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议员提方案 废除"出生公民权"
据网易报道,国会共和党参议员维特(David Vitter)提出议案,要求废止“出生公民权”,即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的,“凡是在美国土地出生的人自动拥有美国国籍。”据分析,如果该议案付诸实施,不仅中国来美旅游的产妇,就是在美留学或临时工作签证持有者生下的孩子,都不可能获得美国国籍,更不要说那些没有身份的非法移民了。
维特的议案是作为国会审议的《贩卖人口受害者正义法》的补充修正案提出的。该议案规定,出生在美国土地上的孩子,只有其父母至少一方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或正在美军服役的,才能获得美国国籍。
维特是废除出生公民权的倡导者,这不是他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议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提案,他将矛头直接对准中国来美旅游的产妇。在提案后发表的声明中,维特直接表明,此案就是要防止“旅游出生权”行为。
维特在声明中说:“这是一个非常真实存在的爆炸性现象。存在整个产业,一个地下世界,兜售所谓的旅游生子。这就像一个强有力的磁铁,每年都在加强,吸引越来越多的人穿过边境,特意来这里生孩子……令人震惊的是,我们允许外国公民以这种方式利用我们移民系统的漏洞,国会有义务来制止。这种行为是对宪法第14修正案的根本误解,我们能够以一些简单的澄清来改变这个重大的问题。”
国会回避表决 废除有难度
稍微了解一些美国法律的人都知道,修改美国宪法或者宪法修正案非常困难。据中青在线报道,根据美国宪法,修改宪法或宪法修正案需要有国会参、众两院2/3多数票的支持,还要得到3/4的州的认可,这几乎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
而且,迄今为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非法移民在美国出生的子女自动取得公民资格的争议从未作过裁决,国会也一直回避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因此有评论认为,对一个移民国家来说,要彻底改变当年先贤认同和宪法确立的国籍出生地原则,短时期内是很难的。
其实,在美国修改出生地国籍法就如同禁枪一样难,尽管美国年年都有校园枪击(专题)案或者精神病患者持枪伤人,每次枪击案后也都有一些议员或者政客出来呼吁要禁枪一样。但是美国1791年颁布的宪法第二修正案就明文保障个人拥有枪支的权利。因此,如果要禁枪,势必要涉及到宪法修正案的问题,因此每次提出后基本都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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