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吆喝卖东西
在中国,大街小巷家属院可以乱吆喝,“磨剪子来戗菜刀”,“卖花生”,“卖西瓜”,“收废品了,旧家具、旧电器都拿来卖吧”,很少有人干预。
在北美,这就是违法;许多城市法律禁止任何人使用扩音器或其他喧闹乐器或大声喧嚣在大街小巷作扰乱公共安宁秩序的商业宣传。
6、打骂孩子
在中国,打骂自己的孩子,司空见惯。在美国和加拿大,任何形式的虐待儿童都是违法的。比如,孩子哭闹,家长上去就给一巴掌,或者严厉责骂,就违反了法律甚至在公共场所发生争执,拉拉扯扯,大声苛责,严厉训斥,也是违法的。
如果周围的人看到父母虐待孩子,很可能马上就去报警,你就有丧失抚养权的可能,情节严重还会坐牢。如果孩子在学校说一句:我爸爸昨天打了我一下。被老师听到了,老师就会报告警察,你就会要接受调查。如果老师没报告,那老师也违法了。
7、偷窥别人隐私
在中国,人们对隐私的定义和维护,好像不是很严格。比如公司招聘员工,可以让应聘者提供身份号码、年龄、病史、婚姻状况、生日、犯罪记录等等。
在北美,这些内容都属于个人隐私,如果公司让应聘者提供这些内容,都是违法的。
8、歧视胖子或残疾人
在中国,如果你称呼一位陌生人为“这位小胖哥”,对方可能会觉得亲切。在加拿大,如果你叫别人胖子,那你很有可能会惹上官司,被对方告以“歧视”的罪名。
加拿大和美国很多电视节目,口无遮拦,讽刺、嘲笑每天都在上演。但即使是一些超级大牌主持人,也绝对不敢拿下列这几种人开涮:胖子、残疾人、黑人、女人。
有经验的主持人都知道,就算再怎么嘲讽奥巴马都没事,但你若是嘲讽了这些人,明天就有可能要卷铺盖卷回老家!这也就是“本山大叔”没法在北美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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