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婚礼奇俗:初夜献给旧情人。一、“初夜”“谢恩”婚俗。在越南北部蛮族的一些部落中,结婚时有一种让旧情人先占“初夜”的“谢恩”婚俗。一个新娘在婚前,往往有旧的情郎。如果确定与一个人订婚,就要同其他情人断绝关系。按传统习俗,新婚之夜新娘并不住在新郎的洞房里,而是去找旧情人共枕最后一夜。
二、“抢亲”婚俗。在越南北部山区居住的娄娄族(Lo Lo),青年男女示爱的方式颇为特别,他们用线把竹筒穿起来做成扩音器,男孩子通过自制扩音器向他爱慕的女孩传达信息。
如果女孩已经同意了他的求婚,他就准备迎娶这位姑娘了。过一些时候,男女双方私下计划,女孩先从自己的家里溜出来,让一群年轻的小伙子把姑娘“绑架”到男孩子家中。男方抢到姑娘以后,男方要杀猪设宴,庆祝抢亲成功。第二天通知新娘家里,第三天托媒人前往说亲。
如果双方父母同意,就可举行婚礼,女方派两名代表到新郎家中,赠送一篮子黏米饭和一只煮熟的大公鸡。新郎和新娘都要到屋外迎接这两名代表,并一起吃他们送来的米饭和鸡肉。
三、“先入赘、后结婚”婚俗。首先由男方父母、兄弟、族长和未来的新郎一起到女方去提亲,带上一包盐、一包茶叶、一捆用来织网的麻绳、一筒酒,晚上到姑娘家。如果女方同意,先商定男子入赘女方的年限.以前上门是8至12年,现在大致缩短为3至4年。
商定妥当第二天新郎就要带上被子、枕头和一把刀入赘女家,姑娘的发式也开始改变,把长发盘于头顶,表示已有丈夫。上门郎入赘期间虽然被视为女方家庭的一个儿子,但有约束。如在家里不能坐凳子,不能穿鞋和拖鞋,不能进岳母、嫂子的房间。岳父岳母吃饭时,上门郎不能睡觉。
入赘期满之前几个月,上门郎和父母再次造访女家。双方商定迎亲的日期,一般要都选在秋收之后的11至12月间,那是一年收成以后的日子。
迎亲那天,男家的父母、叔伯、舅姨、兄弟一大帮人到女家迎接新娘。贡族姑娘平日穿泰族服装,但是在大喜日子里,就要穿本民族的传统服饰。新郎和新娘的两家人在房子的楼梯前对唱山歌,女家用切成细丝的芭蕉花拌炒过的芝麻和辣椒,作为下酒菜,请男方的客人一起饮酒欢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