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指证了?
李在珂:首先别的我不说,大魏承认了,有这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共同犯罪是一个人有,五个人全都有。
记者:这个是强奸罪的…
李在珂:对,所以可能不太明白。
记者:所以他说没有精斑、没有性交这没关系。
李在珂:跟这个没关系,只要有一个人承认就行,是这样的。
部分当事人做法不当 有些律师出馊主意
记者:这个案子现在已经结束了,您觉得对社会或者对青少年有什么启示吗,或者您对这个案件有什么想法或者反思?
李在珂:我最大的想法是法律无情,法律是不讲情面的,无论你的家庭背景怎么样,是当官的还是普通老百姓,是亿万富翁还是穷光蛋,不管你地位多显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触犯了法律的高压线,肯定就会面临着法律的严厉制裁,所以说我们通过这个案子,一定要好好的教育孩子,要遵纪守法,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序良俗,社会的公德这些方面,我也希望通过这个案子,咱们加强法制教育。
记者:您怎么看待媒体在这个案件里的作用?
李在珂:媒体首先有人认为,咱们就是那个什么仇官仇富,什么舆论绑架司法等等这些东西。
记者:有这个现象吗?
李在珂:我认为这个东西不能片面的把它看成是这样的这个东西,往往一种社会现象,大众关心,关心它,它也不是什么坏事,我关心这个案子,大众关心这个案子他有什么事?茶余酒后议论它,他也没什么,但是关键是我们怎么样来正确的引导,在这个案子里面我们觉得,最后把这个案子把它舆论化了,那跟我们有些当事人的做法不当有很大的关系,再加上有些律师确实出了些馊主意,完了在那推波助澜,反而刺激了公众,对这个事情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其实我们大家想一想,法院一审也好、二审也好,肯定不会去看舆论,我估计这些法官都很忙,哪有时间去上微博,去看这些,去伤亡这些?他肯定就是说在这方面影响,舆论对法律的影响是影响很小很小的。
首先我们法院的法官也好,包括律师也好,不说法官,就说律师,我们来辩护也好,我们不是去看舆论往哪边倒,我们首先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看案卷里面的基本事实,所以说这个案子完了之后有些做法,以为就是把舆论给压下去了,我这个事我就能够解决了,这个想法最后适得其反,我们中央政法委也有明文规定,舆论、闹访这些都不能够影响司法,都得依法办案,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不能够受舆论、受闹访、上访的影响,要公正执法,是这样的。
虽然结果正常 但没有给李某某减刑挺遗憾
记者:您可不可以根据您的认识来说一下李某某接下来会走一个什么样的流程,在二审的终审判决之后。他现在还在拘留所吗?
李在珂:他是未成年人,李某某现在还年满18岁,他可能还会在少管所待一段时间,待到18 岁,才能够到监狱,是这样的,所以我也希望,而且认为监狱不是最好的改造未成年人,包括青少年的场所,所以我也希望,包括是不是能够社区矫正,或者采取一些别的办法,包括他自己本身有一些特长,会书法、会弹琴,咱们可以采取一些别的。
记者:这个会有利于减刑吗?
李在珂:别的一些办法可以探讨。
记者:会减刑呢?
李在珂:我也希望减刑,希望他能够减刑。
记者:他最快几年能够出来?
李在珂:如果十年的话,根据规定就不能够低于五年,不能低于一半,他还不适用假释,虽然是说这一次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是正常的,但是确实我觉得没有给这个孩子减个两三年,我自己觉得也挺遗憾。
记者:谢谢李律师。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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