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安全弃婴的做法已扩展至整个美国。据美国“找法网”(FindLaw.com)介绍,美国各州法律均禁止遗弃儿童的行为,但同时允许母亲“安全地把自己的新生婴儿遗弃到安全地点,如教堂、医院或消防站,不用担心遭到遗弃儿童罪指控”。这种例外规定被称为《安全港法案》(Safe Haven Law),目的是使婴儿的无辜生命得到保护,尽可能地避免堕胎、杀戮或置婴儿于险境的遗弃行为。
弃婴年龄限制
得克萨斯州在1999年成为通过《安全港法》的第一个州,允许在72小时(后改为60天)内将弃婴送至医院、消防局、警察局等“安全港”。截止到2013年,美国所有50个州(外加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都已通过内容各异的《安全港法》。
美国卫生和人类服务部下属网站childwelfare.gov的报告指出,各州《安全港法》设立有两点初衷:让陷入危机的父母可以放弃新生婴儿,让被遗弃新生婴儿可以受到保护。该法的核心是保护新生婴儿,而不是超过1周岁的其他幼童。有12个州婴儿被遗弃时离出生的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有19个州接受年龄介于1-2个月之间的弃婴,绝大多数州《安全港法》可接受的弃婴年龄都严格限定在72小时-3个月之间。超过限定时间而遗弃婴儿的行为,均视为违法。
非法弃婴行为仍受严惩
尽管美国政府竭尽所能拯救被送来的婴儿,但政府同时提醒公众,遗弃婴儿致其死亡、甚至杀死婴儿的行为,将一如既往受到法律的严惩。
网络公开资料显示,在美国洛杉矶郡,如果将活着的婴儿遗弃到自然环境中,但婴儿活了下来,遗弃者可能面临虐待儿童罪指控,最多可判6年有期徒刑;如果遗弃 14岁以下儿童,遗弃者可能面临轻罪或重罪指控,依据被告的犯罪史和对孩子造成的伤害而定;如果虐待儿童致其死亡,遗弃者将被增加4年刑期;如果直接杀死婴儿,凶手将面临一级或二级谋杀罪指控,刑期分别是25年至终身监禁和15年至终身监禁。
中国弃婴岛行走在法律保障之外
在中国,并没有一条法律允许合法弃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法可依固然令人无奈,有法不依才更令人无奈。
然而在这抑制不住的弃婴现象中,我们还是欣慰地看到,本着救助更多无辜小生命的初衷,中国一些地方开始效仿美国弃婴岛的做法。
2011 年6月1日,中国第一个弃婴岛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设立。截至2014年2月18日,中国已有28个省区市“试水”建立“弃婴安全岛”,以及时发现和救助弃婴这一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保障弃婴最基本的生命权。河北、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等10个省区市已建成25个弃婴岛并投入使用,还有 18个省区市正在积极筹建弃婴岛或弃婴观察救治中心。
然而,弃婴岛在中国的分布普及度并不高,中国人对它们的认知度也远远不够,这个进步也显得格外艰难。再者,由于政府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对弃婴岛进行规范,弃婴岛也没有可持续资金的保障,中国多地的弃婴岛由于超负荷关闭或暂定。
据网易新闻报道,中国弃婴岛原本希望保护的是1岁以下的弃婴(例如山东济南市福利院的弃婴岛),但由于没有严格法律限定弃婴年龄范围,弃婴岛便意外收留了大量大龄弃婴,人满为患也不足为奇。2014年3月,广州福利院婴儿岛运行48天后暂停,共接收262名弃婴,男婴148人、女婴114人,三分之一的弃婴年龄都大于1岁,最大的年龄为7岁。据CNN报道,“(在济南福利院)一个6岁小女孩被放在弃婴岛前,在她的口袋里有2500元人民币和一张写着出生日期的纸。
保护生命比反弃婴犯罪更迫切
不管在中国还是美国,虽然关于弃婴岛的争议一直存在,但是为了减少人工流产以及保护新生婴孩被杀害或弃置于危险之中,弃婴岛依旧在争议中存在着。有人说,弃婴岛的存在在某一程度上助长了弃婴的现象,但是弃婴岛的存在,无疑会让那些无路可走的父母找到一个能够保护自己也保护自己孩子的出口。而婴儿,是最无辜的。如果被遗弃是人生最大的不幸,那么政府的出手无疑是一种有力的补救。而其中,成熟的相关法制、法律就是这些孩子最安全的保护伞。
保护生命远比反弃婴犯罪更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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