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斗
四成嫌犯被劝返回国自首
据统计,有40%的嫌犯是行动组或其他执法部门劝返回国自首的。行动组成员告诉记者,缉捕都是“以我为主”,行动组可以从自身出发制定和实施缉捕方案;但劝返则要考虑对方的感受,只要嫌犯提出的要求合乎法律、合乎政策,要尽量满足。
谈判3轮嫌犯才同意见面
苏东是福建泉州人,1999年,因涉嫌合同诈骗罪逃往菲律宾。办理此案的是上海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通过苏东的一个远房亲戚,传达希望苏东回国自首的愿望。但苏一直没有明确答复是否愿意面谈。行动组成员武文(化名)告诉记者,苏东的案子比较特殊,警方希望将其劝返,给其他在菲律宾的嫌犯一个正面示范。
今年9月21日,行动组赶往菲律宾。行动组先联系上苏东的一个远房侄子,向苏东转达了警方的意图。武文告诉记者,劝返总结起来就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挟之以威”。具体到苏东案,由于苏东的亲属都在菲律宾,国内已经没有直系亲属,“动之以情”很难。所以要告知只要回来配合调查,就能获得减轻、从轻的机会。办案单位会考虑其实际情况,按正常的法律程序办案。如果他不回来,将会一直受到通缉。
第一轮谈判后,苏东没有露面。第二轮谈判出面的是苏氏宗亲会的一个副会长,比他的远房侄子近一步。但副会长担心在谈的时候苏东被抓,因此只是把意思转达给了苏父。
第三轮谈判面对的是苏的父亲。一见面苏父就明确表态,苏东近期不会回国。武文等人耐心劝说:“这是苏东一个说明情况的好机会,既然能说清楚,为何非要背一辈子嫌犯的名声?不应该放过证明清白的机会。”行动组还从法律上说明苏回国的种种利好。
第二天早上,苏东传过话来,答应本人见面谈。为了减轻苏东的心理负担,最后一次谈判行动组只去了两个人,都是上海的办案人员。这一次,苏东终于答应回国自首。
武文告诉记者,劝返时,行动组也会有分工,一个阐述回国的好处,一个说不回国的坏处。能答应见面的嫌犯,其实在国内已经通过亲属或朋友谈得差不多了,所以一般不会出现反悔的情况。而且这些嫌犯心里也明白,既然联系到他本人,要想缉捕肯定也跑不了,所以也愿意回国自首。
□押解
距离追逃成功仅一步之遥
缉捕外逃嫌犯之后,押解回国也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刘冬表示,不同的国家协作方式不一样,不同的个案也不一样,有的通过法庭,有的通过行政形式,具体形式有法院或行政程序的正式司法引渡、遣返等。
案例
1
一波三折被困机场48小时
押解似乎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但林琳(化名)就是吃了“简单”想法的亏,被困哥伦比亚机场48个小时。
今年9月19日,林琳奉命去哥伦比亚缉捕一名嫌犯。8月份行动组已经从哥伦比亚遣返了一名嫌犯,他觉得这次也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他连换洗的衣服也没多带,只背了一个小包,从法兰克福转机赶到哥伦比亚。
这次被抓获的嫌犯是一名50多岁的男子,河南三门峡人,之前开了一家进出口公司,涉嫌非法吸引公众存款犯罪,涉案金额达到了两个多亿,还有一亿多没有兑现。今年6月份,嫌犯来到哥伦比亚,买了一栋别墅,请了翻译。据称,他还在哥伦比亚购买了两个金矿,聘请了职业经理。
当地时间9月19日晚上,行动组一行4人赶到哥伦比亚。第二天,嫌犯被当地移民局抓获,移交给行动组。林告诉记者,他们当时商定9月20日晚上返程,先飞巴西,再飞西班牙,然后回国。行动组订了当天晚上9点40分的航班。到了晚上9点钟,航空公司突然通知他们,航班超售不能登机。由于哥伦比亚出境航班很少,已经没有当天的机票,行动组在与航空公司交涉的同时,发现这家公司第二天还有5张机票,要求航空公司留票。奇怪的是,航空公司却声称没有票了。行动组只好让国内同事通过其他国家订票。
第二天,行动组已经办完了值机和托运手续,到了晚上9点,航空公司又声称押解犯人需要提前48小时申请,否则不能登机。但据行动组了解,该航空公司真正的规定是提前一小时即可。就在交涉的同时,飞机已经起飞了。行动组这才发现,他们的行李根本没有办理托运手续。
行动组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开始考虑其他方案。第三天,行动组再次购买了该航空公司的机票,同时还购买了其他航空公司8点40分的机票,先飞法兰克福,再飞中国,以掩人耳目、声东击西。这次,行动组几个人分散登机,才平安离开哥伦比亚。
在候机的几天里,由于嫌犯已经移交给中国警方,行动组只能借当地移民局设在机场的看守所暂时安置嫌犯。哥伦比亚地处高原,当地白天和晚上温差近20℃。看守所非常简陋,只有一些简单的人造革垫子。嫌犯在屋里还能铺一个盖一个,而在门口看守的行动组成员,只把坐在一个垫子上。
至于这次一波三折的押解行动,有一种传言是嫌犯在当地购买了金矿,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可能是有人想阻止押解。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