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对比,以下文字节选自清朝小学生的课本,题目是《一面黄龙旗》:
“在国外读书的第一个假日,我决定做一次漂流旅行。收拾好背包,我把它系在筏子上,手举一面鲜艳的黄龙旗,便出发了。…………我迷路了,在荒无人烟的大山里转来转去。直到第三天中午,我才来到一座小镇,走进一家面包店。我向老板说明了自己的处境。老板听懂了我的话,却把手一摊,表示一脸无奈说:“我讲究平等交易,我给你面包,你能给我什么呢?” 此时我身无分文,只好脱下新买的大衣。老板接过去看了看,耸了耸鼻子,还给了我。突然,老板眼里闪出亮光,他用手指着我脖子上的黄龙旗,惊奇的问:“那是什么?” 我犹豫了一下,把大清的国旗慢慢解下来,再展开。这面做工精致的黄龙旗,经过河水的冲洗,依然是那么鲜艳。老板拍了拍我的肩膀,告诉我可以用这面旗子换面包。我愣了一下,然后久久凝视着手中的黄龙旗。老板转身拿起一块面包,见我没有反应,以为我嫌少,又拿起两块面包递给我。“可以吗?交换吧。”老板冲我打着手势。我摇摇头,吃力地穿上大衣,拿着鲜艳的国旗,趔趔趄趄地向外走去。突然,我摔倒在地上,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房里,身边站着的就是面包店的老板。他见我醒了,冲我竖起大拇指,说:“安心养一养,费用由我来付。” 这时我才发现,在我床头的花瓶里,有一束美丽、芬芳的鲜花,花丛中插着那面心爱的黄龙旗。”
(注:为了培养小胖友热爱大清的意识,洗脑要从娃娃抓起)
以下为标准读后感(注:读后感必须统一,必须与标准答案相一致,不能是自己的直觉或本能反应,比如“太恶心了”、“报告老师,我得吐两分钟”、“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这都什么年代了还采用这么弱智的洗脑手段”等等):
“读后感:当那位留学生遍体鳞伤、饥寒交迫,挣扎在死亡边缘时,几块面包对他而言是多么的重要。那面包不仅仅是面包啊,那是留学生生存的希望,那就是留学生的命呀!但是,这位留学生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拿大清的国旗交换,做出有损国家尊严的事。这种热爱国旗、热爱祖国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赞扬和学习吗?
作为祖国的花朵,我们要向留学生学习。因为黄龙旗是我们的骄傲,是我们的自豪,他的名字比我们生命更重要(注:一定要指出,比命还重要啊!)。黄龙旗,将永远飘扬在我们心中!”
两种制度,两种教育,一为启发,一为奴化。
再说一说这个平等的话题吧。
首先,古往今来,古今中外,人性相通,如果老板是我的亲戚,我被录用的几率必然更大。关键的问题是,社会必须创造环境让规则透明,从而让显规则通行。显规则通行的社会是平等的社会。反之,导致潜规则猖獗的,正是社会制度设计的不公平。
其次,制度的平等就是平等。相反,如果在一个社会里,不同人群被人为的划分出各种群体(农业/非农业户口,行政/事业,外来务工/本地人……),并且在此基础上获得不同的待遇(可对比公务员和农民的医保),我很难相信这样的地方存在公平。
最后举一例子以做对比。
我在单位(注1)工作的时候,工会举办了一摄影比赛。结果公布的时候,毫无悬念的,一等奖是一把手,二等奖是二把手,另外还有一个刚退下来的前一把手,被“评选”或者准确地说是“安排”为二等奖,这么按照等级排着队“获奖”,称得上是有条不紊,井然有序。我有时候琢磨,要是安排省长和刘翔比赛跨栏,刘翔大概要获得亚军;如果省委书记有兴趣参赛,刘翔可能就要摘得铜牌了。看,多么有次序的社会啊。
看看没次序的社会:
7月份的时候,公司举办摄影比赛,由于有国内的经历,本人毫无兴趣。虽经HR几次邮件提醒,仍然拒绝参加此类“领导者的游戏”。过了几天,比赛公布了,居然……,结果怎么会是这样?
1. 奖项不设一二三等,十几位参赛“选手”获得了同样“等级”的奖
2. 最高级别的获奖“领导”是个supervisor,相当于主管,很小的“官”
(注1)单位:产生于20世纪中叶,属于封建社会高级阶段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其历史起源可追溯至封建社会初级阶段的衙门和半衙门。两者的共同点是腐败,区别在于,前者在臃肿和效率低下两个指标上要显着高于后者。
单位使用三种工作语言:假话,大话,空话。
打破每周一次的规律,上来写点东西,实在是有几句话不吐不快。
这几天,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在朝鲜半岛大发作。
自打金正日驾鹤西去那天起,全世界的媒体都把目光聚焦在东北亚那个半岛上。国内的“新闻”一如既往地摆“事实”讲道理,不遗余力地为“中国某些人民”的老朋友涂脂抹粉,摆出一张张鲜活的图片,瞧瞧,一个个哭得泪眼朦胧,铁证如山,以雄辩的“事实”证明朝鲜人民是多么地热爱他们亲爱的领袖,为此独@夫#民¥贼粉饰太平。问题在于,此事实非彼事实。此事实有可能只是事实的一部分,部分的事实也许就是谎言。
被有意“忽略”的事实包括:韩国民众在朝韩边界集会,口号是“北面的同胞有权获得自由”……此类事实被忽略,只把某一部分呈现出来,汉语似乎叫“断章取义”。前不久,另一位“中国某些人民”的老朋友卡扎菲同志不幸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国内的“媒体”也是这一套,利比亚人民的欢呼,妇女儿童走上街头欢庆的场面一概不报道,努力引导人民热爱“稳#定”。
与此同时,领导捷克人民获得自由的哈维尔在国内得到的关注少得可怜,原因可能是因为:哈维尔的价值观不符合主旋律。
这几天看相关新闻,CNN主持请来一些嘉宾就此事件评论,请来的嘉宾包括了几年前被朝鲜扣押的美籍华裔记者,其中有一个观点是:With this sophisticated indoctrination, most North Koreans do not know what kind of a country they live in. They have no idea what it is like in the rest of the world.大意:在无孔不入的教条灌输之下,大部分朝鲜人民不知道他们生活的是什么样一个国家,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出国干什么?出去做二等公民吗?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不过基本上可以肯定起源于最近这几十年),这一耳熟能详、喜闻乐见的经典疑问句一再地唱响在中华大地之上,传唱于老少妇孺之间,可谓“凡有水井处皆问此句”。
出国前本人也不可避免地遇到这个问题,当时的感觉是激动、心潮起伏、久久难以平静……真的吗?真的是二等?真的有这么高?而且不光二等,还是公民?虽说离申请公民还差两三年,这个具体享受几等待遇也不太容易量化,(前面是“虽说”,也就等于“虽然”,按照语文课学习的知识,此处必须来个“但是”)但是,就此问题还是有必要小小说几句。
这个疑问句有个隐藏的前提,即咱们是头等公民。完整句应该是这样:你们这些家伙吃饱了撑的,放着好好的头等公民不做,出去做二等公民?真是猪头。于是我认真想了一想,遗憾的是,实在是回忆不起来我什么时候干过头等公民的差事。论到公民的定义,我那张证件上注明的是“居民身份证”(别看这一字之差,公民的重要定义之一就是,公民和政府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地位);论到二等,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考量,我感觉自己能侥幸攀上个三五等就要烧高香了。所以说,二等+公民两个条件,只要实现了其中一个,那就是天上掉馅饼,出门捡钱包了。
具体到国人在外的地位,可以客观地说,不一定高。这个原因非常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的。但重要的是,在法律(特指法治国家的法律,不包括第二大经济体的法律)面前,每个人都是独立公平的个体,不存在制度性歧视,这一点非常重要。
好了,就写到这吧,谢谢大家的捧场和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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