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非法移民政策在变么?
9月11日,美国《侨报》转引英国媒体报道称,美国移民官员表示,因违反美国移民法等待被驱逐出境的中国公民有近3.9万人,其中900人被认定为暴力执法。
相比这条仅为部分华人注意到的消息,另一条和非法移民、难民有关的消息显然更广为人知、更轰动得多:因9月2日叙利亚小难民艾兰.库尔迪偷渡遇难、新闻照片传遍世界而引发的“难民潮”,美国因“吝啬”遭到国内外众多不满和责难(尽管责难的理由各不相同):这个对叙利亚难民问题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全球最富强国家,这个传统的移民暨难民接纳大国,自叙利亚难民潮开始出现的2011财年(美国财年从10月1日至来年9月30日)起就紧闭大门,该财年美国仅接纳了23名叙利亚难民,2012财年41人,2013财年45人,2014财年249人,本财年截止9月4日,根据美国国务院数据,接纳了1199人,也就是说4年功夫只接纳了不到1500人(与之相比9月14日一天匈牙利就涌入了9380名难民,根据欧元区国家边境署9月15日公布的数据称,2014年有28万非法移民和难民进入欧盟,今年仅8月就有15.6万,全年预计突破50万)。在强大政治压力下美国政府最终不得不在9月8日、10日连续两次宣布“大幅增加吸纳难民”,所增加的数量也不过是区区1万而已(8日宣布本财年接纳至少5000,两天后宣布翻番)。
何为非法移民
所谓非法移民,指通过非法方式居留下来、不享有本国合法身份和相应权益的非本国公民。
一般而言,非法移民的来源不外乎下面几种:
“偷渡客”,即或通过“蛇头”,或自己想方设法采用非法方式进入过境并滞留不去的非法移民。在美国,这类非法移民数额极为庞大,他们中最多为拉美裔(大多通过偷越美墨边界进入美国),包括华裔在内的其它族裔也为数不少,后者往往通过偷渡船潜入。
“黑居民”,即入境时身份合法,但合法居留资格到期后却以种种方式“黑”掉自己身份拒不返回,从而达到非法移民的目的。在美国,由于合法移民门槛越来越高,审批准入条件越来越苛刻,“黑居民”现象也变得越来越严重,这类非法移民的身份则显得“五湖四海”,哪里的都有,他们中许多本意是追求合法移民身份但因故未果,又不愿回去才出此下策,但也有相当一部分“黑居民”一开始就抱着当非法移民的想法,其“合法入境”不过是为最终实现非法移民梦想而采取的手段,以前曾有过这类“黑居民”为避免被发觉后遣返,竟在入境后立即撕毁本国护照的例子。
此外还有为数不少的非法移民是以难民庇护申请者的身份滞留美国的,美国对难民庇护申请的门槛自“9.11”后也不断抬高,甄别期可长达18-32个月,最终被接纳的也只是极少部分,但那些已经入境却未获难民庇护资格的人中,有一部分会设法“脱离管制”,变成非法移民留下来。
美国并非福利国家,因此相对于欧洲和加拿大,在美国的非法移民所失去的福利相对较少,只要找到工作就能养家糊口,和欧洲、加拿大比,美国劳动力市场的“缝隙”较大,非法移民找到工作的机会也相对较多。根据美国皮尤拉美裔研究中心2008年时公布的数据,全美就业者中有5.4%为非法移民,其中非法移民用工比例最高的是内华达州,达12%。当然,非法移民只能从事那些管理比较松散宽泛的工作,这通常意味着低薪、低福利、无商业保险和无劳动合约保障,以及繁重、辛苦和危险性高的工作。
那么全美非法移民总数有多少?
既然是“非法移民”,他们就不可能配合官方统计,因为那也许意味着被遣返,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今年早些时候的预测称,在美非法移民总数可能在1130万至1200万之间。
非法移民并不想永远“非法”下去,因为这意味着无保障、不安全,他们希望“洗白”自己,而“洗白”的希望则寄托在两条途径上:一是子女,因为美国是为数不多“落地国籍”政策实行国,不管父母是否美国公民,只要孩子出生在美国领土上就是美国公民;二是“大赦”,历史上美国曾部分“大赦”过特定群体的非法移民,且不时有人提出“大赦”全部非法移民、至少全部有拥有美国籍未成年子女非法移民的主张。
一波三折的“开门”
尽管美国历史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非法移民不断涌入的历史(第二个北美殖民地马萨诸塞州就是由一群非法移民建立起来的),但战后因劳动力市场、社会和经济不堪负荷,美国对非法移民采取了“关门主义”的措施,对非法移民采取“不承认、不接纳、经常搜捕、一经搜捕并确认即行遣返(即驱逐出境DAPA)”的“一刀切”政策。
为搜捕和遣返非法移民,美国历年来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2012年最高峰时全年遣返非法移民45.8万,2014年为29.08万,今年预计将达22.9万,已被起诉、等待进入遣返程序的非法移民则逾55万人。
奥巴马是战后美国历届总统中最直言不讳主张改革移民制度、更宽容对待非法移民的,早在2008年,他就曾在选战中大打“非法移民牌”,承诺一旦上台就对移民体制进行“根本性改革”,让更多非法移民得以融入美国社会,但迫于强大政治压力,他在整个第一任期内都几乎只字不提移民体制改革问题——事实上如前所述,强行遣返非法移民最多的年份正在他第一任期内。
2012年奥巴马成功连任后,通过签署行政命令绕开参众两院,通过了所谓《16岁以下非法移民入境务工许可(DACA)》,即宣布暂时不搜捕、不遣返那些未成年的非法移民;2013年1月,他在非法移民人数及其亲属众多的内华达州宣布,将考虑推动立法,实施“全面移民改革”,同年11月同样在内华达州,他又表示将力图通过行政命令,让前述“许可”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拥有合法身份子女的非法移民”。
尽管奥巴马始终拒绝承认这是“非法移民大赦”,但事实上却等于如此:如果照他的方案行事,至少有500万非法移民(其中绝大多数为拉美裔)将因他们在非法移民期间生下美国公民而自动“洗白”——由此不难看出,何以美国土安全部(DHS)会表示“中国非法移民所占比重很小”了,所谓“遣返困难”则主要因为这些绝对数量不大的中国籍非法移民主动销毁了身份证明,而此前中国有关部门在甄别和提供新身份证明方面动作较迟缓之故。
2014年7月,奥巴马在中期选举前宣称,“不排除”利用行政命令绕开共和党控制的国会(当时仅下议院),强推扩大DACA适用范围的移民改革措施,但随即改口,称“暂不讨论”、“等明年1月新国会开幕再说”;11月20日,奥巴马政府宣布放宽DACA准入条件,同时改革移民体制,在美国本土生活超过5年,无犯罪记录,子女为合法身份的非法移民可以享受美国公民的平等社会权力,而不会像现在这样,遭到执法部门的强制性搜索和驱逐。
根据这项原本应在2015年1月实施的行政命令,仅有罪犯、涉嫌参与恐怖主义者,以及2014年1月后才通过非法途径成为非法移民者这“三种人”才会被DHS搜捕、起诉和遣返,这“实际上意味着1130万非法移民大多数都可以留在美国,尽管他们不会获得合法身份,也无法在职场、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获得平等待遇。
但奥巴马的这项行政命令在地方上受到强烈抵制,先后有26个州向联邦巡回上诉法庭提出诉讼,指控奥巴马的行政命令违宪,今年2月,联邦巡回上诉法庭裁决暂缓执行行政命令,等候法庭最终裁定。
然而据福克斯新闻7月援引匿名DHS官员信息称,事实上奥巴马政府在法庭裁定出台前就悄悄指令DHS按照被暂缓生效的行政命令,对非法移民网开一面,甚至那些早年被驱逐、再度偷渡后不属于“三种人”者也可安然无恙,有3000多已被搜捕的非法移民更因此被悄悄释放。有消息称,如果巡回上诉法庭裁定政府败诉,司法部或许会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