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春身上的伤疤我没胆子去看,就暗地里偷偷观察。他个子挺高,可能是因为长时间不见阳光的缘故,他的皮肤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脸上还有些轻微的浮肿。
他站的是高危监区的东门岗,不穿囚服,只着一个橘红色的马甲。左手手腕有些残疾,总保持着一个僵硬的弧度,这只带着弧度的左手上,总挂着一个收音机。每天,他就在走廊里来回地踱步。
除了着装上比我们随意一些,我并没有发觉李家春和大家有什么不同。但是,就在他快要刑满释放的时候,我曾目睹过一次他发怒的情景。
那天中午,犯人们都吃完了午饭。我在水房洗碗,李家春走过来,把自己的碗放在池子里,转身就走了。水龙头就那样开着,水哗哗地淌。一个骨干犯也进来洗碗,看见有个空位子,就把李家春的碗推到了一边。
李家春回来,看见自己的位子被占了,他径直冲向那个犯人,双手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摁进了水池里。
他发怒是没有声响的,眼睛红得像要淌血,尤其可怕。
狱警很快冲了进来。按常理,如果是普通犯人间发生这样的冲突,狱警会把闹事者带到办公室里,去接受特殊教育。但那天,监区的分管领导只是走过去拍了一下李家春的肩头:“不想回去了是吧?”
“知道了!”李家春声音粗沉,就像喉咙里憋紧了一口痰。他放开了双手,径直离开水房,那个被掐住脖子的骨干犯蹲在地上,喘了很久。
后来我们才知道,李家春当时已经呈报了最后一次减刑申请,没几天裁定就要下达了。如果在这节骨眼上犯错,他的减刑裁定很可能会被法院撤销。
14岁进入监狱,李家春服刑已经超过14年了。光阴十几载,他在高墙铁网内历经了外人所不知的种种。
“不想回去了是吧?”监狱分管领导拍着他的肩头,轻轻问。
他放开了掐人的手,也是想放自己一条生路。
后记
2010年5月24日,我和几个同改在文教楼的阅览室里整理报纸,突然在到扬子晚报上,看到了关于“5.23”南京闹市血案的报道。这个消息在监狱里引起热论,大家一致认为李家春做出这样的事情,并不奇怪。
“对自己下手那么狠的人,对别人能不狠吗?”
“这小子肯定得判死刑!”
“出去不到两年就玩完儿!不减刑,他还能多活几年呢!”
犯人们幸灾乐祸。
2010年底,李家春一审被判死刑。据当地媒体报道,李家春在庭上“有条不紊”地陈述了自己“被逼”动刀的经过:“……他们一起殴打我,我跑出去十几米远,发现他们对我的电动车又是踹又是砸,我实在忍不住了,才掏出刀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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