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莉:家庭医师。
黄洁夫:它是专科的一种,他也是专家,可是我们现在大陆的是说了,全科医生就是在社区,是小医生,不是专家,就是比专科医生要低一个层次,它这个是完全误区,同时我们国家想花很多钱去办全科医学院,这不是挺好笑嘛,所以这个时候应该是把钱放到这个毕业后的教育,让他很自然的变成一个专科医生,或者是全科医生,可是我们现在没有,没有这样的体制,继续教育就更加不用说了,其实我们医学是个很特殊的学科,就是每五年我们的学科知识要更新一次,所以继续教育特别重要,我们的药,设备,我们这个医学的发展,都不断的更新,可是我们都没有很好的一个体制去理顺它,天天都在集中在,这个钱怎么去分配,其实这个很大的一个误区在这。
黄洁夫说自己对医改的呼吁,是以一名“老医生”的身份所发出的肺腑之言。黄洁夫从事医生职业46年,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中国大陆第二次肝脏移植高潮中,他是公认的推动者和学科带头人。而今69岁的他,仍然站在北京协和医院肝脏移植手术台的第一线。
吴小莉:撇开您今天的这个位置,而是您是一个专业的医生,非常有名望的一位医生,现在有个民营的医院想要邀请您,什么样的条件会真的打动您?
黄洁夫:在现在这个阶段,我想没有任何一家民营医院,能够吸引到我去做这个事情。
吴小莉:那您觉得它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能够吸引到您?
黄洁夫:它这个医院必须得,把这个救人,救死扶伤作为我的崇高的职业,而不是为了这个经济,也不是为了权力,去做这件工作,我想这个是基本的一个医生的,也是一个医院的基本的底线,如果没有这个底线,这个医院就很难是个好医院。
吴小莉:真的好的民营医院,它本身要先是救死扶伤,先是有这种公益性,然后它自然会盈利。
黄洁夫:自然会盈利,就像长庚医院一样,是吧,像王永庆先生他做的一样,他开始,他从来没想到要去盈利,他只想把我赚到的钱再用到社会,他以为是慈善一样的,谁知他办这个医院以后,赚钱了,所以他不断的把这个长庚集团扩大,长庚医院的体系越来越大,包括医学院也是。
吴小莉:但是长庚现在厦门也有,你觉得它办得成功吗?
黄洁夫:不成功。
吴小莉:为什么呢?
黄洁夫:我们大陆从来没有产生过,适合长庚医院这样的理念,生长的土壤,没有给它这样的落地的政策,这个是必须有个好的环境,所以我们从来没有给它有这么一个环境,没有给它阳光,没有给它雨露,它是没办法发展起来的,它是进到一个特别难堪的境地,我想。
黄洁夫:有时候我们的器官是浪费掉的,我们没有合适的组织配型。
主持人:2014年的12月19日,黄洁夫应邀参访高雄长庚医院时发表演说,提到了建立两岸器官移植合作平台,使台湾的病人不必再到大陆做器官移植,而且期盼是最快在2015年大陆的器官就能够合法的输台,让台湾患者可以在台湾移植器官。这番讲话,在两岸都引发了一些议论,疑问集中在中国大陆现阶段的器官供需比是1比30,又有什么能力将器官提供给台湾。
网友问答
记者:网友问到了说,中国内地的现在人体器官捐赠率是世界最低的。请问您为什么还要协助台湾开展器官移植的器官捐赠,那您这个提议的出发点是如何考虑的?
黄洁夫:我想这个网友他提了个很好的问题,自从我们2010年启动以后,进行了试点,然后在2014年,就是在今年全面推开(公民自愿捐献),那中国大陆现在是亚洲国家器官捐献率最高的,我们比台湾高多了。
吴小莉:你刚刚从台北,台湾回来,特别提到说中国内地的器官最快明年(2015年)可以输到台湾,为什么有明年这个概念?
黄洁夫:我的好朋友是陈肇隆,是台湾高雄长庚医院的院长,也是我们中国工程院的院士,我们就在中间议论,两岸的交流的合作应该上到一个人文的高度,就不要单是经济的利益,更多的是要两岸一家亲,血浓于水,最能体现这个精神的,就是器官捐献。因为器官捐献是在危急的情况下,像台湾高雄长庚医院,去年它的大爱捐献,它只有8例,它有88例是亲体移植,亲体移植是个风险很大的手术,就是说一个亲人切半个肝,也是违背了我们医学上的叫no harm(无伤害),首先你是harm(伤害),所以这个事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如果有大爱捐献,为什么要去做亲体捐献呢?如果是在紧急的情况下,如果有个病人是得急性肝功能衰竭,他拿不到合适的,如果我们两岸能够,最少我们在高雄跟北京吧,我们之间能够有个共享的网络,那我们就可以就说,把器官运到台湾去,台湾器官也可以,是双向的,那实际是在两岸峰会的时候,已经是在我们的倡议书中,说到明年在南京的峰会,我们要把它作为一个议题。
吴小莉:这很像是两岸之间的骨髓捐赠一样?
黄洁夫:对。
吴小莉:因为资料库越大越容易配对成功。
黄洁夫:所以有时候我们的器官是浪费掉的,因为为什么,我们没有合适的组织配型,不是说受体是老是在等着的,实际上是它是很多医学上的,就是说就像骨髓捐赠一样,其实是一个样的道理
中国器官移植曾经长期在灰色地带徘徊,直到2007年的春天,《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颁布,开始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2013年,国家卫计委试行部门法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着力搭建公开透明的器官移植与分配体系。但是时至今日,中国大陆还缺少一部专门的移植器官法律。
吴小莉:您曾经提到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要尽快的修法,你觉得需要修改的地方在哪里?
黄洁夫:我们有过器官移植条例是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颁发的一个条例,它不是法,不是law(法),它是个regulation(规章)。我们将在几年之内要成为世界上的第一器官移植大国。
吴小莉:超越美国。
黄洁夫:超越美国,有充分的信心一定会做到这一点的。在这样的一个服务量,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面,我们必须得有一个law,去指导我们的器官移植的实践。要把这个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红十字会,它们的作用、它们的职责、它们的权限要界定清楚,同时呢,必须得很好的把这个涉及到器官移植的有关的伦理学的标准,或机构,或执法的单位都得明确,那这样我们才变成有法可依。就譬如说吧,红十字会在捐献中间的作用,它在获取和分配中间的见证作用,以至于捐献后的人道主义救助方面,红十字会都应该有法律的明确,它应该担负的作用。这样的话,我们这个法规才是可持续的,才是有法可依,可是这些我们都没有完善。
记者:但是就像很多人在疑问的一点,就是中国的器官捐献的比例,跟器官需求的这种缺口非常巨大,所以这种利益链还是存在的,会不会新的法律开始之后,大家还会惯性地回到原来更容易取得的这个轨道上去?
嘉宾:我想这个是不可逆的,为什么?现在我们的法制的环境是不允许的,既然我想我能够在OPO(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会议上宣布这个,一定不是我个人的声音,因为这个器官捐献和移植的工作,不是一个医生能决定的,这个必须政府,one hundred percent behind(百分之百支持),对吗?如果没有我们的司法体系的支持,没有中央的领导的支持,我能说这样的话吗?所以我相信我们这个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一定能够得到贯彻落实,我也坚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够一步一步的去实现,那这个是前提,它想再回到原来,我想是不可能的。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