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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痞女”洪晃:我一直假设自己是自由的(组图)

www.sinoca.com 2012-03-27  南方人物周刊



  洪晃的爱情史

  2000年推出的《名人面对面》是凤凰卫视的一个资深栏目。开播以来,上百个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嘉宾接受了节目组的专访,在有限的荧屏天地里,他们与许戈辉进行着面对面的交流,让电视机前的观众一起分享了名人生活的酸甜苦辣咸。江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了电视图书《名人面对面》,书中不仅有许戈辉与各位嘉宾的精神对白,还有她的采访手记。

  下面摘录的是许戈辉与章含之的女儿洪晃的对话。

  还在“文革”期间,12岁的洪晃就被外交部送往纽约,大学三年级嫁给一位法律专业的美国青年。1983年继父乔冠华病重,洪晃携夫回国。

  洪晃:1983年那个时候,没有一个正式的邀请是回不来的,除非我们俩结婚。实际上当时我们是因为想给他混一个回中国的签证。我那时候上大三,特别怕回来之后出不去了,所以也觉得他跟我一块儿回去保险一点,所以就这么结了婚。

  许戈辉:你这个结婚的消息是怎么告诉你父母的?

  洪晃:我结完婚就特高兴地给我妈打电话,我说妈没事了,我能回来了。我妈说你别回来,你还是上完大学再回来。我说没事,Andrew跟我一块儿回去,我们两个人一块儿。我妈说那签证什么的怎么办。我说没事,我已经弄好了,我们俩结婚了,就可以一块儿回来了。我妈说什么?你干什么了?我说我结婚了。我妈就半天没说话。

  大红门里的一切都似乎过于沉重了,鸿儒、名媛和才子,到洪晃这一代作为名门叛逆已初见端倪。

  洪晃:后来我才知道,这事可能毛燥了点,不算太好。

  许戈辉:你那个时候心里对Andrew满意吗?你觉得他是你的“终身伴侣”吗?想过终身伴侣这个词吗?

  洪晃:没有,我觉得挺好的,就这么着吧。我不想,在这方面我缺根弦,缺根筋。

  许戈辉:一定是12岁到美国把你脑子搞乱了,你说中国的女孩子哪有对婚姻没有幻想的?

  洪晃:是,我觉得第一就是我爸我妈的离婚让我觉得家庭不是一个永恒的东西;第二就是在美国的那几年,纽约的那些比较自由主义的感觉,那些嬉皮的感觉,自然会重一点,对家庭真是没概念,所以第一次就这么结了婚,一直到1985年回国。

  1985年,洪晃成为德国某金属公司的高级职员,据说她的月薪高达7000美金,而当时中国大部分城市居民的平均月收入不过70块人民币。极大的落差让26岁的洪晃不知身处何处,当她坐着奔驰去跟外商谈判时竟觉得意兴阑珊。恰在此时,她遇到了中国影坛崭露头角的陈凯歌。

  许戈辉:到1985年回国,他回来了吗?

  洪晃:他也跟我回来了。我那时候在一个外国咨询公司工作,给那些想到中国来发展的国外公司当咨询员,那时候挺可笑的。1985年的时候,我才24岁,什么都不懂,但来的全都是国外最大公司的大头,然后我们摇身一变就从大学生成了顾问了,实际上我们就是翻译。

  她不算漂亮,但绝对聪明;她不算优雅,但绝对性情。她的魅力源于自信和才情,她被人们称做“名门痞女”。

  洪晃:Compatibility(兼容性),就是你们两个人是不是合适。有的时候跟一个人在一起你可能很有激情,但是你们两个人真的不合适,一到生活的细节,你就发现,每一个关口都是错误的,根本没有办法吻合在一起。

  许戈辉:按理说第二个丈夫陈凯歌,也是大家最关注的。你们都是中国人,两个人有着很相似的文化背景,还有在艺术上共同的追求爱好,应该说是充满了共同语言。

  洪晃:我了解陈凯歌是由于人家推荐我去看《黄土地》。我看完《黄土地》的时候,的的确确是非常震撼,因为那个时候好像才是1985年、86年,首先从我们成长的时候起,中国的艺术就是社会主义写实,然后在美国看了这么多不管是好莱坞的商业片,还是欧洲的片子之后,你就特别觉得不给气儿,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拍一点好的艺术片?我看了《黄土地》之后,就觉得太棒了,完全像一首诗!

  那个时候我们住在友谊宾馆,我们在苏园租了一个房子。当时凯歌正在制作《大阅兵》的后期,我们就认识了。认识了之后,陈凯歌就去拍《孩子王》了。他拍《孩子王》的时候,Andrew还去外景地瞄了一眼,我曾经有过一张照片是陈凯歌跟Andrew一块儿在《孩子王》的外景地搭着肩膀、搂着后脊梁一块儿照的,特亲热。原来我还看到过,这倒挺有纪念意义的,但是后来就找不着了,没了。回来之后,我和Andrew就吵翻了,然后Andrew就走了。

  许戈辉:你和Andrew吵翻和陈凯歌有关系吗?

  洪晃:没有,一点关系都没有。

  许戈辉:那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爱上凯歌了呢?

  洪晃:我有两个困惑,一个困惑是我回到中国来,嫁了一个外国人,在一个外国公司工作,我还没有一个回到家的感觉,我觉得怎么在中国我成了一个老外了?我周围所有的人,从客户到同事全都是外国人,然后我就觉得我跟中国人的隔阂特别大,我对这个感觉特别不舒服。第二个,我的物质生活已经有保障了,然后我就开始琢磨这种工作是我要干的吗?我一辈子都要给人家当咨询了吗?把外商全引到中国来做合资企业,我终生就干这个了?我就靠这个挣钱了?我是特别想发财吗?相比之下,《黄土地》对我来讲更重要,陈凯歌对我来讲也更重要,就是因为在那个时候我跟他好,才头一次让我接了地气,这个的的确确是他给我的。跟他好的这个过程,让我真正地回到中国来,在中国文化中间重新找到了我自己的位置。另外,就是那个时候对艺术有那种特别的感觉,搞艺术的,为艺术献身,哇,太高尚了,太伟大了。这个金钱,金钱是多么肮脏的东西,而艺术高尚到这样。就有这样的感觉,那时候年轻,26岁,挣了点儿钱,觉得生活空虚,死活要跟艺术沾点边,有这种原因。

  许戈辉:那要用我们比较通俗的话说,那时候算不算你追他?

  洪晃:那时候,我不算太会追男人,因为你知道,我认为我自己长得特别不好看,我觉得我追人家挺丢脸的。一般的话,我觉得我还是一个挺会调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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