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8公安部副部长李震自杀案
时间:1973年10月21日
1973年10月21日深夜,因在“左”的路线上陷得过深,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李震在家中自缢身亡。由于当时还处于“文革”中,公安机关勘察认定李震是自杀,王洪文以及公安部的另一负责人却由于政治上的需要,在无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李震之死是他人谋杀。导致116名机关干部、职工受嫌遭到审查以致批判、斗争。
直到1977年召开的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期间,大会报请中央批准后宣布,李震是畏罪自杀。李震自杀事出有因:他曾与林彪党羽刘丰串联,进行反党活动,同时还参与了陈伯达、吴法宪“中国共产党非常委员会”制造的诬陷许多中央领导人及党政军干部的冤案,1973年10月,中央追查陈伯达交待的一份材料,李震感到罪孽深重、十分恐惧,自杀也就不足为奇。
背景与结局:
此案发生在“文革”期间,李震的死使得王洪文等人将矛头对准了刚刚恢复工作的公安部副部长于桑、刘复之。同时,王洪文等人还借机在公安部机关和全国公安系统批判“回潮”、“复旧”,把公安工作在周恩来关怀下得到的初步整顿与恢复,看作是“复辟”、“倒退”行为,使人民公安事业再次遭受严重挫折。
No.9 破获派遣特务李洪枢案
时间:1974年1月15日
1974年1月15日夜晚,苏联驻华一等秘书与苏联派遣在我国的特务李洪枢及其同伙,在交换情报时被公安机关和民兵抓获。
当晚,9时10分,苏联驻华一等秘书谢苗诺夫和科诺索夫与李洪枢以及同伙在西坝河桥头秘密接头时,西坝河桥头上空出现了一发红色信号弹,接着升起了照明弹,民兵和公安人员从四面八方直奔桥下,几个人被当场抓获。
从谢苗诺夫给李洪枢的手提包中查出一台由快速收发报机组成的小型电台,一张设置天线的示意图,一张电台联络频率时间表以及一张伪造的中国边境空白通行证,还有特务活动经费人民币5000元。
中国政府在1974年1月19日召见苏联大使,面交抗议照会,并宣布5名从事间谍活动的苏联使馆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予以驱逐出境。
背景与结局:
本案是公安机关在“文革”中遭受重重阻力的情况下破获的。在周总理亲自部署指挥下,公安机关揭露了苏驻华使馆一秘、二秘和武官处翻译等外交人员对我国进行特务颠覆活动的阴谋。
No.10新中国成立后北京首起碎尸案
时间:1979年2月25日
1979年2月25日,北京至丹东的27次特快列车到达丹东后,工作人员在6号车厢发现一名男子的碎尸。经判断碎尸是从北京站被送上车的,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发生的第一起碎尸和列车抛尸案。
公安侦查员们利用包裹尸体用的袋子上的两个模煳不清的电话号码,连夜查明电话是朝阳区饮食服务管理处双井基层店的。在店内摸排中,发现该店职工陈克浩的疑点最大。经进一步调查后发现,陈克浩前妻刘敬之与其侄子刘京生也有反常行为。后三人在审讯中交代了杀人的全过程:死者名叫张跃华,1978年与刘敬之相识,合伙倒卖票证,同年7月,刘敬之与陈克浩离婚并与张跃华同居。1979年1月,张跃华从黑龙江返京后,索要交给刘敬之的钱和布票,刘敬之欲私吞,遂与准备复婚的陈克浩密谋,并收买刘京生作帮凶,将张跃华勒死后碎尸。
12月24日,刘敬之、陈克浩被法院判处死刑,刘京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背景与结局:
这一案件,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起碎尸并利用火车抛尸的案件。北京市公安局、北京铁路公安处组成专案组,在丹东、沈阳、上海等兄弟部门的有力配合下开展工作,最终破获此案。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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