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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讲述被带走调查19个月遭逼供细节(组图)

www.sinoca.com 2012-05-11  长城网



  第二站:监视居住

  先整服气了,再走过场

  5月11日下午4点多,他们把我带出来,我就感觉气氛不对劲。从颐和山庄上了车,一直往北开,我开始以为是要带我去郑州,可能是省纪委那个办案基地,但是我级别不够这个啊,后来发现不是。

  拉到浚县检察院,已经晚上9点,把我带进院子后面的房间,是车库改的,上面牌子写着“办案一室”。进去一看,椅子是铁的,固定在地上,墙壁是软的,我办了20多年刑案,根本没来过这种场所,从没见到这个场面,就估计是要对我上手段了。

  办案的人吃完饭之后,就来宣布,浚县检察院给我立案了,还是这几个人,把我东西给收走,然后就让我面壁站着,离墙30厘米,说:不该办的事情你办了,不该收的钱你收了,你先好好考虑。气焰特别嚣张。

  因为之前没有过度折磨我,我体质还可以,一站几个小时,从晚上9点多一直站到第二天上午7点,他们轮流在这边看着你。

  第二天,他们把我带到浚县迎宾馆,宣布对我监视居住。给我一个应当遵守的条款,说起来坐下都要报告,我不给他报告,一个姓陈的,上来就打了我两耳光。

  我以前知道,检察院办案是不敢打人的,但到这天上午,我就知道不行了。中午吃完饭了,又来几个人,气势凶得不行,没打我,但到夜里,又开始打我,把我撂倒在地上之后,往我身上坐,不是轻轻地坐,是使劲坐。

  他们打我是叫我承认是故意违法办理减刑,是领导安排的,叫我检举领导,啥事情都行,从县里到上面。他们开始说法院领导,后来又说市里领导,点着名字,让我检举。

  一直打到5月15日,我的肋骨疼得很,坐着也疼,疼得哭。16日上午,把我送去浚县中医院照片。后来照X光之后,说我没有问题,但后来我肋骨疼了整整4个月,有经验的人都说,肯定是肋骨打断了。

  刘德山当法官时,对监视居住的执行有过了解,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都是在当事人家中执行,监视期间并非完全失去自由。而就算是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据他回忆,一般是“找一个院子,可以吃住,可以在院子里面活动”。

  他没想到,自己经历监视居住时,却是在360公里外异乡的宾馆里。刘德山称,在这里的21个昼夜,他被困在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彻底失去自由,不准上床睡觉,并遭到了严重的刑讯逼供。

  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制度设计并不缺位,比如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要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但刘德山亲身经历后认为,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形同虚设:“全是演戏”,“先把我整服气了,让我说‘是的’,他们再开设备走一道场子。”

  侦查机关否认刑讯逼供。鹤壁市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事实上,办案人员对刘德山照顾有加,“吃饭都是变着花样给他吃”;至于21天不让睡觉,他认为明显违反常识,“常人几天不睡觉,就活不了了”。

  5月31日,办案人员跟刘谈话,告诉这位市、县两级人大代表――人大已批准了侦查机关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刘德山顿时明白过来:“要进去了”。当晚,办案人员宣布对刘刑事拘留,并于夜里1点多将其押往看守所。

  第三站:看守所

  “挂起来”“弓起来”“撩起来”

  看守所里面是精神恐怖,让你处在饥饿之中,让家里送钱再加价卖给你东西,然后就是强迫劳动,规定工作量和时间,然后就是打骂、虐待。

  违法使用脚镣手铐,土话叫“撩住”,体罚叫“撩起来”,把脚镣手铐全部铐在一起。我知道“撩起来”是违法的,我工作二十多年办刑案,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刑罚。公安部对于警械使用有规定。

  还有一种叫“挂起来”,把手铐铐起之后,挂在号房的门梁上。我见过两个人,被挂起来12个小时,我跟他们在一个号里面。

  “弓起来”,就是对着墙壁公开着腰撅着屁股罚站。还有拉出来到审讯室坐“老虎凳”,是一种专门做的椅子,手脚全部铐住,一坐24个小时。“三稀”也是一种严管措施,每天只发三碗稀饭,不给发馍。

  我经历过两次“撩起来”,一次时间短,撩起来半天,第二次撩起来3天3夜,去掉之后,还被戴脚镣手铐17天,实行17天“三稀”。

  看守所里面要强迫劳动,串链子比较多,各种塑料的链子,有长的有短的,一般人每天做90条以上,个别年龄大的(工作量)稍微降低一点;还有扎拉花,剥大蒜,化肥袋子,一个人要剥一袋大蒜,少的时候两个人一袋子,没剥好的要处罚。

  7月份之后,我就不肯干了,年龄大了,眼镜近视,有颈椎病,定的任务完不成。他们也不对我咋了,有人跟我谈过,叫我干活,我不干。

  号里最多的时候,24个人,最少的时候12个,正常铺位只有12个,最多的时候,地上睡的都是人,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睡觉只能侧着睡。法律书一概不让我看,家人给我送的《论语》、《古文观止》,每次搜号都给我搜走,用脚往外踢。我的《古文观止》上现在还有脚印,我是读书人,对书被践踏很来气。

  比起无人监管的“黑宾馆”,刘德山原以为看守所可能要自由点。尽管看守所曾爆出“躲猫猫”等丑闻,但毕竟有专门法律约束。刑讯逼供多发生在嫌犯移交看守所之前。

  二十多年来,提审犯人、宣判、执行死刑,老法官刘德山对看守所并不陌生。不过,从法官成为嫌疑人,他在浚县看守所的15个月里,目睹了看守所内被押人员参加劳动、被体罚、超期羁押等以前完全不了解的种种问题。

  听说法官也进来了,很多人都过来咨询。有些案子,在刘看来明显过分:一家三兄弟因为上访,被按敲诈勒索罪抓了,老大判7年,老二老三各判3年。刘曾和兄弟三个分别同监室关过,虽然同情,却爱莫能助:“自己的事情明明白白,都弄不了,怎么帮人家?”

  刘德山在看守所关了整整15个月。其间,家属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未得到批准。

  辩护律师陆咏歌多次前往浚县看守所会见。“他在坚信法院会依法判案的同时,表现出了对法律的失望。”陆咏歌回忆,会见中,刘德山曾多次流泪,问律师:“为什么?”

  “这是法律人的眼泪,是局内人的伤心。”陆咏歌说,“作为一名老律师,我也想问,‘为什么?’”

  2010年10月,刘德山终于来到了他最熟悉的地方――刑事审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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