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办
1976年9月毛泽东逝世后,“四人帮”把手伸向了最高权力。华国锋、叶剑英等开始考虑除掉这个毒瘤。当时,可供选择的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召开中共十届三中全会,用合法手段把“四人帮”搞下去;另一个是采取特殊手段把“四人帮”抓起来。采取何种方式,颇费思虑。
难以决断之际,叶剑英想到了在党的历史上久经风浪、立场坚定、长于谋略的陈云,并请王震多次找陈云商量。据姚依林回忆,一次他去北长街陈云家递交关于江青问题的材料,看到陈云在家里反复研究十届中央委员会名单,算来算去,觉得并没有完全的把握。通过子女传话与叶剑英交换意见后,10月1日晚上,陈云冒着被“四人帮”发现的危险,穿上大衣,把帽子压得低低的,身子蜷缩在车子后座里,前往叶剑英的西山住所面谈,他进去时,正好遇到邓颖超谈完出来。叶先给陈看了毛泽东关于“四人帮”问题的谈话记录,然后问陈怎么办。陈云坚定地说:“这场斗争不可避免。”在陈云坚决态度的推动下,中央下了决心,采取断然措施一举粉碎了“四人帮”,挽救了党和国家。
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两年里,由于没有从根本上否定“文革”,中央领导层没有得到彻底的调整,因此“左”的指导思想仍然束缚着前进的步伐,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文革”的“左”倾错误仍然在继续。
在政治上,当时中央主要领导人提出“两个凡是”方针,“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仍然统治着全党,“文革”造成的许多冤假错案得不到平反,被错误打倒的老干部难以出来工作。
在经济上,“文革”造成的经济混乱状况没有得到调整,反而又出现了急于求成的倾向。在规划部署上,仍然是“文革”中的老办法:一是继续提高积累率,扩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使“文革”时期国民经济结构持续严重比例失调的矛盾更加突出;二是继续“抓革命促生产”的老模式,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抓纲治国”、“大批促大干”,大搞“全国普及大寨县”等政治运动和大会战。
针对这两方面的严重问题,还没有进入中央决策层的陈云,以他在党内的崇高威望影响和推动着中央,为纠正“文化大革命”遗留错误而进行不懈的努力。
1977年3月,陈云在向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海代表团提交的书面发言中指出:天安门事件的“绝大多数群众是为了悼念周总理”,“让邓小平同志重新参加党中央的领导工作,是完全正确、完全必要的”。会议工作班子要求陈云按照华国锋讲话的口径修改这篇发言,被陈云拒绝,结果会议简报竟不予刊登。但这两篇发言都在会场内外传开,产生重要影响。
1978年11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召开后,陈云表示完全同意中央关于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提出要解决“文化大革命”遗留的一些重大问题和评价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其中包括:重新审查所谓“六十一人集团”和陶铸、彭德怀等人的结论,肯定天安门事件,结束专案组的不正常状态,审查“文革”中有严重问题的康生等。他强烈表示:“这些问题不解决,在党内党外都很不得人心!”搞清“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些事情并不是纠缠历史旧账,“不是要搞运动,只是要中央开个口”。陈云的发言得到与会者的热烈响应,使会议突破了原定的框框,开成了一次解放思想、集中批判“左”倾错误的会议,成为党和国家拨乱反正的一个伟大起点。
为了纠正经济方面急于求成的“左”倾错误,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云发言指出:不能到处紧张,要多进口一些粮食,把农民安稳下来;工业引进项目,要循序渐进,不要一拥而上。各方面都要上,样样有缺口,实际上挤了农业、轻工业和城市建设。这是第一次把比例失调的问题摆到全党面前。全会对陈云的意见给予了高度重视,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不久,陈云、李先念又联名写信给中央,建议用两三年时间调整经济,把各方面的比例关系大体调整过来。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后表示赞同。经过纠正上述政治、经济两个方面的“文化大革命”遗留的错误,党和国家摆脱了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实现了伟大的历史转折。这是和陈云的重要贡献分不开的。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陈云当选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会后,他面临着如何评价“文化大革命”及这一时期的人和事,如何处理林彪、江青两个集团的大量问题。当时曾经有两种认识:一种认为仍然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另一种认为完全是林彪、江青野心家集团的犯罪内乱,只能通过审判处理。陈云提出了有独到见解的意见,他认为:
首先,要把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动机和后果区别开来。陈云说:“关于对‘文化大革命’的估计,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主要是为了防止中国变修,出现像赫鲁晓夫那样的事件,最初也不是要搞那么大。这个问题需要作一个总结,总结时要很慎重,要把林彪、‘四人帮’等人的破坏作用估计进去。”他还说:“关于对毛泽东的评价问题。‘文化大革命’不能说毛泽东没有一点责任,但我们对毛泽东的评价不能像赫鲁晓夫对斯大林那样。在这个问题上,要平心静气,要掌握分寸,慎重考虑,不能感情用事。这不仅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世界的问题。”在指导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时,陈云又提出了增加建国前28年历史的建议,对邓小平要求充分肯定毛泽东历史功绩的原则,给予了有力支持。
其次,要从制度方面认识发生“文化大革命”的原因。陈云说:“关于‘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这关系到民主集中制。从七大到全国胜利前,我们党都很民主。建国初期,民主集中制也贯彻得很好。从1958年起,特别是1959年庐山会议,民主集中制传统被一点一点地破坏。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说什么‘顶峰’、‘一句顶一万句’,民主集中制搞得很不好。这其中有许多帮倒忙的人。”后来,他又一针见血地指出:“实际上应该说,党内民主集中制没有了,集体领导没有了,这是‘文化大革命’发生的根本原因。”
再次,对“文化大革命”中犯错误的同志,要批评和帮助,树立正确的党内风气。在十一届五中全会上,有4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和其后两年犯有严重错误的政治局委员提出辞职。陈云指出,对这些同志应该全面地考查,既应看到这个同志犯了什么错误,也应该看到他在党内做过什么好事,还必须看到当时党内的整个情况。不赞成“扭住不放”,检讨没有完没有了。同时,他也严肃地指出,这些同志不要自己觉得委屈了,应该想一想我是否可以不犯这样的错误。
最后,对“文化大革命”中犯有罪行的人,也要区别对待处理。陈云曾对浙江省委书记铁瑛说:“处理‘四人帮’与处理林彪反革命集团要有区别,‘四人帮’这些人祸国殃民,‘文化大革命’十年干尽坏事。而在战争年代,他们也没有任何战功。林彪反革命集团则有些不同,他们主要是部队的。像黄、吴、李、邱他们,包括林彪,过去这些人都打过许多仗,也立过各种战功。他们现在犯了罪,应该处理,但与‘四人帮’应该有所区别。”即使对江青集团的首犯,陈云也不主张完全按刑事犯罪处理。审判“四人帮”前,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许多同志主张判江青死刑。陈云说:“不能杀,同‘四人帮’的斗争终究是一次党内斗争。”有人说:“党内斗争也可以杀。”陈云说:“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办。”事实证明,不杀的处理在国内外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根据陈云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审判庭对林彪、江青集团的审判名单,由原来的100 多人集中到10个主犯。
“文化大革命”是一场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相互交织、严重混淆的错误政治运动,延续时间长,规模大,解决起来很困难。陈云在复杂形势下善于冷静思考,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正像他所说的“我是一方面小心谨慎,一方面又很硬”,为党和国家渡过急流险滩,走向胜利的彼岸,作出了重要的引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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