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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获刑十年 还原纨绔少年闯下祸事的那一夜

www.sinoca.com 2013-09-26  财讯



  “子墨”的身份——“不想让家里知道”

  李某某不是第一次跟警察打交道。在一年零五个月前,他因打人被收容教养一年。因为家庭背景的缘故,此事曾被媒体广泛报道。

  李某某也因此再一次被舆论聚焦,案件迅速进入公众视野。但被害人杨女士一直没有公开露面。与张扬的律师们相反,作为一场“舆论战”的主角之一,她从未面对过媒体,甚至没有上过法庭。据其律师田参军叙述,开庭前一周,杨女士突然昏迷住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田参军称杨女士因“精神状态不好住院”而“没有办法出庭”。

  梦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则坚持认为:杨女士是因为向警方撒了谎,心虚不敢面对法庭。

  据媒体新近报道,杨女士谅解了三名认罪的被告人,并从对方家人处各自获得了15万元的赔偿。田参军向记者确认杨女士与部分被告人在法院主持下“和解”,但表示不清楚具体的赔偿数额。他认为,这将会对部分被告人的量刑起到“不小”的影响。

  “(强奸案的被害人)出庭的是少数,不出庭的是多数。”田参军说。而夜半酒吧副总经理丁文宇则替杨女士解释说,她不想继被李某某等人在肉体上强奸之后,再在法庭上被律师们在“精神上”强奸。

  杨女士的身份始终是舆论争议的焦点。记者查证,杨是以一家广告公司“行政秘书”的身份报案。陪同她报案的张伟在单独接受警方询问时,描述杨为一个到酒吧消费的普通客人:“她说她是一个学生”,“几个月前来我们酒吧跳舞时我认识她的”。

  警方后来查明,23岁的杨女士共有三个身份,并分别对应三个名字:“行政秘书”是其中之一;她的确在北京一家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学习;而与这起案件有密切关联的,是她的第三个身份——Global夜半酒吧(以下简称“夜半酒吧”)“驻场兼职”。

  根据夜半酒吧另一名陪酒小姐对警方的解释,“驻场兼职”指的是她和杨在酒吧从事的特殊职业,工作内容是陪客人唱歌、喝酒,以促进客人在酒吧的消费。一般陪一次会从客人处得到300元的小费。夜半酒吧共有七八个这样的“驻场兼职”。在酒吧上班期间,她们需换上专门的服装,各自取有别名。杨的别名是“子墨”。

  杨女士向警方承认她“驻场兼职”的身份,是在报案半个多月后的一次警方问话中。在此之前的警方问话中,她曾断然否认。杨对之前的否认解释说:“我之前觉得这也是个敏感话题,我也不想让人知道我在做驻场兼职,更不想因为我的事情牵扯别人,所以我就没有说。”

  在报案时,杨突出了一个细节:被强奸前她是处女。她多次跟警方强调这一点:“流血了,应该是留在床单上了。”“我跟他们(李某某等)说我是处女还是第一次,他们都不相信觉得很可笑,嘲笑我。”

  一份2月18日开出的医疗证明似乎也支持她的说法。上面写有“处女膜7点处可见破溃”、“22小时前为首次性生活”。

  而被告人大魏接受警方讯问时否认杨是处女。杨声称被强奸所在地的酒店服务员则作证,没有在事发房间床单上发现血迹。

  警方后来调查为杨女士开证明的医生后得知,“处女膜破溃”并不意味着一定是初次性交时造成,“22小时前为首次性生活”为杨女士本人口述。而这份证明里同时还写有“外阴已婚”、“宫颈轻(度)糜(烂)”等字样,这些妇科专业术语通常表明当事人有正常性生活。

  在后来的一次警方问话中,杨承认她在处女问题上撒了谎。她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家里比较保守,我不想让家里知道我的事情”。另外,“我怕李某某家里的势力给他减刑,我想通过说自己是处女,让公安、法院重视,给予李某某等人严惩”。

  田参军对记者说,杨女士第一次见面时也跟他说是处女。“我当时很震惊,当时也是相信了她。”

  金鼎轩——“张伟去我就去”

  夜半酒吧的聚会结束时,已经是2月17日凌晨3点半左右。小伙伴们觉得饿了,有人提议去位于世纪金源大厦的“金鼎轩”吃饭。

  领班张伟也在陪杨女士换了衣服之后,跟着上了大魏的越野车。

  对于张伟与杨女士为何也去“金鼎轩”吃饭一事,双方各执一词。

  李某某在被警方初次问话时的说法是:“张伟要和我们一起去(吃饭),女的说张伟去哪她就去哪,她也和我们一起走了。”这一说法得到其他被分开审问的被告人的印证。

  作为本案的一名重要证人,李斌的说法则更为具体:“那名女子喝多了,在包房沙发上瞎闹,撒酒疯呢。李某某想直接把这女的背走,张伟拦住了,说不合适。后来张伟表示要把那女的扶出去,然后一起吃饭。”

  而张伟2月19日报案时的说法是:我不知道是谁叫杨女士一起去的。

  两天之后,张伟修正了自己的证词,他对警方这样说:“我问杨女士愿不愿意去,杨说我要是不去她就不去,我要去她就去。我说我去,她也就同意一起去吃饭。”

  这一说法与杨女士的证词基本符合:“(李某某让我和他们一起去吃饭,)我不去,后来张伟说要陪我去,然后我就被好几个人拉着上车走了。”

  夜半酒吧的监控录像显示,似有醉态的杨女士右边搂着身着黑衣的酒吧领班张伟,左侧则被李某某扶着,一起走出酒吧。

  在金鼎轩饭店却爆发一场意料之外的冲突。

  按照李某某的说法,“因为邻桌一个男的总看我们,我们就和他们吵起来,后来动起手来”。

  除了李斌、张伟和年龄最小的小魏,其他4人均参与了这次打斗,他们应该没有吃亏,但在发现对方在打电话叫人后,“我们便跑了”。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大魏的说法,本来没想带那个女孩,但是她自己跟着,“直接上了我的车”。李斌说,张、杨二人开始曾试图上李某某的白色奔驰车,李某某摇下车窗,“你俩滚”,自己开车往家走。

  李某某家曾组织过一场有12名刑法学者和律师参加的专家论证会,会上对于杨女士是否醉酒作了专门分析。会议论证认为,杨女士在2月17日凌晨数小时时间内,在她以为没有监控录像的地方,表现得“完全正常”,而在一些她认为有录像的地方,则出现了“突然间断性的醉酒状态”。

  该说法的依据是:“在凌晨三点多从酒吧房间出来时,杨是被酒吧值班经理张某(张伟)架着出来的,步态呈现极为明显的醉酒态,甚至整个身体都呈现出明显的醉酒状态。没有张架着就无法行走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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