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印度“三公消费”不严重,腐败的深度比不上腐败的广度
印度政府对使用公车有严格的规定,只有内阁部长、文官中的国务秘书(相当于常务副部长)、辅秘(部长助理)和少数联秘(相当于正局长)等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政府专车。除了少数重要的联秘因公配备专车外,其他联秘办理公务都是临时要车,有时是两个联秘共用一辆车。联秘以下的各级官员原则上一律不配车。
而在印度的官场中也没有“公款吃喝”的“文化”,甚至没有什么机关食堂。
从公费旅游来说,根据印度规定,如果官员想要出国学习深造的话,那得自己掏腰包。根据1998年的文件,只有内阁部长、国务秘书这样级别的人才能坐头等舱。辅秘和联秘也只能坐商务舱或者经济舱,其它官员一律坐经济舱。而刚刚过去的5月,印度为了紧缩银根,又规定,只有确实与国家利益相关的必要的官员出行才能被允许,并且也要乘坐经济舱。同时,政府部长花大钱出国参加研讨会和学习考察也将被禁止,部长在国内出差只能乘坐经济舱。不过印度的公费出差也有钻空子的,印度《教徒报》5月21日发文讽刺称,一个农村印度人每天只花22.5卢比,在印度规划委员会看来,这人不算是穷人,而该委员会的副手去年5月到10月之间的出国游每天平均花费20万卢比。
那么,方方面面都腐败的印度到底有多少见不得光的钱呢?有一个数字可以做参考。据非营利组织全球金融诚信(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在2010年11月的报告中估算,从1948年到2008年,印度的非法转移资金(包括贪污、逃税等的“黑钱”)为4620亿美元。而该组织还有另一个报告――《2001到2009年“非法转移资金最多的10个国家”》。这个报告中没有印度,前三甲为:中国,2.74万亿美元;墨西哥,5040亿美元;俄罗斯,5010亿美元。该组织的报告是由曾经在世界银行工作过的高级财务人员所作,因此,有参考价值。
民主为何治不了印度的腐败?
印度处在转轨时期
一般认为民主带来的监督、问责、制衡机制能克制腐败
人们普遍认为,民主可以被用来抑制腐败。通过公民和政治对手对腐败问题的攻击, 以及公众听证和选举等手段, 民主制度和民主政治可以将腐败行为公之于众。还有人认为, 民主的优势在于横向问责,具体包括独立司法、制约与平衡效应、新闻自由、社会舆论和制裁等各种手段。
但是,在民主国家印度,好像选举、司法独立等因素并没有能有效地克制住腐败。
从司法看,印度的司法独立只体现在最高法院,并且司法体制很不顺畅
印度的确是秉承着司法独立这项原则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还可以判驱赶小贩的“城管”违宪。不过,在基层和中层,印度的司法系统非常腐败,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经常索贿。印度电视台的记者曾经做过一个可笑的实验。记者给了印度古查拉得邦高等法院法官巴特4万卢比(约850美元),这位法官立即签发了对印度总统卡拉姆和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卡尔等4位政界人物的逮捕令。他只是觉得名字很熟,却没多想。
当然,印度最高法院也有大法官受贿的丑闻,只是相对而言很少。
印度司法系统除了腐败而外,办事还非常地低效率。腐败诉讼过程复杂,进展缓慢,让许多不法分子直接钻了法律漏洞。
这是有历史渊源的。印度的司法体系并非完全照搬英国。当初,英国殖民者想要把程序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引进到印度法庭,结果和印度本土价值观冲突,印度官员们非但不用法庭去妥善解决争端,反而加剧了争执。结果造成印度的司法和法治不调和。在印度诉讼是件痛苦事,一个案件被分成许许多多小的节点,反反复复。也有学者认为,圣雄甘地创造的反抗模式造成印度排斥任何形式的权威,政府不守法,连政府自己都是一身“无法无天”的习气。
司法体制的不顺畅也是受到法律体系不完善的影响。在印度,竟然没有一部对告发腐败的告密者的保护的法律。结果2003和2005年都有告密者被暗杀。而印度一些法律完全就是过时的。
从政党之间的监督制衡来看,印度政党其实沆瀣一气,大家都沾染了腐败
事实上,印度电信部长拉贾的受贿丑闻在2008年就被引爆,但是印度总理辛格拖了十多个月才有反应,颇有庇护之嫌。这是因为拉贾是印度平等党的一员,该党是国大党的有力同盟。而平等党原来是国大党的对手人民党的同盟。可见,印度政坛倒戈很常见。
那么,反对党会自然来形成监督制衡吗?也不能,因为反对党自身也不“干净”,他们为了竞选也都接受了“政治献金”。国大党的主要对手人民党也曾经连党主席都陷入过腐败丑闻。如果“天下乌鸦一般黑”,政治精英之间就不会再互相揭短,而是心照不宣甚或互相掩饰,政治竞争也就无益于腐败治理。
当然,这并不是民主选举的问题,而是选举制度的规范性问题。
印度政党的腐败也和家族裙带有关。印度是文明古国,在传统上,首先是效忠家庭、部落、村社和宗教的。这样,许多官员的腐败其实是为了家族,而裙带政治更容易腐败。比如拉贾的平等党就是一个由家族政治产生的政党。
从选举来看,印度普通选民对“小腐败”的容忍程度高,不能容忍的另有其事
假若选民觉得一个政党腐败不堪,当然可以不选。但是印度的腐败情况不同,印度人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小腐败”,许多人习惯了“给钱办事”,不去等耗时耗力的程序。同时,从历史渊源来看,印度人也确实更容忍“小腐败”,或者不认为这是腐败。16世纪起,印度被莫卧儿王朝统治,只要是有求于官员办事,就得给一笔“跑腿费”,久而久之成为不成文的规定。到了英国殖民统治时期,为逃避繁重的税赋,人们便想出各种行贿办法隐瞒自己的收入,这也造成现在仍有不少印度人对腐败现象十分宽容。另外,根据印度教的精神,人们也选择容忍和不干涉别人。
那么,有什么比腐败更让印度民众不能容忍?一个很重要的答案是剥夺自由。英吉拉・甘地在1975年到1977年之间实施“紧急状态”,理由是:限制自由能够换来更有效率的社会,能缓解腐败和带来发展。结果她的国大党在选举中败北。还有,印度的社会构成也很复杂,有民众对那些反腐活动家的绝食抗议并不支持,他们认为如果这样成功了的话,那么下次有可能有别的阶层的人效法同样的方式来威胁修改宪法,这会对本阶层不利。反而呼吁大家要相信民选的官员。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