对民间金融业的掌控,从地方政府到公检法系统,仍然是一以贯之的。吴晓波说,对制度的反思,仅仅停留在舆论层面。而舆论不关心那两百多人,只关心吴英,说明吴英被“符号化”了。
“大家都在呼吁,但如果真正关心民间金融,关心吴英案本身的话,我认为另外几个案子也应该同样关注,都是人命嘛。”吴晓波说,“虽然吴英案受到关注,地方政府仍然在强力进行管制。民间金融始终存在,不是鼓励不鼓励的问题,而是如何规范化的问题,在制度层面让它回到地面、现有的民间集资行为怎么能让它避免风险的问题。但法学界也好、经济学界也好,很少讨论这个问题,或者没有深入在政治层面上讨论,完全是抽象论道。”
吴晓波在其评论《是谁要吴英死》中指出:“金融业的开放远远滞后于其它的产业领域。1990年代之后,政府对民间金融活动实施了比之前更为严厉的打击。”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立为本刊记者还原了1990年代中国政府对民间金融业严厉控制的历史场景:1978年后,市场逐步放开和各个地方对经济增长的追求,全社会面临资金短缺的状况。1979-1995年,金融机构体系中人民币存贷款一直处于贷差状态,1987年,贷/存比达到140.7%,为历史最高,当年贷差为2144亿元。
在这一背景下,大量资金在中央政府主导的金融纵向分割和地方政府主导的金融横向分割下,主要流向了国有经济部门。金融机构相当于“二财政”的角色,动员储蓄替代税收功能,资金放贷替代财政支出功能。这时的金融机构在城乡的主要活动都是围绕这一目的,而非正式的金融无疑会对正式金融的储蓄产生分流,双方直接冲突。
1993年7月,为了抑制经济过热,国家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中央6号文),接着国家强力出手规范金融秩序。当年8月到11月末,国务院召开了八次资金调度会议,研究掌握宏观调控的力度和银根松紧的程度,并具体调整贷款规模,解决各地流动资金紧张问题。
国务院当时明文规定,在国内外集资都必须经过批准,不经批准搞集资是非法的。然而,乱集资制止不了,提高存款利率也起不了增加储蓄的作用。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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