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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的张晓军,在2014年8月28日减刑6个月后,于今年11月再次减刑一年。
根据新华网2012年8月20日消息,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对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谷开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晓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判决结果宣布后,薄谷开来和张晓军当庭表示不上诉。法庭向被告人、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送达刑事判决书。
附:
提请减刑建议书()字第()号
罪犯张晓军,男,1979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原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所一段中山四路81号,因故意杀人罪经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2年8月19日以(2012)合刑初字第0008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有期徒刑九年,刑期自2012年7月6日至2021年1月5日止,于2012年 9月5日送入我监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
2014年8月28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
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能教育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该犯目前获得的奖惩情况:
2015年8月3日大会表扬;2015年8月4日记功;2015年8月4日大会表扬。
具体表现有:
一、认罪悔罪方面
该犯能够认罪悔罪、服从管教,积极靠拢政府、接受改造;经常向民警汇报思想,在民警的教育下能主观深刻认识自己的罪行给自己的家人带来的痛苦;决心以实际改造表现从根源上洗刷自己的灵魂。(详见历年罪犯《评审小结》及思想汇报材料内容)
二、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方面
该犯能够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监规,以实际改造践行《安徽省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日常改造中在刑意识突出,时刻警醒自己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详见历年罪犯计分考核及日记载、周评议中记录的突出表现、监规的学习文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能教育方面
该犯能够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能教育的学习;认真遵守学习纪律,从不迟到、早退及旷课,注意听讲,认真做好笔记;成绩优良。(详见历年罪犯计分考核专项加分、学习成绩单。)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方面
该犯能够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主动服从任务分配及生产调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严把质量关;坚决按照生产工艺要求去做,严守操作规程,杜绝安全隐患。
(详见历年罪犯计分考核劳动加分、专项加分或奖励)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第2款的规定,建议对罪犯张晓军予以减刑1年,特提请裁定。
此致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定于2015年11月13日9时30分
在蚌埠监狱,公开开庭审理
张晓军减刑一案。
特此公告。
2015年11月10日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5)蚌刑执字第00730号
刑罚执行机关安徽省蚌埠监狱。
监督机关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罪犯张晓军,男,1979年10月22日出生,山西省古县人,汉族,初中文化,现在安徽省蚌埠监狱服刑。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19日作出(2012)合刑初字第00082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晓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2年9月3日交付执行。2014年8月28日经本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