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中国梦”
每每回忆鸿源团队的发展历程,桂松都感慨万千,甚至在庭上难掩涕泪。
LCOS是新一代数字反射式液晶高清晰度显示技术。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它还位于美国科技应用前沿,以高清晰度、零辐射、低成本等优点,成为高清晰大屏幕数字电视显示技术的最佳选择。
但难以突破的产业化技术瓶颈,使欧、美、日等不少跨国公司纷纷退出,对LCOS技术开发持观望态度。
鸿源团队正是看中了这一时机,先期利用中国巨大的市场优势和相关产业基础,吸引海外企业和基金参与投资,推动技术的成熟和低成本规模化的产业化进程,力争我国显示器产业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1999年,在深圳高交会上,江西省时任主管科技的副省长与鸿源团队接触后,便力邀至江西合作发展LCOS技术,并承诺给予优惠条件和政策倾斜。
在中央有关领导的批示支持下,2001年,桂松LCOS项目团队落户南昌,成立江西鸿源数显科技公司。
2003年,LCOS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复为国家高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此后又被信息产业部、财政部评为国家“十五”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优秀项目,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曾亲临生产基地视察,并做了重要指示。2009年国家项目竣工验收。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均选用了鸿源公司生产的180寸大屏幕拼接电视墙和70寸高清数字电视机。2010年初,人民日报电子阅读栏全国招标活动中,鸿源公司在LCOS领域以综合评分第一名中标。
在产业布局上,鸿源公司成果颇丰,在展开跨国经营并购融资之余,公司意图进一步涉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技术解决方案。
但在鸿源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上,罅隙渐生,最后几乎难以为继,直至2010年桂松案案发后,公司被迫接近停产。
桂松团队称,“我们企业因此损失了几十亿,但对国家利益而言损失至少上千亿。”
水土不服
按照桂松的说法,他曾梦想着,在南昌打造一个创新科技产业核心创新基地,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落户创业和高水平中下游相关企业聚集,打造完整的新型科技产业链。
但南昌市政府承诺的配套用地,却一波三折。
由于团队选中的地块跨界,项目从最初确定的南昌高新区转入郊区。2001年8月11日,桂松团队与郊区政府签订框架协议书,明确郊区政府为筹建光学数字电视基地提供500亩配套用地。
但郊区政府长时间未能履约供地。当年12月,南昌市委主要领导又出面协调,把基地转移至经开区实施,并提出生产中心配套用地在经开区选址规划,生活科技配套用地则在红谷滩新区。
很快,经开区受让了300亩工业用地,并由其下属南昌市昌北投资公司代建生产中心项目。红谷滩新区200亩土地的选址规划,则再次陷入停滞。
直到2003年5月,中央一位领导视察后,南昌市委财经领导小组召开第八次工作会议,才明确将红谷滩新区200亩土地直接划拨给经开区,由后者按规定提供给企业。
当年8月,双方签订土地出让协议书,4个月后,根据国家土地管理要求,改为招拍挂。南昌经开区发函承诺,摘牌价高出协议书约定的价差部分,作为鸿源LCOS国家高新技术项目研发和产业化的扶持基金,由南昌经开区管委会返还给鸿源公司。
又过了两年多,2006年1月23日,鸿源公司与江西科创数显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科创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江西鸿源科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鸿源房地产公司),在缴纳1.16亿余元土地出让金之后,终于通过挂牌的方式竞买到200亩承诺用地中的120余亩作为研发生活配套项目用地。原协议价为9万元 /亩,受让价已高达97万元/亩。
桂松团队称,鸿源LCOS项目落户5年多才获得生活设施用地使用权,背后是地方某些行政力量的干预和阻挠。曾有人支招请客送礼,出于科技产业“组织者”的“自信和清高”,桂松从来都是“不屑一顾”。
据桂松团队了解,其中有一位市领导,先后主政过郊区和红谷滩新区,在其干扰下,生活配套项目开发建设亦迟迟无法实施,“不讲任何理由,就是不给你办(立项报建)手续。”
桂松团队称,桂松此前获悉,人称“于姐”的苏荣妻子收受一福建籍开发商逾千万元贿赂,帮助其以成本价受让该宗地块,在未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开发房地产项目,获利数十亿元。
闽商入局
据鸿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江西当地政府曾承诺的5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迟迟未能到位,经双方协商,当地政府同意鸿源公司保留4万平米的企业配套用房,其余楼盘开发后可以拿到市场上销售,售房款用以支持鸿源公司的发展。
2006年5月和7月,南昌市国土局先后两次发函,要求鸿源房地产公司限期开工建设,称一年内未动工开发便要征收20%土地出让金的罚款,两年内未动工即无偿收回土地。
在国土局限定的最后时限10月底前,一位福建籍商人出现在鸿源公司面前。桂松团队称,这位商人主动表示,了解鸿源的情况,如由他下属的一家公司(下称“承包公司”)承包建设,自己可以帮助鸿源过政府这一关。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承包公司于2006年8月21日才申请注册登记,注册金额3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及国内贸易,并无房地产开发资质。
2006年年底,鸿源公司、科创公司与承包公司签订协议书,转让鸿源房地产公司共计25%股权,以企业项目内部承包的形式,授权该公司承担项目开发经营和管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