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新西兰惠灵顿一名华人男子过量捕捞海参和鲍鱼被初级产业部执法人员发现,被判家庭监禁6个月、社区劳动150个小时、禁止捕鱼三年并向鲍鱼育种基金捐款1.5万新西兰元(约合人民币6.9万元)。
新西兰海岸地区海产较为丰富,不少居民在海边捕捞鸟蛤、鲍鱼、龙虾和牡蛎等海产。新西兰政府提醒,了解每种海产是否可以捕捞以及限额是捕捞者的义务,不能以不清楚规定为借口搪塞。那么新西兰在这方面的法规到底是怎样的?
【当地法规怎么说】
新华国际记者介绍说,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和多个环保部门与机构对居民下海“觅食”都有明确规定:只有本人亲自捕捞的海产才能享用,与他人私自交易捕捞海产则违反法律。就个人捕捞者而言,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品种的海产均有严格的每日捕捞数量和尺寸限制,以避免大规模恶性捕捞行为。
以黑金鲍为例,捕捞者在多数地区每天限捞10只,每只黑金鲍的最长直径必须超过125毫米。如果捕捞的鲍鱼尺寸不够,那捕捞者只能擦干口水,把它重新放归大海。
龙虾也一样,在大多数捕捞地域,每条船限捞龙虾6只。如果使用龙虾笼,笼子形状、开口数量及大小都有限制。新西兰明令禁捕尾部卷起的雌性龙虾,因为这些龙虾往往即将产卵。捕捞者还必须测量龙虾尾部尺寸,个头不够的龙虾只能“忍痛割爱”。另外,放龙虾笼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以防止章鱼潜入杀死无法逃脱的龙虾。
多数海岸都有明确标注,说明此地能捕捞何种海洋物产,各种物产捕捞限制是多少。采集不足标准的鱼类、贝类,以及过量采集海菜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会被起诉,受到法律制裁。
通过这些措施,新西兰希望避免大规模恶性捕捞海产的行为,推动对近海海产的可持续管理,既让公众既享受海洋的馈赠,又让海洋为人类永续造福。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