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宝应县的5个生产队调查,在95名大队干部中,有贪污行为的30人,吊打过社员的23人,被打农民170人,共逼死23人。{16}
河南省信阳地区在1959年11月至1960年7月间,为了追逼粮食,正式由公安局逮捕1774人,其中36人死于监狱,短期拘留10720人,其中667人死在拘留所。{17}
湖北省光化县浪河公社的1162名各级干部中,50.7%的人有违法乱纪行为,直接受害民众7千多人,占总人口30%,其中被逼死、打死26人,致残疾47人。1959年7月到1960年6月间,非正常死亡人口占总人口的3.6%。{18}
湖南省花垣县的一个公社干部,用所谓的“火烧中游”的酷刑,用柴火熏烤农民,将人活活烧死。{1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在四清运动中的一份报告,据梧州、玉林、桂林三个地区的不完全统计,871个区委委员中,属于腐化堕落、乱搞男女关系的有326人,占37.4%;属于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的有232人,占26.5%;属于革命意志衰退的有215人,占24.5%。{20}
贵州省湄潭县在1959年11月开展“反瞒产”、高征购,到1960年4月底开仓发粮的期间,共死亡(包括非正常死亡)12.2万人,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20%左右。死亡绝户2938户,离家逃荒的4737人,孤儿4735人。在运动中被活活打死的1324人,关押死的200余人,打伤致残的175人。{21}印江县在1959年12月,搞“反瞒产”斗争。全县计904人被用酷刑批斗,7727户被抄家,1412户被罚款,736人被拷打,107人被关押监禁,14人被迫自杀,46人被吊打致死。{22}
云南省的东川市一些干部,任意“抄家”,吊打群众习以为常。有的连产妇的鸡蛋、治肿病的肉、红糖都被干部刮去了。有的干部命令拆了26间房子,家具当柴烧,让民众流离失所。有一个公社社长,1958年以来打了50多人,有一次竟持枪要4个干部跪着汇报,并声言汇报不好就开枪,当即把跪着的一人吓得神经失常。{23}
在甘肃省成县,有的干部对农民搞假枪毙、灌稀粪。有两个乡干部捆绑吊打群众45人,其中打死26人,逼迫自杀1人。{24}据1959年、1960年两个夏收期间不完全统计,甘肃省临夏州严重违法乱纪干部817名,受害群众2500人,其中致死69人、致残25人、重伤64人。{25}临夏的一个农村食堂被生产队长和管理员当作利用粮食诱奸与强奸妇女的地方,被侵害妇女达13人,而在这个食堂吃饭的人饿死39人。{26}静宁县在反“瞒产私分”中,非法斗争1万多人,非法拘留322人,非法轰打逼死1000多人。{27}通渭县在农村家搜粮食,召开斗争大会,对一些干部、群众滥用竹签戳指头、站冰块、雪里埋人、打夯、拔胡子、戴纸帽子、游街等刑罚,把群众家里仅有的一点粮食搜去,使很多地区的群众几个月未见一粒粮食,出现人人相食。{28}
青海省湟中县小南川公社一把手指出“挖陈粮要挖地三尺”。强迫命令,违法乱纪,捆绑吊打逼死人命。干部违法乱纪、打人骂人、扣饭罚款、敲诈勒索、强奸诱奸等都有发生。{29}
在宁夏有“中宁事件”,当年一位农民在写给毛泽东的信里说,“特吹超产,逼购公粮,乡村农库,洗扫一光,迄今三月,讹不供应,蒙欺舞弊,饿杀黎民”。{30}其实以人口死亡率为标准,中宁县的情况未必是宁夏最严重的,只是因为县委第一书记喜新厌旧,谋杀妻子,嫁祸于人案发而下台,加剧了问题暴发。
在困难时期,地下经济有所发展,主要体现在所谓的“投机倒把”。由于大部分生活必需品实行凭票证供应,因此票证的黑市市场应运而生,紧接着的问题是黑市的票证从何而来。一个最有说服力的可能是从有权力的官员或者办事人员手中,流出一部分票证。1961年有的地方县级官员派人携带公款、布票、粮票到广州市投机倒把,谋取暴利私分。{31}
基层干部的恶劣行为,不可避免导致民众的愤怒。在基层干部大权在握的时候,他们是敢怒不敢言,当上层要整顿基层干部时,民众的不满就趁机爆发,这实际上是四清运动的社会基础。今天关于四清运动的一些研究,比较注意到运动过程中的过火行为,运动对基层干部的伤害,往往忽视运动本身是农村社会内部矛盾的一种折射,甚至于是必然结果。
三、大跃进后期对基层干部的清理
在大跃进后期,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清理已经开始,这些清理批斗可以视为四清运动的序曲。大跃进期间不少基层干部害了别人,自己也成为受害者。大跃进过后,已经有一些基层干部因过失而被斗争,甚至于自杀。在笔者所见的资料中,至少有河南省唐河县与贵州省印江县两位县委第一书记自杀(前者是全家集体自杀)。
对于困难时期的悲剧,必须有人来承当责任,同时也要挽回饥荒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在饥荒过后一些地方官员被撤职。为了平息农民的不满情绪,在农村进行了几次运动,农村干部也受到冲击。国外有学者认为,当时采取的策略是把灾难归咎于基层,认为是基层干部的马列主义水平低造成了灾难{32}。
据笔者所见到的资料,最早清理农村干部应该是从山西省寿阳县开始,1960年2月撤销了县委书记的职务,查处了133名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追究了35名严重违法乱纪人员的法律责任,其中4名罪大恶极的刑事犯罪分子被处以死刑。{33}1960年9月,河南省信阳地委第一书记被撤职,撤职和逮捕4个县的县委第一书记,“集训”各级干部50672人,“特训”26433人,“法办”4420人。
在四清以前,全国各地已经不同程度开展了整顿基层干部的运动。1960年一些地区在农村开展了“三反运动”,“三反”是反贪污、反浪费、官僚主义,运动的矛头直接对准农村基层干部。当时有大批农村干部受到处分,北京郊区已开展“三反运动”的68个公社中,被检举揭发有贪污行为的干部达18031人,平均每个公社265人。如此多的干部被检举揭发,一是运动偏激;二是确实有许多农村干部多吃多占、自私贪污;三是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紧张,运动为普通农民发泄不满提供了机会,有的农民说毛主席规定一年反一次、一年反两次,我们都欢迎{34}。由此可见,农民对基层干部心存怨恨。农民对干部的斗争也不客气,有的地方描述是“像当年斗争地主一样斗坏干部”{35}。
四川省在1960年开展了整风整社运动,仅在大邑县的11414名农村基层干部中有贪污盗窃行为1383人,问题严重的173人被集训,有203人受处理。{36}
1960年11月,贵州省委将瓮安县列为全省整风整社、反“五风一化”(共产风、高指标风、瞎指挥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和干部特殊化)运动的重点。县委组织800人的整风整社工作团,分赴各公社开展运动。有相当一部分生产队以上干部遭受批判斗争和处理,被定为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156人、蜕化变质分子32人、违法乱纪分子42人、贪污盗窃者47人、死官僚主义者15人、其他186人、犯有一般错误441人,被开除党籍41人、留党察看2人、撤销党内职务5人、开除工作籍41人,特别集训(实为拘留)70人、送劳动教养1人、逮捕入狱44人。{37}
山西省长治市在1962年下达了《关于在农村整风整社中普遍开展“三清”的指示》(“三清”指的是清工、清财、清物资)。在清查单位中,清查结果是:有1612个干部有贪污,共贪污工分9.6万个,钱4.5万元,粮食9.38万斤。后来根据上面的任务,长治从“三清”变成“四清”。{38}
一项对安徽农村的研究显示,在大跃进过后的整风中,农民向外来干部进行了报复。{39}
上述整顿基层干部,为四清运动作好的经验准备。实际上,中共中央在发动四清运动时,参照的就是这些整顿农村基层干部的做法。而其中的不少内容,在四清运动中不断地被复制。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