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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370失联两年:时间对我们太快 对她们太慢(组图)

www.sinoca.com 2016-03-08  财新网


  姜辉称,根据“余生法则”计算,老人获得的赔偿金会是最少的,所以他们即使诉讼获胜,获得的金钱很可能也会少于和解所得,但他们坚持要诉讼,为的是让搜救继续,让追责继续。

  如果官方真的在今年夏天停止搜寻,姜辉相信,家属们会继续坚持下去,全力通过诉讼和其他方式筹钱,自己来找人继续搜救。

  3月4日,15名失联乘客家属向北京铁路运输法院递交了诉状和相关材料,将MH370当年的承运人马来西亚航空系统有限公司(“老马航”)、马来西亚航空有限公司(“新马航”)及马航的保险公司告上中国法庭。分别向被告提出了从9500万元到1.2亿元人民币不等的索赔请求,人均1亿元人民币。诉请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要求马航履行搜寻和救援义务;要求马航对家属进行赔偿;要求马航在客机失联期间对家属履行援助义务;要求马航承担家属因提起诉讼而产生的包括律师费在内的所有法律费用。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统一裁判尺度,北京市高级法院已指定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受理涉马航MH370航班失事旅客家属提起的民事索赔案件。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当天接受材料,并将在近期做出是否登记立案的决定。

  据代理律师吴晨介绍,包括搜索诉求在内的上述四个请求,都是给付请求,而非行为请求。诉请金额的绝大部分——每人9000万元人民币,将用于对MH370乘客的搜索和救援基金,对单个家属的赔偿和援助只约为500万-1200万元人民币。

  “这部分诉请金额的提出,意在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马航出钱建立一个由失联乘客家属管理的MH370客机搜救基金,用于家属的‘自行搜救’,作为官方搜救的补充,或者作为官方搜救一旦无果而终后持续搜救的实现方式。”吴晨说。

  家属的担忧在于,2014年底,“老马航”停牌退市,2015年,在大规模裁员之后,老马航以“新马航”的身份重新开始运营。“国际社会普遍有个担心,就是’老马航’的资产被剥离以后,它承担债务的能力有所下降,它能否承担对MH370乘客家属应承担的责任。我们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把’新马航’列为本案的第二被告,目的就是要保护中国籍家属真正获得赔偿和支持的权利。”吴晨对财新记者解释说,“新马航”和“老马航”之间在债务、财产等方面的责任关系,在将来的诉讼中或许会存在争议,需要律师大量的专业投入,也需要法院做出独立的判断。

  两年来,刘澜接受了许多媒体的采访,表达诉求。2014年10月左右,他便委托了美国律师准备诉讼。律师告诉他,这会是很漫长的过程。刘澜说,诉讼的目的,一部分是理赔,“更多的是律师承诺会一直打下去,希望这个事一直进行下去,不希望敷衍地了结”。

  “我们要的不只是一个结果,而是真相。”刘澜说,自己还年轻,至少还能活50年,死了还有儿子。早晚有一天会水落石出。

  “无论是因为主观还是客观的原因找不到,飞机一定在某个地方。”他说,自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谁都没有权力抹杀这份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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