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规范的美国弃婴岛
《安全港法案》
在美国,弃婴行为并不少见。如果这种现象不能彻底避免,那么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美国政府就出台了相关的法律,对类似“弃婴岛”的救助行为进行一定的规范。
在美国的很多地方你都可以看到弃婴岛的宣传海报,上面写着:不要遗弃你的孩子。不用感到羞耻,不会受到责罚,不用留下名字。你可以有更好的选择:每个孩子都有获得健康生活的机会,孩子出生后三天内,你可以到任何一家洛杉矶郡的急救医院或消防部门(这个部门有实施紧急救护的职能)合法弃婴。
弃婴岛,是为弃婴提供的一种室内庇护场所,一般设置有保温箱、排气扇、被褥,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充足的氧气。弃婴者只需要在离开前按一个延时按键,几分钟后就会有人前来将孩子接走送到救助机构。
加州政府社会服务部网站的信息显示,2001年1月1日,《安全交出婴儿法》(Safely Surrendered Baby Law)在该州实施。2006年1月1日,加州州长施瓦辛格签署法案,永久延长《安全交出婴儿法》。根据该法,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可以放心和保密地在婴儿出生后72小时内交出婴儿,还能在14天内“反悔”,索还自己的婴儿。加州《刑事法典》第271.5栏保护交出婴儿的人免受遗弃罪起诉。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