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监局的确在各港区设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站。公开信息显示,2014年5月,天津港下属三个园区内成立了安监站。
成立当日,天津市安监局负责人出席并为安监站授牌。天津市安监局官方对三个安监站的职能解释为:由政府安监部门和天津港集团共建安监站,安监站将采取安监部门统一管理、天津港集团派驻专人负责的形式,实现共管。
在天津港爆炸之前,安监部门是否独立或配合天津港对瑞海公司进行了常规检查,并没有信息披露。
按照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由安监局颁发,但瑞海公司获得的证却是由天津市交通委许可,且有交通运输部2013年关于对港口管理的相关条例作为依据,这直接暴露出体制的割裂性。
由于爆炸发生的中心区域处于瑞海公司的运抵区,而运抵区的管理权责则牵涉到海关、港口管理局、海事部门,使得原本多头管理的港区变得更为复杂。
大部分危化品货物在进入运抵区时,都需经过多项登记审核的安检流程。
瑞海公司业务部员工周菱称,业务部人员接到带有箱号的装箱单后,会将此单转交给调度部,由调度依据装箱单数安排工人,在装箱区将车上货物卸装到集装箱内,这个过程会有瑞海公司的监装人员陪同并拍照,公司安保部代表等也会在场。
瑞海公司危化品项目的主要物流分几种情况,其中集装箱化学品,需先经检查桥入口再直接放在重箱区,随后到海关监管区,经检查后由桥出口运出厂外;散装的化学品则是经检查桥入口进行拆箱,再装集装箱放在重箱区,随后到海关监管区才能运出厂外;散装的化学品未装集装箱在出厂前,同样都需经过海关监管区。
由此,进入运抵区后,货物为天津新港海关和天津港港口管理局(下称港口局)负责监管。
天津新港海关和港口局的工作人员一周至少会到现场抽查三次至四次,多名瑞海知情员工反映称,海关的工作人员抽查频繁。
一旦货物上了船,就转由海事局监管。为保证货物上船前的绝对安全,海关甚至还在运抵区布设了多个视频摄像头,对即将离港的危化品在公司存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因发生爆炸的瑞海公司注册属地在天津港东疆保税港区,于是天津港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8月19日上午第九场发布会,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庆跃露面,他的回应仍是试图撇清对瑞海公司的监管责任。
他解释称,天津港港口顺海岸线一两百公里辖区内,分布着许多小区域,各小区域内有很多企业,其中包括天津港集团和发生爆炸事故的瑞海公司等。但瑞海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天津港集团是市属国有企业,两者没有隶属关系,只是坐落在同一区域内。
有熟悉当地行政管理体制的知情人介绍,最初的天津港集团所在地属于塘沽区,后来建港,具体的事务管理权交给了天津市港务局(正局级单位)。
天津市港务局从塘沽区独立出来后,直接由天津市政府接管。这也是自交通运输部将港口管理权限下放到地方,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政策落实。
按照天津市政府津政函200415号文件精神,2004年6月,原天津港务局进行政企改制,整体转制变成企业性质的天津港集团,不再具备原天津港务局行政管理职能。
“当时几乎所有港务局的工作人员,都随改制而转到天津港集团工作。”上述知情人士称。
按常理,天津港集团作为企业,并没有行政管理权,但事实并非如此。
虽然变成企业,由于涉及港口规划和治理等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所以天津市政府将相关专业工作的管理权限及职能,委托给天津港集团代管。比如,天津港设有独立、齐备的公安、消防等系统,且直接服从于港口集团的人事行政管理。
其中,天津港公安局,由天津市公安局和天津市交通委双重管理,后两者对前者负有业务指导责任,但天津港公安局拥有港口区域内的执法权,且民警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天津港集团与瑞海公司,并不是毫无关联的两家企业。2013年天津港集团规建部曾对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改建项目作出批复,此外,改建项目的消防鉴定手续,是经过天津港的公安消防支队办理取得。
“在人事任免上,滨海新区虽无权干预天津港集团,但在涉及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新区政府设置的安监、环保等机构都有权对其进行监管,且事实上也发生了监管关系。”一位深谙滨海新区与天津港集团二者管理关系的知情人士表示,至于政府职能部门在行使监管权时,是否尽忠履职?目前无从得知。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