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反腐败工作组第八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会见了美方代表团并积极评价了双方合作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一直以来,美国是中国经济犯罪分子、腐败犯罪分子的一个重要外逃地,而中美开展执法合作多年,美国至今却未向中国引渡过一名逃犯。究其原因,重要一点就在于,由于美国国会对中国刑法的成见,中美到现在还没有缔结双边引渡条约。而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介绍,并非只有中国有引渡逃犯的需要,美国在中国的逃犯,数量上并不少于中国在美国的逃犯,严峻的现实也令美国政府感觉到有必要加强追逃合作。就此,《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对黄风进行了专访,以下是报道全文:
专家介绍,美国在中国的逃犯,并不少于中国在美国的逃犯,美方也感到有必要加强追逃合作。
2013年9月27日至28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反腐败工作组第八次会议召开。随后,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京会见了前来参加此次会议的美方代表团。
黄树贤指出,自2005年以来,两国在JLG框架下的反腐败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这一合作机制的建立健全,为两国反腐败职能部门开展经验交流、信息沟通和个案合作提供了一个有效、稳定的渠道,成为中美执法合作的亮点。
JLG1998年5月成立。2000年6月,《中美司法协助协定》签订。在随后的6年中,中美两国在刑事司法协助和合作领域的合作迅速推进,建立起比较密切的协作关系,在相互协助调查取证、追缴被非法转移的犯罪所得、相互通报有关犯罪情报和对逃犯的监控及缉捕等方面成果颇多。
但是在中美刑事司法合作领域也存在着一些法律上的困难和障碍,影响着两国在打击犯罪、实现公正司法方面共同利益的实现。其中最大的法律障碍之一是两国尚未缔结双边引渡条约。
为了尽量弥补这一缺憾,中美两国主管部门努力探索一些替代措施,以解决逃犯遣返问题。例如,采用遣返非法移民的方式将逃犯递解出境,或采用异地追诉的方式,以触犯美国法律(如洗钱、欺诈、违反移民法罪行等)的罪名在当地对逃犯提起刑事诉讼等等。开平案的主要犯罪人余振东就是通过这样的替代措施被遣返回国的。但是替代措施仍不足以使中美双方执法合作的通道畅通无阻。
全局来看,中美之间开展执法合作成效如何,发展趋势又会怎样?本刊记者就上述问题专访了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黄风。
黄风曾任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正司级巡视员,高级顾问,参加过40余项我国与外国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和多边国际公约的谈判及有关文本的准备工作。2007年8月他作为中国专家组的特邀顾问,曾赴美参加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专家组会议。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