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位被减刑的犯人出狱5年后被指控为黑社会组织头目,公安部批示查保护伞,于是当年的减刑被列入复查。审理该案的法官刘德山被带走调查19个月,期间经历刑讯逼供,被要求配合检举官员。在最高院的批复下,刘德山被判无罪。当地检方称最高院批复违法已请求抗诉。
刘德山在看守所内用废纸片写下的读书笔记。
法律人有证据意识,用硬纸片记下其被体罚的情节。
一个基层法院院长,讲述其从被调查、逮捕、起诉以及无罪释放的特殊经历。他的故事并不惊天动地,结局还算比较幸运,但仍发出法律人难以保护自己的慨叹。这名基层法官对司法活动每一个细节的亲历和观察,值得反思。
原河南省平舆县法院院长刘德山,希望公开向全国法律界寻求高人指点――他当年办理一起减刑案件时有何违法。
这位从业长达近三十年的前法官还控诉,自己遭遇难以想象的刑讯逼供。
案情并不复杂:一位被减刑的犯人白玉岗出狱5年后,被指控为黑社会组织头目,上级“高度重视”,领导批示查保护伞,于是当年的减刑也列入复查。
日后检方起诉时认为,时任刑庭法官刘德山违反了河南省政法系统的一份内部文件――豫高法[2004]214号中“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的规定,属于玩忽职守。
刘德山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常行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当年的审理完全符合刑诉法和最高法院关于减刑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法官无罪,但判决书还是留了个“尾巴”――认为他虽不构成犯罪,但“有所疏忽”且存在“滥用职权”。
而且,当2011年12月14日这位老法官拿到无罪判决,自被带走调查已19个月,其中失去人身自由达16个月之久。他坚持“要个说法”。
1982年,刘德山作为河南政法干部学院的首届毕业生,投身司法界。分配到驻马店中级法院后,他一直从事刑事审判,从书记员一直升至基层法院院长。
他办理过上百起死刑案件、审理过副厅级官员职务犯罪,颇为自豪的经历还包括:审过的案子曾被收入最高法院的《刑事审判参考》,写的文章曾发表在《人民法院报》。
不过,整整30年的法律历练和信仰,似乎经不起最近19个月司法体验的残酷撞击。
他先是经历了8天程序不明的调查。那是2010年春末一个午后,刘德山被电召至驻马店市一家宾馆,在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接受了专案组的“调查”。
之后是21天的监视居住――地点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自家住所,而是驻马店市以北360公里的鹤壁市浚县某宾馆中。其间,因为担心肋骨断了,刘德山曾被送往医院照X光。
看守所有监管,更规范,但他一呆就是15个月,方被准许取保候审。他办了多年刑案,但对看守所的实际情况所知甚少,这次,他大开眼界。
法院一审历经两次开庭后,拖了将近1年才宣判,因为要层层请示,等最高法院的批复。幸运的是,他被宣告无罪。
19个月的司法体验让他感慨良多。他说,他曾自认为,对刑事法律规定和原则还算熟悉,但却难以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可想老百姓有多难”!
第一站:专案组
司法程序还是党纪程序?一直没弄清楚
2010年5月4日,是五一之后第一天上班,驻马店市中级法院的纪检组长给我打电话,通知我去颐和山庄宾馆,说需要问你个事情,没有明确说什么事情,我心里很坦然,就去了。
我是下午去的,到201房间报了名字,然后有人领我到一楼走廊尽头一个房间,没有窗户。他们也不说他们是哪里的。一个人跟我说,把在驻马店中院办案的有关问题回想回想,然后就走了,其余人就站在那里,看着我。
开始第一天、第二天还让我打电话,后来就把我手机没收了。我问他们,有啥手续,他们就不理你。我问我被限制人身自由这算啥?他们就说,你配合调查,好好交代你自己的事情,好好想想,把该说的说出来。
在这里没有打,也没有骂,就叫我回忆,说:“赶快说说,说了就没事”,我问:“说啥?”他们用方言说,“你心里清亮亮的”,这个应该是鹤壁话。最后几天,他们跟我说,是减刑方面的事情,让我看了白玉岗减刑案件的部分材料,说是帮助我回忆,就是拿过来看了一眼,不交到我手里。
有一段时间管得不严,每天三顿饭之后,可以活动半小时。房间很小,我从门口走到最里边,是七步,走回来,还是七步,我内心就有一种不吉利的预感:我遇到麻烦了。
之前我没有过这种经历。我知道“双规”,但办“双规”很严格,要审批,程序上要宣布、要签字,但我这个,自始至终没人说是“双规”。
我当时估计,是调查,没法判断是什么性质,讲不了理讲不了法了,判断不出他们是纪委的还是检察院的。当时困扰了我好几天,这个究竟是司法程序啊还是党纪政纪程序啊,一直弄不清楚。
始终,他们啥也没有宣布,也不说他们是哪儿的,啥也不说。就在这个没有窗的屋里面,关了8天。
刘德山卷入的这场风暴,发端于毗邻驻马店的河南南阳。他曾经给予减刑的当事人白玉岗出狱五年之后,被指控为涉黑组织头目,案子由公安部挂牌督办。
2009年6月,全国打黑办派员全程旁听庭审,之后递交的报告认为:白玉岗涉黑案件的经济基础未被摧毁、保护伞未被打掉。
公安部和中央综治办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其中一则批示为:“要认真总结、剖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地整改。”
白案审理结束后,河南省政法委了抽调五十余人,成立“3.21”专案组,启动调查白案中的漏罪漏犯、白的保护伞以及白2004年在驻马店市监狱服刑期间的情况。
刘德山和当年的另一位合议庭成员、驻马店市监狱有关人员、南阳市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均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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