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国民党中央行政院开始弹劾吴开先禁舞不力,三青团上海市委与吴素来有隙,也乘机指责吴蓄意闹事,扰乱上海秩序。吴腹背受敌,为了摆脱困境,竟声称“显系共/党有组织之行动”。下令强制解散舞业工会,宣铁吾亦宣布全城戒严,一时上海气氛更加紧张。
3月份,社会各界舆论开始声援被捕的舞女乐师们,对上海当局的作法提出质疑,认为是践踏人权,欺压弱小的行为,后来,连国民党行政院内都有人开始同情舞女们。迫于各方面压力,南京当局不得不与3月31日宣布取消禁舞令,各大舞厅复又开始营业,上海滩紧张的氛围这才得到缓和。
7月23日下午上海市地方法院对1。31舞潮案开庭审判,后来作为审理的犯罪记录,不乏极度可笑之处,如“查瑞礼,男24岁,扬子大班,罪行,首先响应喊打;杨莉莉,女26岁,远东舞女,罪行,扼警员冯若愚睾丸;施梅芳,女27岁,华都舞女,罪行,预备用竹竿打玻璃……”
审判会上更是笑料不断,据目击者回忆:大部分被告众口一词说自己“并未动手,立在后头,谁动手没看见。”69名被告中唯一的一名女中学生被法官问到为什么也去社会局请愿的时候,回答说,自己本来要去美琪看电影,因为买不到票,正巧朋友叫她一起坐卡车去,她就去了,人家叫她喊口号她就喊了。法官大发雷霆:“此案如果全是舞业人员,人家不至于怀疑有政治作用,现在就因为你一人夹杂其中,人家怀疑学生煽动舞潮!你17岁已经害了很多人,要到37岁你要害多少人!”女学生被训得嚎啕大哭。还有一个14岁的男孩被告,法官问他为什么请愿,他想半天回答不出来
最后主审法官钟显达宣判如下:最先动手的大班朱鼎,以聚众暴力胁迫罪处以4年徒刑,曾志刚、忻松存等,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或一年不等;沈妹妹、谭佩娥、俞志琴、孙致敏、孟燕、金美虹等,损毁公务人员职务上掌管的文书物品,处有期徒刑五个月;金英处有期徒刑三个月,73名被告,57人被判有期徒刑,18人缓刑,6人无罪开释。至于真正的发动者,阴谋家孙洪元,郑显炜等,由于他们地位显赫特殊,早以被释放,什么罪名也没安到他们头上,算是这帮可怜的舞女,乐师等做了他们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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