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审判
一审法庭的判决,令检方、受害人家属、日本大众感受到了巨大的羞辱。
检察官不服,继续上诉至广岛高等裁判所(高级法院),要求判处福田死刑。
经过长时间的拉锯战,时间过去了近三年。
2002年3月,广岛高等裁判所决定驳回死刑控诉,维持一审原判。
理由如下:“福田年仅18岁,思想尚未成熟,人生还有无限可能性,且已有悔改之意,不可轻易剥夺其生机,故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检察官于是决定继续上诉至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
在入狱期间,福田虽然失去自由,但给外面的朋友写过几封信。检察官一一查访,终于找到收信人,并获得福田的亲笔书信。
福田在信中评价自己的强奸杀人行为:“不过就像一只公狗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母狗,公狗自然而然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
还有“这世界终究是恶人获胜的……七、八年之后,等我出狱,你们要举办party欢迎我哦……”
通篇毫无悔改之意,可以说是一审二审所说的“悔意”的巨大讽刺。
终审
当这个案件终于开始终审,已经到了2008年。
案件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此时为福田辩护的律师已经由两个志愿者,增加为拥有21人之巨的庞大律师团。
这些人都自称是人权拥护者,竭力要求废除死刑,并不懈地为福田出谋划策。
为了帮助福田减轻罪行,他们改变了一审和二审时福田的供诉,几乎让整个案情又变得奇怪和荒唐。
律师们主张福田并没打算杀死木村弥生和夕夏:
“福田的母亲自杀身亡,故福田渴望母爱,在见到木村弥生时便情不自禁地抱紧她,并遗憾地误致其死亡。
……福田认为只要将精液送入木村弥生体内,其就会起死回生,故对遗体进行性行为,实非奸尸,而是实行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
……期间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便在她脖子上绑上蝴蝶结,以使她停止哭泣,当然也遗憾地致其死亡……”
话说,煮茶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一群人。相比之下,国内70码撞上天,弹钢琴惯性捅刀等说辞简直是幼儿园级别。
所幸,检察官拿出了福田的书信,作为证据,证明了这个人渣一贯的心理活动。
2008年4月22日,法官最终判决福田这个人渣死刑。此时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过去了九年。
据说福田知道自己真的被判处死刑,才目瞪口呆,意识到自己之前行为的恶劣并悔恨。
其实还没完
福田虽然被判处死刑,但时至今日,却一直没有被执行。
前文说过,日本实行慎杀政策。
首先,死刑判决必须由法务相签署后才能正式执行。但日本的内阁很不稳定,每一任法务相在位的时间都不长,且这些人不愿意拿自己的政治前途冒风险——因为他们只要一签字,犯人就会被执行死刑,但一旦后来证明是冤案,那么签字人就要背锅。
其次,福田的律师团都是法律老手,经常找些新的证据要求再审,制造争议状态,使案件无法定案。
有此两个原因,就使得福田一直在押并不会被执行死刑。
或者直到这个人渣寿终正寝,也不会受到死刑的制裁。
那实在是令人遗憾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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