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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正法官忆审判四人帮 全国舆论一片喊“杀”声

www.sinoca.com 2013-08-28  文史精华



  江华当即表示同意。

  但是,就是这样认真的研究讨论,我们的工作中仍有不足。

  判决书在本庭确认,被告人江青等10名主犯犯罪事实和应负的刑事责任的自然段开始时写道:“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16名主犯中,林彪、康生、谢富治、叶群、林立果、周宇驰等6人已经死亡。”

  这份具有历史意义的判决书是写得很有分量的,文字上也是精雕细刻的,但是在这里却多出了一个“等”字,作为一份判决书,罪犯是几个就应是几个。在林彪、江青的反革命集团案中一共只有16名主犯,死掉的只有6名主犯,再没有别人,这里没有必要加上一个“等”字。

  经过前后5次的全体审判员会议讨论,大家将各自的意见说出,并对判决书草稿进行了认真的修改之后要进行最后的表决。

  表决之前,江华对全体审判员讲话说:“我们审判是依法,依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成立特别法庭审理这10个主犯。我们审理的经过,是根据两法,是依法办事的。特别法庭尽管它有特别,特别也不能离开依法办事。我个人认为,不管什么情况下,还是依法办事的……”

  “现在我们快要结束,宣判之前我们讨论判决书,处刑,都是要依法。今天我们也是依法,按照法来办。我们量刑要考虑各方面的意见,被告人的意见……我们听了证人的,我们听了辩护人的,公诉人的,各方面的意见,我们都要考虑。我们这个也是依法办事。所以我们大家,今天都考虑到这个,考虑他犯罪的时间、地点、条件,特别是考虑他犯罪的特点、历史条件,我们也是按照我们的判决书来办的,按照我们的刑法来办的,所以我们都是依法。人家怎么说的,我们不管他。看我们大家今天这么做,我们合法不合法,我看是合了法,在法上是能站得住的……”

  江华讲完后,合议庭到庭的34位审判员对10名被告人的处刑,按合议中提出的各种意见,逐个进行了举手表决。请注意,这里是“逐个进行举手表决”,而不是一起举手表决。34名审判员全体通过。

  表决后,曾汉周副庭长说明:审判员费孝通因随中国科学代表团出国,未能来参加评议,但他留下了书面意见,并且,除了提出自己的意见外,还表示“本人将同意根据本庭对该案作出的判决,不作保留意见。如判决时本人还未能返国,请在判决书上代为签字”。

  庄严的审判员签名仪式

  举世瞩目的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最后宣判的时刻即将来临。

  1981年1月23日下午4时,人民大会堂天津厅,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举行判决书签名仪式。

  可是,在开会之前,却发生了另外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这件事情对于我这个审判员来讲,至今都是一个未解开的谜。

  当副庭长黄玉昆走进天津厅见到江华庭长时,他说昨天晚上回去,看到一份传阅文件,是上海发出的,材料上说建议希望在法律文书上不要点王少庸的名字,他是抗日战争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

  正好这时我站在江华旁边,听了感到吃惊,马上就问黄玉昆,上海什么机关,何人发来的文件?

  他说我看完了马上传走了,具体人记不得了,只记得是不要在判决书上点王少庸的名字,到底是什么意思不得而知。

  江华说:“不要管他,反正判决书已通过了,写上没有问题。”

  这份材料早不来,晚不来,正在宣判前夕送来了,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我想恐怕不但是为了不点名的问题,而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再有,这事怎么会一下子传到上海,而特别法庭又没有看到这份传阅文件,江华也不知道,我感到很奇怪。

  1981年2月,我回上海后参加对“四人帮”在沪的骨干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的审判,听到市委领导同志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同志说对王少庸要审判,可是北京来了电话,要上海不要审判王少庸。同年我列席市委召开的一次常委会时,检察院的领导同志提出对王少庸不审判不公平,请市委再向中央提出建议。市委第一书记陈国栋说我们市委提出过了,可是北京再次来电话,提出不要对王少庸作刑事处理,所以我们再不好提了。就这样搞来搞去,最后检察院只好对王少庸免于起诉了事。

  至于上述从上海发往北京的传阅文件,到底是何机关,什么人写的信件,我回上海后通过市委考察办、市委党风调查组和检察院侧面了解,始终不得而知。这件事已过去20多年了,仍然是一个谜。

  由此不难看出,尽管“四人帮”已经被粉碎了,被审判了,但要真正地建立起法制的社会机制,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有很长路的路要走啊!

  庄严的签名仪式准时进行。

  全体审判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排列顺序,分别在3份判决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按照这个顺序,除4位正副庭长外,审判员我是第一个签名的,当时心情十分激动,提笔的手都有些颤抖。

  经特别法庭所有审判员对罪犯逐一进行评议,然后逐一进行表决,最后决定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姚文元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陈伯达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签名结束后,江华对全体审判员讲了话。听完江华的讲话之后,面对着即将到来的全面胜利,全体审判员精神饱满,情绪激动。

  特别法庭对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的审判,是一次划时代的审判,代表着正义、法律、公正,代表着尊严、民心、真理,显示了中国这块古老而又年轻的土地上,一个噩梦般岁月的结束和一个充满希望与信心的新时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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