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大陆

各地因国五条离婚率大涨 为多分拆迁款公公娶儿媳

www.sinoca.com 2013-04-15  北京晚报 


  父子俩分别离婚,再让公公娶儿媳妇――这么吓人的事与爱无关,只是为了多分拆迁款;而在国五条发布后全国各地掀起离婚潮,也是为了逃避那笔令人肉疼的卖房重税。

  防范这种行为的发生应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为上策。中国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杨晓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法律无法约束限制人们离婚的动机,在较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婚姻很可能被工具化。然而,在现代社会,一纸复婚的承诺是相当不靠谱的,它只具有道德的约束力,而无法律拘束力。所以,假离婚之前需要仔细考虑一下,值得让婚姻冒那样的险吗?

  新闻

  村民告警方不给迁户籍

  2012年7月5日,宁波高新区上王村开起了土地征迁动员大会,到了9月21日,村民们就听说村民陈某与自己的儿媳赖某结婚了。

  原来,村民陈某家,只有公公陈某和儿媳妇赖某是农村户口。但是,赖某户口在鄞州区古林镇布政村陆家土耷。根据上王村政策,如果赖某的户籍迁入本村,她也可以享受社员福利待遇(去年的分红是人均4.8万元),还可额外获得至少100万元的房屋拆迁补偿。

  于是,2012年7月至9月间,陈氏父子分别办理了离婚,之后公公陈某与儿媳赖某登记结婚。结婚登记当天,陈某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赖某母女的户籍迁移。

  2012年10月23日,当地派出所以需要村委会开具证明为由,将陈某的申请材料退回。陈某认为,他的户籍迁移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不作为违法。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在庭上表示,赖某和陈某均是农村户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户籍登记需要村集体协助办理,村集体应为户籍迁移开具证明。但是,因为上王村村委会以不合社会公德及伦理规范为由,拒绝给陈某开出相关证明材料。

  当地法院经审理一审驳回了陈家的请求。法院给出的依据是,被告工作人员在收到原告的申请后对原告进行了口头答复,要求其提供上王村村委会同意户籍迁移的证明,程序上并无不当,并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行为。

  现象

  各地为卖房离婚率大涨

  与为拆迁多分房而“假离婚”一样,国五条引起的政策性离婚已经“初见成效”。仅在3月6日这天,在北京,离婚数甚至高达一千例,比平时多出了一倍。同一天在南京,离婚人数就达到了294对,是平时的两倍。 南京市民政部门当天共开出了1600张单身证明,而单身证明上填写的用途一栏,清一色的写着“购房”。在上海闵行区,此前离婚率每天只有几对,“国五条”出台后,平均每天离婚率涨至30多对。

  争论・观点1

  假离婚可能涉嫌不同罪名刑事犯罪

  对于“公公娶儿媳”案,当地法院分管行政庭的副院长吴启贤做出这样的解读:陈某和赖某结婚虽然看起来符合婚姻法以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但却可能构成诈骗罪从而被判处刑罚。他说,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虚构婚姻事实从而骗取拆迁补偿安置款等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此前也有类似的判例。

  记者注意到,在以“钻法律漏洞”为目的的假婚姻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的问题上,法律界存在不同的争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戚连峰分析认为,主观目的会影响定性。在以骗取拆迁安置补偿款为目的的结婚中,首先结婚的意愿就是虚假的,一旦意图得以实现,当事人便会获得巨额的补偿。而诈骗罪的定义便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这种虚假婚姻骗取拆迁款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

  为了避税而假离婚,也是一种虚构事实的欺骗性行为,但是却属于纳税方面的违法行为,不属于诈骗罪,却有可能构成逃税罪。

  如果假离婚仅是为了规避高首付,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则不构成犯罪。但是,这种行为却有可能构成合同欺诈,会导致已经签订的贷款合同被撤销或无效。这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是有风险的。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1989年胡耀邦追悼会:邓小平李鹏赵紫阳出席(组图)
下一篇:湖南醴陵博士书记落马记实:国土局长被双规后举报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