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意大利总理出席集会惨被殴,血流满面齿掉落。不禁让人想起之前轰动一时的伊拉克记者“扔鞋事件”,而据相关报道,这位伊拉克记者已获释,而世界各国对“侮辱官员”又是如何定罪的呢?1919年,在民国时期发生的“侮辱大总统案”曾轰动全国 ,法庭审理后的判决是:被告者各罚款一百元。 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13日晚间受邀在米兰参加一个集会时遭到袭击,面部受伤流血,随后被紧急送医治疗。
时值政治盟友冲刺阶段,贝卢斯科尼照例参加自己党派的集会。就在他给支持者签名时,人群中一名中年男子突然殴打其面部。当地电视台画面显示,跌倒在地的贝卢斯科尼被助手扶起时,口鼻出血,面部淤青,表情痛苦。
不过,贝卢斯科尼看上去意识清醒,并无生命危险。他甚至一度怒视对方,似乎想奋起还击。随后在保镖的簇拥之下钻进汽车,被送往医院,在那里将接受24小时的观察。
袭击者则被一拥而上的安保人员当场制伏。据报道,该男子名叫塔尔塔利亚,此前已在当地医院接受了10年的精神疾病治疗。目击者称事发时对方手上似乎有某种金属物体,也有人说是纪念品塑像。具体起因仍在调查之中。
身为意大利传媒大亨,贝卢斯科尼已是第三次出任总理。素来行事乖张、口无遮拦的他,近来诸事不顺,不仅屡屡传出性丑闻,还被指控与黑手党有染。罗马日前曾举行数十万人大游行,要求其下台。
意大利总理遭“精神病”袭击 需至少三周养伤 贝卢斯科尼(左)和凶手(右)
人民网12月15日电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13日在米兰因遭“精神病患者”击打面部而造成鼻梁骨折和两颗门牙脱落。当地医生在检查贝卢斯科尼的伤情后要求这位73岁的老人继续住院治疗观察。据悉,贝卢斯科尼14日起床后首先要求助手拿来当天出版的报纸,以便阅读有关本次袭击事件的详细报道。
贝卢斯科尼的私人医生对当地记者表示,老贝情况稳定,但需至少休养三周才能基本康复。米兰警方表示,袭击老贝的男子有“精神病史”。13日晚间,他用一座仿米兰天主教教堂的雕塑制品向贝卢斯科尼面部猛击,当场让这位总理口鼻出血不止。事发前,老贝刚刚出席了一次当地的政治集会活动。
因为受伤,贝卢斯科尼被迫取消了与土耳其总理的会谈,甚至可能无法出席正在丹麦举行的世界气候大会。法国总统萨科奇和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老贝受伤后,专门给他打电话表示慰问。据介绍,一般老贝身边总会有30名保镖负责其安全,但这位老人喜欢甩开保镖与和民众握手致意,结果不幸遭到袭击。
老贝遇袭后,意大利境内的大小媒体无一例外地谴责本次袭击事件,在叹息该国的政治环境“不断恶化”的同时,呼吁人们暂时放弃不同政见,支持贝卢斯科尼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最近一段时间,意大利政坛局势微妙,老贝的支持者(中右翼党派)和反对者(中左翼力量)不断在各个领域爆发“口水战”。
已经三次担任意大利总理的贝卢斯科尼最近日子不太好过。受各种负面新闻影响,他正面临着日益强大的压力。本月5日,成千上万对贝卢斯克尼不满的意大利人走上罗马街头,通过和平示威方式要求其辞职。抗议者称,贝卢斯科尼当政期间,操纵议会通过很多对其手下公司和追随者有利的法律。
虽然不断发生的各种丑闻让贝卢斯科尼的声望下跌,但意大利民众因为这位商业大亨担任总理而得到了很多实惠。比如,在振兴经济和改善社会治安等方面,贝卢斯科尼的政策都取得了积极效果。尽管意大利人对老贝的“性丑闻”颇为宽容,但却对贝卢斯科尼涉嫌牵连黑手党与商业贿赂等丑闻表示气愤。
贝卢斯科尼表示,无论是政治活动还是“私人生活”,自己都没做错什么,并抨击该国检察司法机构正与反对党开展“联手倒阁阴谋”。目前,老贝旗下的中右联盟团结协作,反对党暂时无法撼动现政府。由于缺乏证据或者超过时限,多数针对贝卢斯科尼的调查案都不了了之,只有少数还在等待进一步调查。
人称贝卢斯科尼是继墨索里尼后,意大利最强势的总理,这恐怕同他传媒大亨的身份密不可分。贝卢斯科尼拥有的数家全国电视台和报纸媒体自不必说。老贝本人更是巧舌如簧,能言善辩,懂得如何在媒体上宣传自己。据称,几乎所有电视主持人都是贝卢斯科尼的好朋友。(高轶军)
各国对“侮辱官员”如何定罪?
关于侮辱罪处罚
一般而言,在世界很多国家均规定,国旗国徽,包括国家元首,都是国家的象征,因此,很多国家法律中均有“侮辱国家元首罪”,尤其是指涉及到具体的肉体攻击时,会有相应的处罚。
例如我国刑法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同时规定,犯侮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告诉才处理”,根据本法第38条的规定,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本法之所以侮辱罪要告诉才处理,是考虑到侮辱行为大都发生在家庭成员、邻居、同事之间或日常生活之中,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且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多数场合下可以通过调解等缓和力式来解决。此外,被害人可能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受到侮辱的事实,如果违反被害人的意志而提起诉讼,采用刑事制裁的方法解决反会产生相反的效果。需要指出:“告诉才处理”,并不是说不告诉不构成犯罪,而是说不告诉对这种犯罪就不提起诉讼。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是指侮辱行为引起了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身亡等后果,被害人无法告诉或失去告诉能力的情况。“危害国家利益”,是指侮辱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外交使节等特定对象,既损害被害人个体的名誉,又危害到国家利益的情况。
关于侮辱罪的争议
西方的大法官警告说,“国会将是制定压迫人民立法的永远实体”。对官员的侮辱和诽谤,应当与对普通人的侮辱和诽谤,有不同的立法规则。对批评公众人物的权利特殊保护,是各国通行的世界标准和国际准则。
欧洲人权法院和美洲人权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都已裁定所谓以“侮辱”官员为入罪依据的法律直接侵犯了言论自由权与新闻自由权。拉美国家和非洲国家正陆续废除这些法律。印尼宪法法院最近宣布,禁止侮辱本国总统和副总统的法律属于违宪。在这项裁决宣布后,印尼法院于今年7月裁定两项以诽谤政府入罪的法律条款无效。
世界新闻自由委员会项目主任哈维尔・西拉说,“侮辱”官员入罪最为严厉的国家有伊朗、土耳其、白俄罗斯、津巴布韦和摩洛哥。世界新闻自由委员会和其他8个媒体维权组织合作设立了“反新闻审查基金”,向面临刑事起诉的新闻媒体和记者提供援款。援款主要用于在诽谤性或其他被认为“有政治动机和企图封杀独立媒体” 的刑事案件中雇用律师。
在美国,从侮辱罪来看,开国元勋曾于1789年制定了不利于新闻自由的《惩治叛乱法》。这项法律规定,如有人发表被视为侮辱美国总统和国会议员的文字,将以刑事罪论处。该法律曾遭到托马斯・杰斐逊等当时很多有名望的政治家的批评。该法律从未在法庭上得到应用,且已于 1801年失效。从诽谤罪来看,1964年3月,最高法院在著名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等媒体诽谤案中说,言论自由应该受到“第一修正案”的某些保护使之不受诽谤指控的威胁。最高法院确定,在以媒体为被告的诽谤案中,一个公众人物要想获胜,必须证明媒体“确有恶意”。所以,美国的NBC天天播的晚间娱乐节目,搞笑的主持人经常把总统编入黄色笑话,但没有人来查侮辱、诽谤之罪。
前述印尼宪法法院的裁判说:“因为如果新闻记者因担心被逮捕或遭受其他惩罚而不敢充份监督本国公职人员的行动和政策,这些国家的公众就得不到需要的新闻和信息,无法对本国政府做出明智的判断和选择”。因为只要侮辱官员可以入罪,官员和政府就会利用权力优势罗织罪名,打压言论自由。所谓“侮辱”官员入罪的法律造成的更广泛后果是导致新闻记者实行“自我审查”,他们担心在报道政府活动时会“触犯禁令”。因为这种法律本身已造成“恫吓效应”,迫使新闻记者在报道中实行自我审查。
在法律上,这种牺牲一定的利益而保护更重要利益的作法有很多。如为了保护被告人不受强制逼供而规定沉默权,这牺牲了一定的实体公正的利益;记者为了保护消息来源可以有不向法庭作证的特权,这也牺牲了一定的打击犯罪的利益。这些作法是法律不可同时保护各种价值时所采取的一种平衡措施。废除对官员的侮辱罪、要求实际恶意是构成对公众人物诽谤罪的前提,这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可能确实会造成一些无法追究的损害,但是这是为了保护作为民主社会前提的言论自由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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