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亚裔女性冷梦梅在悉尼被害后,引发国内网友热议,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而自称是冷梦梅舅舅的男子多次在网上针对此事发声,称对网络上一些侮辱性留言的发布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并附上了部分截图。(5月1日四川新闻网)
也许这是首例受害者家属叫板网友“污秽留言”,也希望这是最后一例,倒不是反对家属的维权行为,而是除了支持家属维权之外,更希望网友能够意识到在网上搞“人身攻击”的严重问题,从此不再干类似的“缺德”事。
为什么?毋庸讳言,不管什么事,只要捅到网上了,部分“盖楼”的网友从来不怕事大,也不怕措词有多尖刻,说话有多脏,凡能让网友觉得“痛快”的,只要能说出口的,一律不含糊,像竹筒倒豆子一样,全都倒了出来。对这类网友,用网络语言来形容,最恰当的比喻莫过于网友自创的一个词——“喷子”。
当然,有的网友使用的是“网络语言”,有的比较直接,有比较隐讳,或谐音,或拆字,或形近,或造词,因此,用常规语言无法认定网友的谩骂属于“人身攻击”,只有懂网络语言的都读懂其中的“影射”意义和“杀伤力”。
网友之所以“口没遮拦”,原因很多,一来少数网友个体素质本身欠4缺,不尊重他人的人格,信口开河;二来少数网友法制意识淡薄,不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随心所欲;三来网友在网上谩骂很少被追究责任,以为可以胡说八道;四来有的网友自认为“隐身”发言,不会被找到,同时,留言时又用了网络语言,调查取证难。凡此种种,致使有的网友认为在网络上搞“人身攻击”没有法律风险,于是把网络当成了“垃圾桶”,不管话有多脏,也不管会不会伤害别人,会不会违反法律,想 “吐”就“吐”。
虽然就此类事情还没有或很少有被起诉的先例,但并不是法律不管,而是没有人较真。因此,是该有人较真,并治一治这种行为了。司法部门也应该支持受害者的维权行为,从而给那些没有上网不讲道德的个别网友上一堂法制课,给个深刻教训,倒逼网友上网注意言行,提升“网德”。
之所以赞成冷梦梅的家属依法维权,一是对死者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既是对死者的侮辱,也损害家属的感情,甚至侵犯隐私权,尤其在死者身后“捅刀子”,属于践踏人性的行为,太不仁道了,换作谁都无法容忍;二是“穿马甲”攻击他人的现象可谓司空见惯、泛滥成灾,不治已经不行了;三是法治社会,网络并非网友任意发泄私欲的法外之地,不管话有多脏,想“吐”就“吐”。
虚拟网络,也是世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法治社会和文明国度,漠视虚拟世界的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就是漠视整个社会的法治文明、社会文明,也影响整个社会文明的程度和进步。因此,希望此类现象能有一个“法制先例”,也好对某些网友起到一次很好的警示教育,从而提升网友上网的法治水平和文明素质。
这些喷子的恶毒之嘴,都是对遇害女孩的二次谋杀
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并且尚未有定论,然而让人震惊的是,国内大量网友自行意淫出这个受害女生的身份,并对其展开不堪入目的谩骂与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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