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国家中一夫多妻制并不盛行,在南美印第安人中也并不常见。图为1992年,厄瓜多尔一个印第安部族,一名黑瓦洛人和他的妻子与儿女。
伊斯兰教法规定穆斯林最多可以娶四名妻子,但部分伊斯兰国家已从法律上禁止一夫多妻制。而有些伊斯兰国家则对娶第二位妻子做出了一定的限止,如巴基斯坦和摩洛哥,男子要得首任妻子首肯,才获准娶第二位妻子。因此,在穆斯林社会中普遍是一夫一妻,能娶多名妻子的只是极少数的社会高层。图为2004年6月,埃及男子努尔埃尔・沙里夫和4位妻子参加电视短片的拍摄。
东南亚地区,部分盛行伊斯兰教的国家也认可一夫多妻制。马来西亚允许穆斯林最多娶4个妻子,条件是第一个妻子同意并证明经济状况能够养得起更多老婆。但尽管法律许可,只有约10%的穆斯林组建了多妻家庭。图为2010年2月27日,马来西亚吉隆坡,48岁的尼桑木丁・阿沙里和他的4个妻子,以及24个孩子其中几个在一起。他是一个名为“兄弟会”的一夫多妻俱乐部成员。
2006年,马来西亚政府提出了新“家庭法案”,取消了要求每个妻子都得到公平待遇的条款,降低了组建一夫多妻家庭的门槛。此举引发该国对一夫多妻制的热烈辩论。有女权组织认为,如果维持一夫多妻制,就必须对妇女权益有更多保障,比如给予第一个妻子留在或离开多妻家庭的权利。图为2010年1月26日,马来西亚吉隆坡,穆罕穆德伊卡姆・阿沙里和四个妻子在谈话。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